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巷道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成 员:相关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调度室全体成员、各采掘区队长、技术员
第四条职责和一般规定
(一)组长负责公司巷道维修管理工作的协调、领导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巷道维修管理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巷道失修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巷道维修措施的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巷道失修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三)生产技术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指导和组织处理巷道维修管理方面遇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安全监察部要建立健全井下巷道失修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井下所有巷道以及作业地点的巷道支护状况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在案,对检查出的巷道支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五定,及时整改,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反馈给生产技术部,以便生产技术部及时的做出巷道维修施工的相关规定。
(五)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年度巷道维修计划和巷道维修专项资金报分管领导、矿长、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实施。
(六)生产技术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巷道维修管理制度进行年度修正、更新工作。
(七)各施工单位负责巷道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是巷道维护、维修的业务主管部门,确保井巷工程维修和使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