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风的基本原则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5-12 15: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供风的基本原则
第六十九条 矿井各用风地点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七十条 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湿度、风流中的粉尘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供风量不少于4m3/min。
第七十二条 确保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第七十三条 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处理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min的其抽放率不应少于50%,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后,风排瓦斯量一般不应大于5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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