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7-16 21:30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保证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确保通风安全计量器具在井下环境监测数据量值准确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用于井下环境监测的传感器,必须经集团公司通风安全计量站统一检定,校验发给检定证书后方可使用,不经公司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传感器不得使用。
2.根据各类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的检定周期,制定详细的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安全仪器仪表正常完好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3.对各类仪器仪表要认真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仪器仪表管理台账,如实填写,并做好仪器仪表的说明书、合格证、校验、记录等,以备查检。
4.在检定周期内拆装、修理后的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必须重新送检,否则不准使用。
5.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示值出现问题时,应随时送检,以保证其工作正常无误。
6.需要报废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必须经公司通风安全计量站检定,并出具证明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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