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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矿头灯超市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03-10 17:03 来源:煤矿安全网

白龙矿头灯超市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格遵守头灯的收发时间及各项制度,掌握头灯的数量和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工作。

2、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得打闹睡觉,当班任务当班完成。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作业,收发灯要严格执行“三对号”无手续和非本人不得取灯。

4、要对头灯和灯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注意电压和电流表指示或其他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出现故障灯和不完好灯必须进行鉴定,及时修理或更换充电保护板及电池,确保头灯完好。

6、对超出12个小时未交灯人员,头灯超市必须把未交灯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负责落实原因,超市值班人员把违纪未交灯人员情况填入台账,并将名单送报矿机电科。(检查时间分别为11:00、19:00、3:00)

7、坚持文明上岗,服务态度端正,搞好设备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准备好保养好维护头灯所需的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

8、按时填写好各项记录。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班前会制度,必须坚持班前20分钟开班前会。提前10分钟开始接班,要在正点交接完毕。

2、交接班要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工作法,检查确认后签字交接班。

(1)交接班要交清以下情况:

交清充电情况、灯数;

本班内发生的职工违纪使用头灯情况;

交清本班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

交清工具和记录本;

2、接班要检查充电灯数及充电架情况,发出灯数,要注意三相符,检查根据是否够数或损坏,各种记录填写是否齐全。

3、有下列问题不予交接班:

(1)发现接班人有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情况,应拒绝交接班,并向领导汇报。

(2)到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要向领导汇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交接双方要经口对口检查后,确认无问题,双方在交接簿上签名,下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操作规程

1、头灯检修

头灯到矿后,要先对每一盏头灯进行检查,头灯必须外观光洁无缺陷,所有零件均定位安装,牢固可靠,转动件应能灵活转动,接触良好,无轴向串动。

2、充电

未经使用或经过大修后的头灯,必须先经过充电。

(1)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在整个充电过程中,电压维持不变。

(2)充电时必须保证每层的充电电压为5.50±0.10V,充电电流不大于0.8A。

(3)充电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每隔一小时观察一次充电电压。

(5)充电时必须关闭头灯电源,不得开灯充电。

(6)在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充电电流大小是否正常,如有个别电池充电电流特别小或无电流,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充电保护电路板及电池。

(7)充电时间不足12小时的头灯,不准发出,用备用灯替补。

(8)交回的头灯不得长时间搁置,保证头灯的充电时间,对交回头灯锁入充电箱不及时充电的职工,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充电,并汇报机电科。

(9)头灯在正常使用中应避免短路。

四、头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领用发放

头灯超市值班人员要掌握收发灯时间,做好收发灯的准备工作。

入井人员在领取头灯期间,头灯超市值班人员要对头灯超市巡回检查。

头灯超市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本班收发数量,并做好台账记录。

头灯超市值班人员对收回的头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电线有无破损,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3)有无红灯、灭灯。

7、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头灯,对用灯人员要按《头灯损坏赔偿制度》赔偿。

8、配合用灯职工对领到头灯充电情况和完好情况认真检查,对不合格头灯要及时更换和检修。

9、头灯超市值班人员每班按实际发放数量认真填写头灯使用汇总记录台账。

五、头灯损坏赔偿制度

头灯是煤矿工人工作的眼睛,头灯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每个工人的幸福欢乐。为了更好地管好用好头灯,特制定头灯损坏赔偿制度。

1、凡井下在册职工持所在单位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指点地点头灯超市办理领灯手续。

2、如领灯钥匙丢失及时向头灯超市声明作废,并由头灯超市工作人员处理,如不及时申明作废致使头灯丢失者,由本人负责按丢失头灯处理。

3、凡是外来参观学习等临时下井用灯人员,由调度室出具证明发放备用灯,如有遗失应由临时借灯证负责人按价赔偿。

4、由于个人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头灯零部件损坏,一律按价进行赔偿。

5、凡发现由于个人随意打开灯锁及闭锁螺钉和各部件者,一律按故意损坏头灯论处。

6、凡无正当理由丢失或损坏头灯(包括头灯超市工作人员)者,按价赔偿。

六、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制度

1、日常检查和维修

每班没小时对每盏头灯的充电情况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发灯时要检查头灯是否完好,不完好的头灯不准发出。

发灯前检查电池的充电情况,充电不足的头灯不准发出。

每天每人定时检查头灯。

每班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充电架上的电压表进行一次校对。

2、完好检查 ,由班长组织每月检查两次,队长每月检查一次。

3、正常运行的头灯使用寿命为500次循环,到期头灯必须及时更换。

4、对正常运行的充电架设备,在保证日常维护和检查的同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一年一次大修。

七、头灯管理办法

头灯是煤矿工人井下作业时的眼睛,抓好头灯维修质量,保证头灯每盏完好,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每个头灯超市都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分工,严格考核。

2、建立微机管理制度,使用好配备的计算机,每盏头灯的资料都要输入计算机管理。

3、头灯的维护、检修一定要符合完好标准的要求,确保头灯的玩好率为95%以上,失爆率为零。

4、每班每个充电架的头灯都要有记录,实行微机记录管理,不能把不完好的头灯发给矿工。

5、充电后的头灯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额定容量,每盏灯的使用时间不得低于11小时。

6、地面服务队每月要定期对头灯超市职工进行岗位汇报、手指口述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7、机电科不定期对头灯超市人员上岗情况、台账记录情况、和头灯检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机 电 科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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