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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刘庄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19 22:2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交接班制度(刘庄煤矿)

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十分钟到达工作现场,接班人员因有事未到或者迟到,交班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代替交班。

3、交班人必须把本班设备运转情况、故障及处理经过等各项工作详细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接班人应详细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异状,并检查卫生是否清洁。

4、交班人应把工具配件、材料逐项向接班人交清,接班人要逐项清点。

5、设备发生故障时,禁止交接班,待恢复正常或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6、交班人认为有不能交班的情形或交班人发现接班人带有病容、酗酒或精神失常等,拒绝交接班并请示领导处理。

7、交接完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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