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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监督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03 13:55 来源:煤矿安全网 群众 监督员 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

  1、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工作。

  2、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3、发现作业场所内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调度室及值班室汇报。

  4、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行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5、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6、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场所、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知情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7、参加群监组织的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8、本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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