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员操作规程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24 09:10
来源:煤矿安全网
1、监测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安全监测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安全监测工作。
2、监测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AQ1209-2007《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熟悉并掌握监测系统的操作程序。
3、监测员必须掌握监测系统的构成及计算机的一般知识,并能熟悉操作监测系统。
4、监测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正确设置监测点参数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待测点运行正常后及时作好网络上传工作。
5、监测员上班期间必须密切观察监测主机上井下参数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监测汇报程序进行汇报。
6、监测员必须同通风调度密切配合,共同处理当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7、监测主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在5分中内起动备用监测主机,并观察备用主机运行的参数与监测主机运行监测参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及时修改。
8、监测员值班期间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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