相关文章
- 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矿山救护车必须专车卖方用,并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战备状态。
- 矿山救护队及其指战员的最低技术装备标准应符合表12、表13、表14的规定。
- 矿山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 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从事井下工作1年以上。
- 矿山救护队大、中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具有相应的煤矿专业知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和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的人
- 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设立医疗站,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并做好记录。
- 制定需矿山救护队执行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安全技术工作的安全措施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参加。
- 矿山救护队必须备有服务矿井的通风系统图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技术资料。
- 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大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h;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
- 任何人不得调动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从事与矿山救护无关的工作。
热门文章
最近发表
- 矿山救护队应具有分析化验矿井灾区空气成分的能力。
- 氧气充填泵在20MPa压力情况下不得漏油、漏气、漏水。充填室内储存的大氧气瓶不得小于5个,其压力在10MPa以上,空氧气瓶和充满的氧气瓶应分别存放。
- 高倍数泡沫灭火机、惰性气体发生装置等矿山救护大型设备,应每季检查、演习1次。
- 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矿山救护车必须专车卖方用,并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战备状态。
- 矿山救护队及其指战员的最低技术装备标准应符合表12、表13、表14的规定。
- 矿山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 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从事井下工作1年以上。
- 矿山救护大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55岁,矿山救护中队指挥员不应超过45岁,救护队员不应超过40岁,其中35岁以下队员应保持在2/3以上。指战员每年应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身体不合格或超龄人员应及时调整。
- 矿山救护队大、中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具有相应的煤矿专业知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和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 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设立医疗站,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