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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器械的保管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7-24 22:5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保安器械的保管

第二十七条 由保安队长负责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班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第二十八条 保安器械的使用按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操作。

(2)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队长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3)不准利用对讲机中呼叫与工作无关之事,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

(4)爱护和保养好保安器械,切忌进水、严禁摔打和抠剥。

(5)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将保安器械转借他人或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6)保安器械实行负责制制度,谁领用谁负责遗失,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保安器械使用前后。

(7)值班人员要检查器械的使用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8)保安器械只限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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