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情况汇总
根据煤矿安全网、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网等公开报道,据不完全统计, 2020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企业共发生事故48起,死亡74人。
具体各事故发生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1日,华亭煤业大柳煤矿发生一起事故,1人遇难。
2020年1月11日9时20分左右,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巷道维修队更换1405进风顺槽无极绳绞车钢丝绳过程中发生掉道侧翻,将一名工人夹在平板车上的卷绳装置与巷帮之间,9时50分将人救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11日11时30分死亡。
2020年1月11日,重庆水江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1人遇难。
2020年1月11日17时左右,重庆市南川区水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江煤矿(区县乡镇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0万吨/年)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
2020年1月12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东林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1月12日1时29分,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东林煤矿井下3602三段-250m机巷西头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1月15日,周寨煤业发生一起片帮事故,1人遇难。
2020年1月15日20时40分左右,平凉市崇信县周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31503综采工作面推移前溜过程中煤壁突然片帮,煤块滚落至机头段,将一名跟班队长腰部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3时死亡。
2020年2月6日,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卸载煤仓发生溃仓事故,造成2人死亡。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2.6”事故的通报
2月6日9时15分,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650m水平3吨卸载煤仓发生溃仓事故,造成2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省长龚正同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同志,副省长凌文、孙继业、刘强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想法设法全力抢救被困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安全监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春节后是煤矿集中复工复产高峰期,也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极端特殊性、极端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按照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做到安全生产没把握不复产、疫情防控没把握不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严格复工复产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 5号)。
一是对近期拟复工复产煤矿,必须严格安全条件,严格人员标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煤矿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工复产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复工复产期间煤矿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评估安全风险、全覆盖排查治理隐患和职工培训等工作。对于没有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未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或未完成隐患治理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达不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设备应急管理处置措施不完善的煤矿,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工复产。
二是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复工复产。建设、技改等矿井尽可能少复工复产,必须做到条件具备一个,严格验收一个,有序复产一个,绝不能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简化程序、一哄而上。
三是疫情防控期间不复工复产煤矿,必须保证矿井通风、排水、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运行正常;必须安排专人安全巡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必须保证掘进巷道、硐室等正常通风,不得存在盲巷;不得进行井下大型检修维修工作。
四是已复工复产煤矿,要结合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必须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值班值守,严禁加班延点,严格限员规定。疫情期间,煤矿原则上不得进行密闭启封、瓦斯排放、井下煤仓修复、动火烧焊等危险作业。冲击地压矿井不得进行巷道贯通等作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认真落实“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聚焦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确保“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核定(设计)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煤矿企业要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既要围绕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火等重大自然灾害排查隐患,又要注重发挥群众优势,解决看不到、想不到的问题,消灭盲点、死角,要对所有煤仓和溜煤(矸)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结合疫情防控制定计划进行彻底治理。
一是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检查和处理过程安全。
二是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煤(矸)堵塞设施,没有的不得使用;煤仓与溜煤(矸)眼有淋水的,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三是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煤仓,锈蚀严重承载力不足,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必须停用,决不能带病作业生产。
四是经过一段时间停用的煤仓重新使用前,必须从上部观察煤仓的积水情况,发现有积水的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四、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要做好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学习,保证职工掌握岗位技能、明确岗位风险、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教育职工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思想,牢固树立按章作业的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保互保能力,自觉按章作业。
五、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衰老矿井特别去产能矿井、破产改制矿井、复工复产矿井,以及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要科学研判,精准管控风险,结合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采取远程监察等信息化方式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调度。重点监察灾害严重、安全管理薄弱的煤矿企业以及冲击地压矿井“三限三强”措施落实,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2月7日
2020年2月17日,云南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2月22日,山东菏泽龙堌矿井冲击地压4人死亡。
人民网济南2月22电(刘祺)据菏泽发布微博最新消息,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堌矿井冲击地压救援过程中发现一人死亡,其余被困三人正在紧急搜救中。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堌矿井冲击地压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第一时间对救援工作作出安排,要求迅速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全力组织营救被困人员,救治过程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并尽快查明原因。目前,五支专业救援队伍正全面开展现场救援,医疗、物资等保障力量全部就绪,井下通风系统正常,正全力组织巷道修复和人员搜救。
据了解,该煤矿坐落在菏泽市巨野县龙堌镇,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24万吨。
据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堌矿井冲击地压现场救援工作全力推进。2月23日上午10时许,救援过程中又发现一名被困人员,已无生命特征,其他两名被困人员正在加紧搜救。
截止目前,4人全部遇难
2020年2月23日,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晋中紫金煤业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
3月8日,山西煤监局接到晋中煤监分局报告,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2月23日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山西煤监局采取六项断然措施,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一是立即责令紫金煤业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当地监管部门派专人看守,未经复产验收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二是责令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晋中分公司所属矿井从即日起一律停产整顿,进行隐患自查;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所属矿井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大排查。
三是晋中市政府要立即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
四是晋中市政府、榆次区政府要立即对事故责任人采取措施,彻查事故真相和事故瞒报原因,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是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下发事故通报至全省煤矿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立即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性质、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
据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汇报,2月23日,该矿井下发生一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隐瞒不报,直至3月8日上午才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煤监局有关领导和山西省委楼阳生书记、省政府林武省长等领导同志对事故善后和调查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
2020年2月29日,云南曲靖树根田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据新华社报道,2月29日21时10分,曲靖市师宗恒进商贸有限公司罗平县树根田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经核实,事故发生时井下有22人。经过抢险救援,有17人安全升井,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目前,救援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和善后工作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0年3月16日,草堂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死亡1人。
2020年3月16日1时40分,重庆市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区县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21万吨/年)发生一起机电事故,死亡1人。
奉节县草堂煤矿1名碎矸工人在作业时发现主井煤矸仓翻矸设备故障,擅自拆开防爆开关发生触电,送医途中死亡。
目前,事故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请各煤矿引以为戒,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确认手指口述,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切实扭转今年以来我市煤矿事故频发态势。请及时转发到辖区各煤矿。
2020年3月16日,青海省柴达尔先锋煤矿煤仓发生1起浮渣掩埋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3月17日,云南金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
2020年3月18日,据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政府新闻办通报:3月17日晚8时15分,盐津县牛寨乡万和村瓦窑坝发生一起爆炸事件,爆炸地点位于金家湾煤矿工业广场边缘东北角(距煤矿主、副矿井口均50米),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
据通报,爆炸发生后,云南省、昭通市领导相继做出批示,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救治伤者,调查原因,处理善后。
经初步调查了解,金家湾煤矿长期处于停建状态,现场勘查煤矿副井口、主井口轨道、绞车、矿车等设施,均无生产活动等迹象。爆炸系驻矿值守维持正常通风排水工作人员,对该矿非法储存的炸药采取明火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处理引发。
目前,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立案侦查,具体爆炸原因及炸药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0年4月4日,新疆兵团铁厂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运输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0年4月10日,安徽恒源煤电钱营孜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1人遇难。
2020年4月11日,甘肃靖远煤电魏家地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1人遇难。
2020年4月12日,萍乡市五陂煤矿(国有地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4月12日20时40分左右,萍乡市五陂煤矿(国有地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4月15日,国家能源宁夏煤业集团灵新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2020年4月15日7时30分,国家能源宁夏煤业集团灵新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2020年4月21日,四川芙蓉集团叙永一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4月21日2时40分左右,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发生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2020年4月21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露天矿发生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2020年4月21日2时40分左右,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发生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2020年4月25日,四川红岩煤矿发生一起其它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4月25日23时57分,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红岩煤矿+644m水平1K403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其它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抢救无效于26日3时05分死亡。
2020年4月27日,贵州盘江精煤月亮田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0年4月27日17时10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煤矿11采区北翼辅助巷落底处施工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0年4月28日,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发生透水事故,3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
4月28日12时许,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503采区回风联络巷探水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人被困。事发后,当地应急部门及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汾西队等救援队到场处置。
据介休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称,经全力救援,29日10时30分,3名被困人员已安全升井,身体状况良好,已送往医院观察。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2020年4月29日,山西毛则渠煤矿井下轨道下山1930米处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
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神通煤业公司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2人遇难。经初步了解,该矿为华电煤业集团所属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
内蒙古磐宏建设工程公司(外委队)在中央变电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一台500KVA移动变电站倾倒,造成 2名安装工被挤压致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4月27日以来,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新疆、山西、四川、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6起一般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含山西晋中鑫峪沟煤矿透水事故,3人获救)。
各地、各煤矿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督,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2020年05月02日
2020年4月30日,繁荣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4月30日5时10分许,宜宾市蜀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繁荣煤矿1276开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5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神通煤业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2人遇难。
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神通煤业公司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2人遇难。经初步了解,该矿为华电煤业集团所属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
内蒙古磐宏建设工程公司(外委队)在中央变电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一台500KVA移动变电站倾倒,造成 2名安装工被挤压致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4月27日以来,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新疆、山西、四川、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6起一般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含山西晋中鑫峪沟煤矿透水事故,3人获救)。
各地、各煤矿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督,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2020年05月02日
2020年5月4日,广西河里洛山井301工作面切眼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0年5月4日1时40分左右,广西鑫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洛山井(以下简称洛山井)301工作面切眼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0年5月8日,鄂尔多斯高头窑煤矿发生一起煤矿行业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5月16日,郑煤集团超化煤矿发生地面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5月16日6时10分左右,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2123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1名攉煤工受伤。5月16日7时58分,伤者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5月16日,泸州锦运煤业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1名攉煤工死亡。
2020年5月20日,陕西西韩兴隆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
2020年5月24日,陕西彬长孟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2020年5月29日,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
2020年5月31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煤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
2020年5月31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煤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煤管局联合下发事故通报。
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和煤矿刚刚恢复生产之时,充分暴露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不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松懈麻痹思想严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复工复产后现场管理跟进不及时、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二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龙煤集团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四大”行动、集中整治“开小灶”和“学抓强”活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龙煤集团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关,做到条件具备一个,严格验收一个,有序复产一个。四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强化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瓦斯、冲击地压、火灾等重大灾害治理,提高灾害防治能力。五是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不放松,从严查处各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六是严肃问责,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煤矿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6月3日,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4日,山东省莱芜辛庄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2人遇难。
2020年6 月 4 日 5 时 40 分,山东省莱芜辛庄煤矿有限公司-140m水平 603 采区 60307 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2人遇难。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山东省莱芜辛庄煤矿有限公司“6·4”顶板事故的通报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6月4日5时40分,山东省莱芜辛庄煤矿有限公司-140m水平603采区60307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遇难。60307采煤工作面由运输巷、回风巷、中间巷及切眼构成,工作面倾角平均19°,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爆破工艺落煤,刮板输送机运煤,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铰接顶梁支护顶板,回柱方式为“见四回一”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事故发生时已推采38m,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采煤工作面与中间巷交岔处,冒落范围6m×4m×3m。
经初步分析,因60307采煤工作面周期来压,摧垮工作面6m×4m范围内的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π型长梁)支护,将2名支柱工埋住。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刘家义、李干杰、王书坚、孙立成、汲斌昌分别对事故救援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以来,我省煤矿接连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辛庄煤矿“6·4”顶板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之时,形势严峻,影响恶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和干劲切实抓好监管监察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不足,周密部署,精准防治。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分析研判,科学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支护设计研究,科学确定支护参数。加强矿压规律研究,摸清采场矿压显现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支护参数和支护强度,尤其在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正支护设计和支护参数;采煤工作面一定采用正规设计,避免带采、出现中间巷道;在初期来压、周期来压和末采等特殊时期要制定专项措施,加大支护强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煤矿企业要从严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要抓好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学习,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职工掌握岗位技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职工坚决克服松懈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按章作业的理念,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保互保能力。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重点对技术装备落后的中小型矿井开展全覆盖监管监察;要统筹推进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督促煤矿企业从严落实冲击地压矿井“三限三强”“一矿两面三刀”等刚性制度;要积极推进煤矿企业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管理的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淘汰落后采煤工艺,推动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设,监管监察执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年6月4日,郑煤集团超化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20年6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发生一起机电事故,1人遇难。
2020年6月6日,宁夏宁煤集团发生一起机电事故,1人遇难!
2020年6月9日,鄂尔多斯碾盘梁煤矿一井发生顶板事故1起,死亡1人。
2020年6月9日22时,鄂尔多斯市恒泰煤炭有限公司碾盘梁煤矿一井发生顶板事故1起,死亡1人。
2020年6月10日,陕西燎原煤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人遇难。
2020年6月10日12点29分,陕西燎原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七名人员全部遇难。
2020年6月13日,江西煤业集团尚庄煤矿(国有重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13日17时10分,江西煤业集团尚庄煤矿(国有重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0日,乐山市新店儿煤业井下发生一起1人受伤的其他事故,1人遇难。
2020年6月20日13时许,乐山市犍为县新店儿煤业有限公司新店儿煤矿井下发生一起1人受伤的其他事故,伤员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9时左右死亡。
2020年6月23日,兴隆县平安矿业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3日9时30分,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1221回风巷维修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2日,江西省花鼓山煤业山南井(国有重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2日22时31分,江西省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山南井(国有重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4日,萍乡市西云山煤矿(国有地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4日14时32分,萍乡市莲花县西云山煤矿(国有地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5日,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6月25日10时50分许,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车辆伤害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6月26日,陕西彬长小庄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电事故,死亡1人。
2020年6月26日,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致2人遇难。
6月26日,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煤矿1652(3)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9人被困,经全力救援,被困19人已全部安全升井;在现场施救过程中有2名参与救援的人员失联,目前正在积极施救中。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矿井证照齐全有效,核定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现场管理;遇有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制定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控风险,坚决遏制近期顶板事故多发的状况。
2020年06月26日
截至6月29日2:39,2名被困施救人员全部被找到并升井,确认已遇难,现场救援工作已结束。
2020年6月28日,重庆市两江能源芦塘煤矿井下发生异常涌水,3名救护队员在侦查水情时遇难。
6月28日,因近期连续降雨,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芦塘煤矿井下发生异常涌水,矿井及时撤出作业人员,3名救护队员在侦查水情时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