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0-07-21 17: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地测科(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工作。
3.按时、准确组织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填绘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
5.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组织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7.组织或参与地测、防治水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各类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工作,遇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9.做好井巷控制测量工作。掌握接近地质构造、水体、采空区、积水区、老窑、煤层和巷道贯通的施工进度,及时发出贯通、揭煤、探水等各类通知单,并按相关程序报送。
10.组织调查地面水害及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1.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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