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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规矩底线 增强廉洁意识——淮北矿业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发言选登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9-24 20: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编者按:近期,淮北矿业严肃查处并通报了海孜矿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9月22日,淮北矿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部分基层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机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现将与会人员发言刊登如下。

海孜矿党委书记:孙磊

8月下旬,海孜矿发生了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物业管理科克扣截留职工奖金,私设“小金库”的案件。正如《通报》上指出的那样,这起案件的发生,不仅暴露了海孜矿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缺位,分管领导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问题,也反映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缺失,制度意识淡漠,自律意识较差。

痛定思痛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反腐倡廉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治理克扣截留还不能一劳永逸,在某种情况下还会死灰复燃,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超前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就下一步工作,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少数关键”作用。加强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学习,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继续在全矿区大力弘扬“清廉是幸福的基石”,“自律是最好的保护”等先进的廉洁理念,倾力打造不想腐的良好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做到落地生根。用法律法规制度编织堵塞漏洞的笼子,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岗位化。

三是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不敢担当的问题,精气神不足的问题;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把制度规定挺在前面。无论是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反“四风”都必须把“坚持”放在首位,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决不能形成“一下子”和“一阵子”的局面。

四是要知敬畏,严格自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也有赖于道德的强力支持。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一定要深刻吸取这起案件的教训,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坚定自己的党性,践行自己的承诺,坚守应有的品德。

五是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契机,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查找自身的差距,模范践行“三严三实”。通过专题教育,使自己来一次灵魂上荡涤,思想上的升华。

神源煤化工公司党委书记:梁东明

海孜矿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集团公司进行了组织处理,认真学习了通报,感想颇多。

1、可惜

从普通职工成长为处级领导干部,有自己的努力、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同事的支撑、家人的骄傲,因为自己的不谨慎,化为泡影,情何以堪、何颜面对。几十年的辛劳,付之一事,何必当初!

2、幸运

虽受处理,未成大祸,比之牢狱之灾,还算幸运。应该感谢发现早、处理早,否则,积病成疴,无药可治,岂不更加悲哀。但是,幸运会永远光顾我们吗?

3、可怕

回顾我们身边发生的几起违反廉洁从业案件,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我们的自身素质不比他们强,我们的贡献不比他们大,我们也不比他们聪明,我们处在同样的环境、从事同样的工作,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只应该发生在他们身上吗?将来会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有什么办法保证我们没病?

4、教训

作为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我们这级的领导,谁也没有胆量跟规定叫板,知道还违反的原因,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不是不知道规定,而是一厢情愿地放大了规定的“尺寸”,这是“掩耳盗铃”的真实写照,自欺欺人,实际上,蒙在鼓里的却是自己。

5、自禁

远离喧嚣、洁身自好,趋利不逐利、干事不“作”事,干自己该干的、拿自己该拿的。

临涣矿党委书记:王志宏

一、本起案件原因分析

通过对此起案件的深刻反思,我认为本起案件的发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党性原则缺失,权力观念扭曲。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一名处在关键岗位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不能做到心静如水,不为所动,没有守住底线,导致了上述违规违纪案件情况发生。

二是宗旨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没有能够正确地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属于“特殊”群体,处于特权阶层,游离于规章制度之外,脑中无敬无畏、眼中无规无矩,最终导致行为上无法无天。

三是纪律意识涣散,利己主义严重。作为管理干部,不仅不带头遵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反而我行我素,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把纪律当摆设、把规定当儿戏、把警示当耳旁风,奉行“精致”的利己主义,在奖金发放中无视程序、逃避监督。

四是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失察。在这一案件中,2年多时间内,前后历经两任领导都未发现与制止,这反映出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管弱化的现象。

靳冬违规违纪案件主要是由于个人要求不严,自律意识差造成的。我们必须要深刻理解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二、下一步打算

心存敬畏就是要做到:一要敬畏组织。二要敬畏职工。三要敬畏法律,做到遵法、学法、用法、守法。

其次要给自己划一个“感恩”的圈子。学会感恩是一个领导干部起码的做人准则,我们要做到:一要感恩上级和领导。二要感恩同事和朋友。三要感恩下级和职工。学会感恩才能坚守本心,不做超权越界的事情。

再次要给自己划一个“谨慎”的圈子。养成慎初、慎独、慎微的习惯。“初”就是第一次,“独”就是一人独处,“微”就是小事小节。领导干部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省,坚守“三道关”:守好第一关、守好独处关、守好小节关。

许疃矿党委书记:张胜

本人通过学习《淮北矿业党委关于海孜矿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问题的通报》,认为靳冬严重违规违纪案件主要原因是他本人党性原则缺失,组织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没有很好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不能够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没有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这起案件的发生值得我们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教训。

靳冬严重违规违纪案件教训深刻,是我们矿区领导干部的一部反面警示教材。在日常工作中,靳冬个人存在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淡薄,促使他放弃原则,严重违规违纪。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兆杰在《今天我们对自己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一文中指出:“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有的同志由于长期缺乏比较健康政治生活。习惯于搞特殊,习惯于凡事在前先考虑个人的利益,对一些蝇头小利锱铢必较。不习惯于过平民的日子,不习惯于过朴素的生活,更不习惯于把自己摆进去,不习惯被人监督,有的甚至不习惯遵守起码的制度和规矩。出现这种问题地根源,是身上的特权意识和思想上的麻木”。袁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目前我们矿区部分领导干部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德,也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的原则底线。做为矿区领导干部,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从海孜矿这起严重违规违纪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和警示。认真审视自己和定位自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自己摆进去,照镜子、量尺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同时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分管范围执行纪律、规定、制度的好坏负责,对分管范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责,以“严细实”的作风、“钉钉子”的精神,抓具体、具体抓,让制度规定落地生根,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时时刻刻以自己的廉洁行为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营造矿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公信力。

朱庄矿党委书记:孟祥民

一、靳冬案发生的根源

在案件通报、袁书记的署名文章以及《淮北矿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中,对该案发生的根源说的已经很具体了,主要是:1、党性原则缺失,组织观念淡薄;2、自律意识差;3、“一岗双责”意识不强;4、制度意识弱化;5、思想上糊涂、麻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6、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缺位。另外,我想,心存侥幸也是原因之一。

这起案件,印证了“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正确性,也再次为集团公司全体领导干部敲响了廉政警钟。朱庄矿在认真组织学习通报、学习袁书记署名文章的基础上,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以查找自身问题,切实从该案中吸取教训。

二、吸取教训,落实“两个责任”

1、切实履行好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是做好预防工作。加强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同时,学会管理自己的欲望,知所畏,有所怕。正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明胜在2015年党委工作报告中所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有戒,才能不越规矩。”

二是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不触底线,不逾红线,敢于说“向我看齐”,努力打造清风正气。不做“老好人”,敢说、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让歪风邪气无立足之地,让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成为单位主旋律。

三是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让“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坚持不尽责,就问责,严格追究,严肃处理。还要高度重视对人、财、物岗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前不久,我矿出台了《朱庄煤矿党委对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完善了重点岗位轮岗交流、任中审计、业务公开、廉政谈话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以强化监督和约束,防范廉政风险。

海孜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魏建华

今天参加这个会,很愧对“发言”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应该是“检讨和反省”更确切些。靳冬等违纪违规案件,时间跨度两年多、涉案18人,触目惊心,一些违纪事实在全国违纪案件中也是很少见的,可以说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惨痛。对受到处理的人员深感惋惜,特别是经管口的几个同志,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应该讲都是很强的,有的同志还是后备干部,但在这个事情上没有把握好,犯了错误,被调离岗位,令人痛心。我作为矿纪委书记,工作不力,监督缺失,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易发的典型性问题,思想认识不足、敏锐性不强,落实主业主责不到位,负有重要责任,更愧对组织的信任。如果发现得早,及时纠正,就不会有这样的后果。近一段时间,一些媒体和社会评论认为事情处理有点轻,我觉得对我的处理轻了。

对于如何深刻吸取案件教训,引以为戒,接受教育,切实做好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认为,应着重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篱笆扎紧,认真学习制度、内心敬畏制度、严格践行制度,做制度的拥护者、完善者、引领者,保证思想上清醒,行动上自觉。要以制度为纲,把纪律和规矩真正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对什么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及怎么干,做到心中有数,在执行制度上不走样、不跑偏。

二是增强自律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时时处处想到原则,对照原则,遵从原则,自觉践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包括配偶、子女、亲属和朋友。严格按制度规定和原则程序办事,顶得住歪风邪气,抗得住各种诱惑,坚守底线、不触红线、远离“带电高压线”,牢牢把握政治生命线。

三是增强履责意识。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分内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严格要求干部廉洁自律,严格监督干部廉洁从业;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把心放进来,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抓早抓小,从每一个环节入手,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必要时要“瞪大眼睛、扯长耳朵”,彻底堵塞住各种漏洞。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主业,落实主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敢作敢为,保障政治安全

四是增强监督意识。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用好这个武器;监督是最好的爱护,要用好这个法宝。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给职工一个明白,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坚持用制度来强化行为上的约束,主动把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放置到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视线内,自觉接受上级、同级和下级监督,经得起偶然性聚焦。

物业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任启陆

今天的座谈会通过对海孜矿廉政案件剖析,表明了集团公司党委狠抓干部作风的坚强决心,突显了集团公司党委突出纪律和规矩的鲜明态度。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廉政建设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关系到领导干部政治生命延伸的长度与宽度。作为物业后勤单位,一定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以严明的责任推动廉政工作的落实。责任就是压力,责任就是推动力、执行力。集团公司党委对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态度坚决,任务明确。我们必须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贯彻好,落实好,把各级领导干部肩上的责任理清楚,讲明白。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带好头,把自己摆进去,不能置身事外;要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要以严肃的监督促进廉政工作的开展。监督是善意的提醒,是最大的爱护和信任。对于物业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集团公司三令五申的克扣截留、私设“小金库”、违规领取奖金等,以及对于物业门面房出租、公积金管理等职工群众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三、要以严格的制度保障廉政目标的实现。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行好有效的管理制度,编织好保证权力安全运行的“笼子”。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定期轮岗交流,对大家关注的、比较敏感的问题,要扩大公开范围;对于对外服务窗口,要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该上会的要上会研究。

股份公司运营管控部部长:周四新

海孜矿后勤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着实令人震惊、惋惜、痛恨。震惊的是在集团公司严打“克扣截留职工收入、非法获取收入”情况下仍存在顶风违纪现象;惋惜的是参与者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给自己政治前途留下“阴影”;痛恨的是这件事发生在领导人员身上。

这起案件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教训:

一是必须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必须严格遵守,不可心存侥幸,做“阴阳”两面人。做到政治上的清醒,就必须手握戒尺,心存敬畏,举有所虑,行有所止。做政治的清醒人,必须牢牢记住自己是一个共产党人,不忘党的宗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二是必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袁兆杰同志在《今天我们对自己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一文中语重心长地告诫矿区党员干部:我们有的同志认为守住底线就够了;认为管好自己就够了;认为抓好业务就够了。殊不知,守住底线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天天忙着守底线的人,面对灰色生活的腐蚀,难免就会由量变到质变;管好自己无疑是对的,但身边人、家里人不管好也难免会后院起火;管好业务无疑是对的,但不履行“一岗双责”的干部毫无疑问不是清醒的和称职的干部。集团公司认真问责了这起案件中的“一岗双责”中的有关人员,说明了我们在落实“一岗双岗”确实存在差距,工作中存在盲区,抓而不严、不细、不实。这也再次要求我们每位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而且更要管好下属、家人。在廉政建设上,领导干部挑的是两副担子。

三是权力必须得到约束。这起案件表明,无论何人、身处何职,只要不正确行使权力,都有违法违纪的机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约束权力,在制度设计上,要更加注重政策的公正公平,防止制度腐败;办事流程需要更加清晰,责任分工需要更加明确,人员管理需要更加严格。公司机关部门应该首先做到。

四是反腐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持续不断地完善惩防体系,持续不断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五是必须发挥机关部门职能监督作用。机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廉洁性;要强化风险管控,对风险较大的业务或单位充分关注,加强监督;要对口做好职业道德培训。

股份公司财务部:张树忠

近期,学习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海孜矿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问题的通报》。同时,也学习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兆杰同志的署名文章《今天我们对自己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在我们国有企业以及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确实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温水煮青蛙”的现象:自我的要求不知不觉地松了,做官的标准不知不觉调低了,追求的境界不知不觉地功利化了。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行为,与“三严三实”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不从思想上加以荡涤和洗礼,很难适应当前社会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

集团公司对奖金的发放有明确的要求,拿年薪的人员不拿规定收入以外的钱,机关不拿基层的钱。此项规定在海孜矿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个别人员采取变通的方法违规拿钱,造成矿生活服务公司、物业管理科克扣截留职工奖金、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严重违反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明拿违规,暗拿更是严重违规。

海孜矿财务科有关人员没能发挥好财务的监督职能,还违反规定领取了奖金,严重违反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此,我也应作检讨,作为股份公司主管财务部门,没有做好日常监督与指导,只是安排对业务给予培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教育较少。今后应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上多做工作,通过建立多维度的监督体系,形成防护网,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更多的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殷召峰

自2010年以来,集团公司多次下发文件,对“小金库”进行清查,但还是发生了一些顶风违纪案件,还有财务人员参与分配奖金,说明了少数财务人员还缺少风险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把纪律规定当儿戏,有禁不止,忘记了岗位,忘记了责任。财务资产部作为财务主管部门,还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自律是最好的保护”的理念,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首先,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查找是否以各类收入、罚款、抵押金,以及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资产出租等收入设立小金库;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向其他单位低价或无偿转移物资设立小金库;是否克扣截留奖金、违规领取奖金等。自查后,按照集团公司淮矿发〔2015〕53号文件要求,进行上报。

要加强指导监督。一是强化廉洁从业教育。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务科长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利用网络对财务收支进行监控,重点监控各项异常的收入支出、往来转账的合规性,通过定期盘点等方式,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三是加强财务主管人员管理。建立相关制度,要求各单位在调离和拟任财务科(部)长前,征求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具备担任财务主管人员资格的,坚决不予聘任。同时将财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落到实处,做到防微杜渐。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社保中心主任:岳增光

海孜矿原后勤矿长靳东违纪一事,我部全体职工深入学习了《关于海孜矿原后勤副矿长靳冬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问题的通报》,坚决拥护集团公司的处理决定。为吸取案件教训,我们对集团公司下一步规范工资及奖金发放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不折不扣执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规范员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5〕112号),不得违规操作,做到廉洁自律。

2、严格规范奖项及审批程序。各单位只保留安全奖励、效益奖励两项普奖,禁止设置其它普奖和单项奖,同时规范普奖发放标准,保持各岗位之间合适的分配比例关系。各单位工资和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工资支付合规性审核,违反集团公司规定的工资及奖励一律不予做账支付。

3、对所有员工必须实行电子考勤,根据考勤结果做工资账,没有考勤记录不支付工资。严禁克扣截留职工工资奖金、私设“小金库”现象。

4、单位月度工资和奖金统一由工资部门使用淮北矿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做账,工资报表自动生成;严禁职工收入数据游离于系统之外逃避监督。各单位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系统里工资和奖金数据的真实,不得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外再搞一套账。

5、严格落实员工收入公开制度。除在科区公开栏张贴公示外,所有员工、所有收入项目必须在单位网站首页公开,没有网站的通过其它方式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工资和奖金名称、金额、领取人姓名、审批人以及审批依据等。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秦凤玉

靳冬案件的发生让人震惊,牵涉到这么多人员受处理,让人很惋惜、很心痛。集团公司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靳冬和受处理的这些科级干部走到今天这个岗位也不容易。事情既已发生,我们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吸取教训。

从案件有关责任人教训来看:一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这些人员对集团公司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纪律规定不当回事,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没有怕头。一方面他们有可能不去学、不了解、不掌握制度规定,不学习、不知道制度规定怎么去自觉遵守呢?另一方面,明知有纪律规定,抱有侥幸心理,不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整个环节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出面制止,让人感到很可怕。所以在当前情形下,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小节,认真学习、牢记并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这是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二要有主动被监督意识。要心中有戒,自己给自己设定一双眼睛,总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不越雷池半步。要像方总说的那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当面背后一个样,白天黑夜一个样,领导在与领导不在一个样,能够始终如一坚守自己做事的原则和准则。同时主动接受监督,不要有私心,工程项目、工资分配、四项费用等主动接受检查,能公开的全部公开,经得住方方面面监督。

从部分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教训来看,一是要树牢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当前有部分领导仍认为抓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事,自己抓好分管业务就行了,导致安排工作时想不到同步防范廉政风险。要注重锤炼干部队伍过硬政治素质。从很多细节之处、从关键时候就能分辨出每个人的政治素质。有正确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定自己的立场。别人说三道四,我们不去说,别人做的不合适,我们敢于提醒、指出,就是政治素质。有境界,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面对进退留转,不发牢骚,不说怪话,就是政治素质。顾大局,工作安排上不扯皮,主动为上下游工作创造条件;工作不分份内份外,能帮上忙的就主动伸手帮一把,这也是政治素质。听招呼守规矩。让做的就认真做好,不让做的坚决不去做。人不是生来就有高素质的,只不过有的人修炼好一些,素质提升得快一些,有的人不当回事,不注重去修炼自己。人与人的差距在关键时候会体现出来,关键时候是日常每个细节修炼积累的结果。领导人员除在修炼自己政治素质上做表率外,还有责任锤炼提升自己的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三是要加强内控制度设计,规避廉政风险。作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一般情况下,工作中哪些方面易出问题、会有风险,应该心中都有数,要针对这些风险,加强内控制度设计,立规立纪,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切实对自己分管的干部职工队伍负起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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