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通知,将专项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
通知要求:煤矿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的生产能力,月度产量不得超过月度计划的110%;没有月度计划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十二分之一;企业集团公司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经济指标。
据两部门介绍,超能力生产是煤矿安全重大隐患,同时会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剧煤炭供需失衡矛盾。为此,两部门通知提出,各产煤地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规范煤矿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