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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专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5-21 22:06 来源:煤矿安全网

地质专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生产水平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部门地测工作的规范规定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各类图纸资料的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开拓方案,及分管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报上级部门审批,负责组织审批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各类技术措施及工艺操作规程等。

4、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矿井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企业技术管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方案和措施,经上级部门审定后,以实现合理开发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保证采区正常接替,做到合理集中生产。

5、组织学习、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抓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和推广,不断改进矿井的技术面貌。

6、定期组织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解决,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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