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把《煤矿安全网》办成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有影响、有特色、有权威的网络传媒,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通讯员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A、通讯员的加入条件
1.熟悉煤矿法律法规政策,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2.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格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自觉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
4.能够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具有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活动能力和较好的写作能力。
5.为煤矿安全网会员,同时一年内在煤矿安全网发表文章五篇以上。
B、通讯员的职责
1.接受煤矿安全网的工作指导, 积极宣传本网的办网方针和宗旨,维护网站的声誉。
2.与煤矿安全网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并及时反映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合理化建议,为网站的发展出谋划策。
3.积极为本网组稿、撰写稿件或提供报道线索;个人撰写(或合作)稿件每年不少于15篇。
4.积极参加煤矿安全网组织的通讯员在线培训等有关活动。
5. 协助本网站做好相关的其它正当活动。
C、通讯员的权利
1. 通讯员有优先发稿权,并署名“通讯员XXX”。
2. 参加业务培训及其它活动,得到本单位的支持。
3.参加本网站每年度一次的"优秀通讯员"评选。
4.对本网站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D、通讯员的组织管理
1.煤矿网通信员的产生,由本单位推荐,本人填写《煤矿安全网通讯员申请表》发送到本网站通讯员管理邮箱(712112758@qq.com)。
2.通讯员由本网站统一核发《通讯员证》 (成本费由通讯员承担)。
3.通讯员从事采访活动要遵守新闻出版纪律,不得搞有偿新闻。
4.以通讯员的名义搞经营策划或广告活动,必须事先经本网站批准。
6.通讯员在任期间,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时,应及时向本网站申请辞聘。未能尽到职责,也未向本网作说明者,即视为不宜继续担任本网通讯员。如证件遗失应及时报告本网站。
在线 QQ申请:712112758 (需告知真实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方能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