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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区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刘鹏 2019-04-12 13: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请示汇报制度 

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瓦斯抽放管路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制度 

交接班制度 

定期检查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系统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危险源巡查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为确保瓦斯泵站抽放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望瓦斯泵站值班和检修人员遵守此规定:

1、每班当班人员必须熟悉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2、当班人员上班不得迟到、不早退,班中不脱岗、睡觉和串岗。

3、瓦斯抽放泵站内除过当班工作人员、泵站司机、检查人员及巡视领导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4、瓦斯抽放泵必须确保一台泵24小时运行,若出现故障或需停泵、倒泵时,必须向矿领导申请,并按照措施严格进行操作。

5、瓦斯抽放泵运行期间,必须确保冷水池水量充足,及时泵除热水池中的水,并确保高位水池水位不宜过高,确保静压管路、循环水管路完好通畅。若冷水池水位过低或热水池水位过高要及时开启相应的水泵。

6、瓦斯抽放泵开启时,要调整好气水分离器水位在1/3-1/2处。

7、确保抽放泵站配气阀稳定可靠,配气阀上必须加设防护网,防止杂物由配气阀进入泵体。

8、泵站当班人员必须随时监测管路传感器读数、泵站环境监测及瓦斯抽放泵运行情况,每小时记录一次并向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

9、泵站内应严格按章要求做好防灭火工作,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和灭火沙箱。

瓦斯抽放泵站请示汇报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及时了解、掌握泵站安全生产状况,规范请示汇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泵站值班人员每天每小时定时向通风区和调度室汇报当前泵站运行情况,内容包括:管路系统瓦斯浓度、流量、压力、温度、泵站内瓦斯浓度和温度、电机运行电压、电流、泵体轴温、减速箱温度等参数。

2、发现异常时,应严格按照汇报程序请示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

3、泵站需计划停泵检修、切换系统等时,须提前由区队向上级部门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停泵或切换系统。

4、泵站无计划停泵时,应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恢复运行时,要向调度室和通风请示,接到命令后方可开启抽放泵。

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及瓦斯泵站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泵站运行期间每小时对泵站内的设备进行全面巡查一次。

2、巡回检查内容:检查瓦斯泵、电气设备、安全设施、供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各仪表的指示情况、设备的完好情况、设备的防爆性能、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定、各种保护是否合格、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等。

3、巡回线路:

瓦斯泵:查看每台瓦斯泵油位、负压表、减速机油温表,近距离观察瓦斯泵运行是否平稳;每1小时测量电机轴、瓦斯泵出气侧、瓦斯泵轴、排气管道温度一次。

配电室:查看配、变电设施、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安全设施:查看排放管路上监测瓦斯浓度、流量、压力仪表是否正常;查看防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供排水系统:查看循环水池水位——水泵房水泵运行情况——瓦斯泵进水阀门——气水分离器(查看水位表、根据情况调整)——排水阀门——总排水管——回水池出水口水量。

抽放管路系统:进气管——防爆箱(查看是否漏气)——放水器(要求每2小时放水一次)——出气管——放水器(要求每2小时放水一次)——防爆箱(查看是否漏气)

4、对巡视中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处理和上报区队值班室。

5、对巡视中有失职行为造成事故或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瓦斯抽放管路管理制度

一、新回采工作面移交前,必须按规定完成敷设抽放管路的工作。

二、进行本煤层抽放时,工作面开采之前,瓦斯抽放工程必须竣工并验收合格。进行高抽巷抽放时,工作面采完密闭时利用闭入的抽放管路进行抽放。

三、抽放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同侧铺设,并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300mm。

四、抽放管路分岔外应设置控制阀门,在管路的适当部位设置除渣装置,在管路的低洼、钻场等处要设置放水装置,在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计量装置。

五、敷设抽放瓦斯管路的巷道,积水要经常排除,保证抽放管路不被水淹和行人畅通。

六、敷设抽放管路的巷道必须经常维护,保证抽放管路不被砸、压或严重漏气以及人员安全通行。

七、每天每班要对抽放管路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

八、任何人不准利用瓦斯抽放系统固定、安放、吊挂其它装备和材料,更不能埋压、碰撞、拉拽抽放系统,否则严肃处理。

九、安装、延伸、拆除瓦斯抽放管路等设施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根据缺陷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泵站司机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对于急需解决的缺陷,应立即上报并组织解决,岗位工应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

三、机电科主要负责设备缺陷落实情况,对于设备的重大缺陷,由队委会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四、设备检修后仍存在的缺陷,应由负责人验收,并分别填入检修记录及缺陷记录内。

五、凡已记录并上报过的缺陷,运行中未继续发展,在缺陷记录本上不再变化,以待安排处理;如原缺陷发展趋势较快,且不能安全运行,则原缺陷应补记发展情况,且上报各有关人员,应尽快安排处理。

六、对已经处理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检查评价并注销缺陷,设备转入正常运行。

设备检修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正常进行,杜绝事故发生,使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

一、班检:以泵站司机为主,检查和处理设备隐患,检查和紧固接线螺栓。

二、日检:以电(钳)工为主,检查泵的运行状况,及时更换设备易坏部件,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问题,检查设备供电及控制是否正常等。

三、每天电工检查的问题必须当天处理完,处理不了的,应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并请示上级领导,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按时在工作岗位现场交接。

二、交接班要求按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三、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与“七不交”。

1、交接清本班岗位的设备运行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接清本班岗位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接清本班岗位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接清本班岗位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交接清设备和场地卫生打扫情况,记录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不接。

6、交接清交接班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不接。

7、交班时,不交给无证者和精神状况不良的人,当班工作人员交待不清不接。

四、接班时,接班人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班,有权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特制定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旬由安监科和生产科组织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验收和考核。

二、通风区和抽放队每周一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自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所有消防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所有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校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三、消防器材不得外借,不得丢失,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四、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干净完好,按要求放置。

五、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应及时更换。

六、每班必须将消防器材进行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使用单位必须对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建立台帐,以便查询。

瓦斯抽放系统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瓦斯泵站监控系统能安全可靠运行,达到正常的数据检测监控,特制定瓦斯泵站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望瓦斯泵司机、检查和维修人员严格遵守下列制度规定。

1、瓦斯抽放泵站、抽放管路、排放瓦斯出口等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及监测监控装备。瓦斯抽放泵站内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管路出口30米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0.6%,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

2、及时标校瓦斯、温度、CO传感器,至少每10天标校一次。

3、监测工必须对监控系统的监控内容和范围熟悉。

4、监测工必须做好监控设备的运行检查,数据记录及汇报工作。

5、当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后,监测工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以便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6、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后,除了专业人员外,其余任何人不得维护处理。

7、日常工作中,维修、检查人员在维修、检查监控系统时,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否则不得操作。

危险源巡查管理制度

1、瓦斯泵站内的机电设备和泵站内的瓦斯抽放管道为重点巡查部位,瓦斯抽放泵司机每班必须巡查到位。

2、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3、泵站司机必须每班按时检查各点是否有异常。

4、监测工充分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及值班人员流动巡检,对危险源点重点看护。

5、管路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或疏漏,必须立即向通风区和调度室汇报,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瓦斯抽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抽采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由抽放队技术员负责,要求绘图详细、真实,经审批后由抽放队负责存档备查。

2、抽采日报表,由监控员负责,详细记录抽采地点及抽采参数;抽采月报表每月编写一次,详细记录抽采地点及生产情况、抽采瓦斯量及备注说明,报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由总工程师签字,最后由矿长签字方可生效,一式两份,每月上报局通风部。由抽放队技术员负责存档备查。
    3、抽采月报每月5号前送至局通风部处存档。

4、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抽放队分类建立存档备查,详细记录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抽采泵站温度、抽采泵站瓦斯浓度、责任人及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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