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科验收组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10-30 23:43
来源:煤矿安全网
机电设备科验收组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
1、验收人员应熟悉各种设备基本性能,熟悉检验细则,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熟悉掌握各种设备型号及基本性能,熟悉掌握其验收程序,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已验收出厂的设备,跟踪服务,经常深入矿井,了解其使用情况,如遇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积极参与处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对照防爆标准,逐项检验,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不得开合格证。
6、按规定和要求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每次验收完毕,要向科长汇报验收情况,对验收中的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不得自作主张,隐瞒问题。
7、坚持从严从细的工作作风,严把验收质量关,减少失误。
8、不循私舞弊,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