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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小纪汗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9-21 14:0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灯工安全操作规程(小纪汗煤矿)

1、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3、日常充电操作,对较为简单的矿灯一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项。

(3)发现本规程所列矿灯缺陷之一时,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5、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6、应保持矿灯房内充电间和修理间的排风装置工作正常,通风良好。室内禁止烟火,安全灭火设备完奸。上、下道畅道,耐酸地面清洁无腐蚀性残液。

7、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漏。

(1)灯头、灯盏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盒、灯头或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8、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9、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充电架上的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10、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开关、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漏液、变形;透气孔是否堵塞。

(3)有无红、灭灯现象。

(4)短路保护装置或短路保护器是否正常。

11、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在到充民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5±0、1伏范围内。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12、KS-8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充电末期电流一下降到0、1安培以下。

13、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4)当充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5)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 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培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14、连续使用的矿灯,每10 -15天补充一次蒸馏水,在气温较高的地区,补水周期可适当缩短。此项工作应设专人进行,补水工作应在充电后期进行(充电9--10小时后)具体操作如下:

(1)用专用二柱扳手打开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池补到直立后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为准。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垫圈和透气盖。

15、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电池在充足电后,电解液化经重应为1.28±0.01(300 C)。

(2)调整电解液比重,应在补充蒸馏水后第二天进行。

16、灯头部的拆卸与维护:

(1)用三角套扳子拧松三角保险螺钉,取下灯头圈。

(2)取下灯头圈、灯面玻璃、灯泡、反躲器。

(3)检查灯头开关、灯泡痤、电缆等有无松动。更换灯泡时,应检查螺口处否清洁光亮,灯泡接上后应拧紧放松数次,以检查灯头自动断电性能。

(4)用叉口改锥将帽挂钩螺钉取下,取下帽挂钩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即能检查充电触头。

(5)用扳手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用改锥旋下是电缆端部的爆片即可从灯头上取下电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应将损坏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将电缆护套割去30毫米(电缆长度不小于1.1米),在割掉护套8毫米处用手钳将新轧头轧紧,套上像皮垫圈,使他位于轧头和固定螺母之间,然后用扳手将固定螺母装在灯头上拧紧。电缆端部分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灯正负极接通。

17、上盖部分的拆卸与检查:

(1)矿灯使用半年后,应将上盖拆下进行检查修理。

(2)用叉口改锥将锁盖螺钉拧松,取下锁盏及螺钉,这时盖身即可取下检查完后。将盖身放在电池项部,固定好锁盖,拧紧锁盖螺钉。

18、拆装矿飞丁蓄电池应在充足电使用专用工具,按下列步骤进行:

(1)取下上部构件,用钳子将连接条夹掉,将电池上的煤尘擦净,用专用工具拆开电池。

(2)将极板和电池盖分离后,拆散极板群,仔细检查正风极板、微孔塑料隔板及玻璃隔板,如正极板栅的筋未断,玻璃丝管尚完好,风极板膨胀脱粉不严重。可将正负极清洗,清洗后立即将负极反浸入蒸馏水水,以免极板氧化。电池盖、隔离板、正极板清洗后在60-70℃以下烘干或在室漏下凉于,准备重新组装。玻璃丝隔板月清水洗净后,再用蒸馏水浸泡挤干。

(3)将电池槽清洗干净凉干待用。电池槽内壁与电池盖接合处,电池盖四周及极柱孔应用砂纸打光。

(4)将正负极板和隔板装配起来放入电池槽。在组装极板群时,应注意,在正极板两面装玻璃丝隔板,靠阴极板两面装微孔塑料隔板,极板与隔板之间组装应松紧适度。然后将屯池槽内壁、极柱孔及电池盖四周的打光处用汽油擦净。涂上封口胶,再将电池盖装入电池槽放置5-6小时后。在电池槽和电池盖接合处再补涂一次封口胶,使之粘合牢固。

(5)电池装配完毕后,注入电解液,比重为1.28-1. 30,静置2-4小时后,将电池直立使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上好堵头、垫圈及透气盖,焊上连接条。安上绝缘垫和极柱垫,最后安上部构件。

(6)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亢电24小时,再测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7)更换新极板时,应进行补充电后方可使用。

19、在电池的组装过程中必须注意:

(1)在极板群中,不许存有因烧焊溢流出来的铅疙瘩,否则会造成蓄电池正负两极板短路。

(2)在极板群中,正负极板必须面面相对,不许上下,左右参差不齐,因为不相对那部分活性物不能发挥作用,因而影响电池容量。

20、配制电解液的器具,要用耐酸槽。并应耐温100℃配液所用的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用蒸馏水洗净。

21、调配电解液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将硫酸从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馏水中,拌,以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

(2)绝刘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以免产生剧热引起爆炸,也不要从大容积的瓶子中将硫酸倒入水中。

(3)应备有5%的碳酸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沫落到脸上、手上及衣服上时洗涤用。

22、蒸馏水、浓硫酸及电解液存放时均应严密盖好,以防进入杂质。

23、调制电解液时,浓硫酸与蒸馏水的调配比例如下:

(1)用浓硫酸和蒸馏水调合时,如用比重1.4(30℃)的稀硫酸调制成1、26(30℃)时,可用1份稀硫酸对0.59份蒸馏水。

(2)调制电解液时,如果温度不是30℃,比重应进行换算:

所需比重 浓硫酸(比重1. 84容积) 蒸馏水容积

1.4 1 1.41

1.26 1 2.84

S30=St+0. 0007(t- 30)

式中S30 - 30℃时电解液比重;

S。-t℃电解液比重:

(3)常温下电解液比重如下表

温比 ℃

10 15 20 25 30 40

换算后比重 1.274 1.27 1.267 1.264 1.26 1.253

24、矿灯初充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使用专用二:柱扳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胶堵。

(2)把电池向后倾斜450,用注液器注入比重为1.26的电解液。每单格电池注入120毫升。

(3)注液后,电池静置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以下,然后将电池直立起来,检查液面高度是否和注液孔相平。若不相平需调整液面高度。

(4)液面调整合格后,将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墙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5)采用恒流充电。当电池全部上架后,开始送电,调整电压,保持充电电流为1安培,连续充电72小时,每小时调整一次电流。

(6)当充电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堵上注液孔,继续充电至72小时。

(7)充电72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调整电解液Ll:重至1.28±0.01(30℃),然后再充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8)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进行放电试验。用0.7安培灯泡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刁;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电池,可使用1安培电流充电24-28小时后进行放电试验,依此反复直至合格为止。

25、初充电时应注意事项:

(1)初充电过程不准停电。初充电过程中如充电电压已调到最大,充电电流仍不能维持1安培,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足72小时。

(2)初充电24小时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1安培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3)初充电最后2小时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稳定,如充电72小时后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到电压不再上升为止。

26、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并向接人员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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