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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10-16 10: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文《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8〕30号文《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执发〔2016〕5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矿西井各项重大危险源都能处于安全可控状态,结合我矿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制定并下发《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

2017年9月20日

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文《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8〕30号文《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执发〔2016〕5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寺河煤矿西井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有效、实时的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

组 长:井 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井长

副 组 长:其他副总以上矿领导

成 员: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通风管理部西井通风室、生产技术管理部西井生产室、机电管理部西井机电室、抽放管理部、运输科、信息监控中心、地测科、调度室、物资供应部、总工办、计划科、财务科、人劳科、职教中心、团委、宣传部、工会以及各基层生产区队、辅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负责人兼任。

二、职责分工

1、井长是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负责西井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西井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监控检查台账,负责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等工作,负责牵头制定西井重大危险源方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通风管理部西井通风室负责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自燃、瓦斯、煤尘、井下火灾、炮掘工作面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4、抽放管理部负责煤与瓦斯突出、井下瓦斯抽采系统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5、生产技术管理部西井生产室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6、地测科负责水文地质、冲击地压、隐蔽致灾因素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7、机电管理部西井机电室负责机械危险性(包括矿井主提升运输系统、地面塔吊、井下换装、起吊作业等)、电气危险性(包括矿井供电等)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8、物资供应部负责火药库和炮掘工作面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负责矿井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

9、信息中心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人员定位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10、总工办负责全矿放射性同位素及装置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11、调度室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12、运输科负责机械危险性(包括井下猴车、胶轮车、立井、斜井提升运输等)以及其它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保证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装备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

13、宣传部负责通过电视台、微信群等各种方式对矿井重大危险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14、人劳科、职教中心负责对涉及矿井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工作,负责相关培训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15、工会负责在井口或其他主要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责任人和主要监控措施

16、财务科负责建立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方面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台账,并存档备查。

17、计划科负责建立矿井重大危险源经费使用计划,内容包括用于各类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价、监控的经费使用计划

18、各基层生产区队、辅助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以及涉及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安全装备或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的建档及日常安全管理

根据《寺河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制度》,经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确定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及其等级、种类,确保鉴定结果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新的鉴定结论,将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管理。

1、重大危险源建档

(1)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负责建立西井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分管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2)各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或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④监控措施;⑤日常监控或检查记录;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资料。

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①《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②《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③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④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⑤日常监控或检查记录;⑥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3)《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应明确重大危险源名称、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重大危险源类型、等级、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重大危险源物理化学性质及能量描述、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主要危害及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监控措施、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及演习等内容。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应载明重大危险源名称、类型、等级、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监控措施、现场应急预案等内容。

(4)各单位在每年2月10日前要完成对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档案的更新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和集团公司对口业务处室备案。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将收集到的重大危险源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填写西井《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西井《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每年2月20日前将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5)在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作业场所的重大危险源出现增减时,各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档案及时进行更新,同时以《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形式上报对口业务部室、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备案。经国家批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定或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已经作废的重大危险源应在档案中做出作废标识,确保各级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时有效。

2、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及监控管理

(1)各单位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明确管理和监控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业务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组织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2)各单位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资金投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各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要指定专人按规定的检测周期、监测项目,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填好检测、检验记录。

(4)各重大危险源牵头管理单位负责人按规定期限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5)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检查部门要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不能立即处理时,要立即停止生产或使用,并采取相应的监控和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小班安检员、瓦检员、防突员以及生产、抽放、地测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井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

(7)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要加强对西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各分管业务部室以监督检查方式,每月至少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存档管理,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备查。

(8)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区、行业的技术标准,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内容要符合行业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用有效可行的制度来保证技术、工艺、方法、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制度要体现程序性、有效性,便于员工现场操作,便于检查考核;要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大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3、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及其管理

(1)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报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调度室备案。

(2)调度室负责编制年度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具体的演练方案,并报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备案。

(3)调度室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落实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责任,定期举行演习,让广大职工、家属知道应急处置措施和避灾方法,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四、其它要求及考核

1、各单位每年2月10日前要完成对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档案的更新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对口处室和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备案。对未及时更新或按期上报资料的,扣责任单位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2分,同时对责任单位正职予以500元罚款。

2、各相关单位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账、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监控和防治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每缺一项扣责任单位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2分,同时每缺一项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

3、各重大危险源牵头管理单位,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或相应的安全装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未组织检查的、无检查记录的、记录未存档管理、未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管理部西井安全室的,每缺一项扣责任单位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2分,同时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

4、在重大危险源的使用现场、暂存库区等场所未将相应规章制度上墙的、没有在重大危险源装置的相关场所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在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场所没有设置责任牌、明确责任人的,每缺一项扣责任单位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2分,同时每缺一项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

5、未编制年度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或未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习)的,扣责任单位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5分,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1000元。

6、未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未建立相应培训档案的,扣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长效机制考核分5分,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

7、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否则扣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长效机制考核分10分,株连处罚责任单位正职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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