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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梁煤矿安全考核细则之十一《内业管理考核项》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8-02-23 11: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内业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没有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教案,考核责任人100元;培训学习无记录(考试),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种台账、记录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考核责任人50元;现场无台帐、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一十七条 各种报表上报不及时,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一十八条上级公司、行管部门、矿主要领导提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考核分管领导或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及时取回当日的“五定表”和罚款单,考核值班人员100元。

第一百二十条 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追查报告中确定的纠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考核单位正职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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