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矿灯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10-16 10: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更好地推进“减人提效、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矿矿灯科学管理标准,规范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打造先进高效的矿灯管理模式,更好地服务于矿井生产,有效地保障职工井下作业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矿灯领用手续办理规定:
1、需领用矿灯的在册职工,由本人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和入井资格证复印件,交灯房办理用灯手续。灯房要核对、登记相关人员资料,确认无误后,为使用人员办理矿灯编号,将灯交付使用者,并负责与信息中心核对入井人员名单,做好矿灯的使用信息管理。
2、各部室、区队、项目部等必须如实提供使用矿灯人员的信息,确保人员、灯号、定位卡三对应。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及时向灯房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临时借灯使用的个人需持本人单位证明和本人入井资格证办理。办理集体临时借灯使用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并附使用人员名单和领用负责人的工号、定位卡号等能够反应其真实信息的资料。
我们要爱惜我们的矿灯,在井下就是它来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