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材料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12-18 21:46
来源:煤矿安全网
1、火药库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把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炸药璧槽和雷管璧槽内,堆放整齐,毫秒雷管和瞬发雷管要分开存放,悬挂好标示牌、填写清出入库单,不得超存。
2、火药库管理人员发放炸药时,必须在发放火工品专用窗口进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发放火工品专用窗口以内。
3、火工品发放时严格按照领取通知单标明的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发放。
4、严格执行领用签字制度,火药库管理人员及时填写火药发放记录,登记清楚发放数量、使用队组、使用地点等情况。放炮员与背药工及时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5、建立火工品管理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入库和发放的炸药、雷管必须进行登记。
6、火工品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班清日结。及时填写有关报单、报表、台帐,不得出现差错。
7、认真学习手持机使用说明,手持机的使用达到规程化要求,在数据上报、入库录入、拆箱、发放等环节确保录入正确无误,发生问题及时汇报,不得自行处置。
8、同一个放炮员不得发放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9、班后及时将剩余的雷管、炸药进行清退。
10、放炮员班后必须回库进行交接班,严格执行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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