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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钻打眼工岗位职责及操作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10-31 12: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风钻打眼工岗位职责及操作标准

一、上岗标准

1、岗位职责

岗位职能范围:操作各种型号(风动、液压、电动)的凿岩机械或工具进行打眼钻进;

工种内容(工种定义):在采掘工作面凿岩打眼的工种。

2、岗位有关生产技术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部分;

工作面《作业规程》;

《凿岩工操作规程》。

3、技术基础知识

具有机械制图、公差配合的基础知识;

熟悉机械传 动原理;

了解液压传动与职能符号;

工作面岩层的性质和管理方法;

作业工作面质量标准;

凿岩机的完好标准及检修质量规定;

了解常用金属材料与支护材料抗压性能的基础知识;

熟知各种钻具的种类、规格、性能与使用方法;

掌握润滑油的规格、性能与使用方法;

了解风管、水管、电缆的规格与性能。

4、安全防护知识

了解凿岩机操作中的有关安全事项;

熟知工作面的避灾路线;

了解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各种炮眼布置形式及适用条件;

装药和封孔材料等的要求及爆破的一般知识;

了解工作面风管、水管、电缆的系统与铺设情况。

5、检修排障能力

能对凿岩机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钻具完好;

能判断、预防和排除钻具的一般故障;

能排除伞檐和片帮等不安全隐患。

二、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要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2、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3、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内瓦斯深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暴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7、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8、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就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1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11、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12、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13、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14、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15、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16、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17、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18、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二)正常操作

1、风钻打眼

标定眼位,划分区块。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多台风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

3、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陶槽眼)落在同一个平面上。

4、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顺序进行试运转。

5、定眼: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 刨出的眼窝上。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6、开眼: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7、正常钻眼。

(1)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2)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3)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踏实地,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拆断时风钻扑倒或断钎伤人。

(4)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5)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

(6)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拨出钻杆,停止钻眼。

(7)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8)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9)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三)收尾工作

1、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

2、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使用风煤钻完眼后,应从风煤钻上拔下钻杆,并把风水管、钻杆、风煤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盘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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