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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育:吉林八宝煤矿瓦斯“连环爆炸”事故是怎么造成的?

作者:李培育 2014-09-14 14:4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位于吉林省白山市的通化矿业集团八宝煤矿,年生产核定能力300万吨,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其采煤、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100%,2012年底还获得了由国家安监总局评定的全国首批十家“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一个有安全“模范”光环的大型国有煤矿,可依然于3月29日和4月2日连续发生了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受伤、11人失踪, 数十条鲜活的生命瞬间化为乌有,令人痛惜,震惊、愤怒…….

通过对这两起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的分析,我认为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原因之一:没有将“敬畏生命,以人为本”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

第一起事故后,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极大。企业领导人“错误的政绩观”作祟,面临险情,首先考虑到的是保护资产,而非员工生命。发生事故后国企老总考虑最多的,则可能是如何保护企业资产不受重创、保护自身政绩不受影响。忘记了生命才是第一位的,都把“以人为本”抛在脑后。该煤矿工作人员印证了这一说法:“当时我们手头有六七套方案,在等专家组研究论证处理。就在等待期间,发现井下一氧化碳浓度越来越高,派专业人员下去查看,发现有烟,就怕把矿炸废了。所以矿上主要领导研究决定,立即采取挂风帘阻断进风的方式,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全井报废。因此在没有请示上级的情况下,擅自派出包括两名矿领导在内的救护队员,分两组前去处理,在此过程中遭遇爆炸。”

原因之二:一些大型国企过分倚仗现代化设施,却忘掉了人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在多年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多数人很可能产生了麻痹大意的思想,或者是过分相信了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使相关制度和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弱化,使安全管理有所松懈。据了解,此前通化矿业集团已经连续4年无责任事故发生,“不可能出事”甚至成为普遍共识,没有将“预防为主”的理念放在首位,回顾八宝煤矿四天两起事故不难发现,均是企业发现井下出现异常状况后,组织人员下井抢险,遭遇瓦斯爆炸。

原因之三:企业领导没有“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之心

在第一次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已有明确规定,必须先等专家组提出明确意见和方案后再行动。但4月1日,当井下监控系统发现井内出现烟雾时,企业有关负责人却对省里禁令置若罔闻,未经请示、未制定科学周密的方案,便擅自贸然组织人员下井抢险,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是沉痛的,教训是深刻的,这就要求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安全红线”,始终将“人的生命”放在心中第一位,保持“敬畏生命”的心态;始终将对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素质提升和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保持以人为本“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心态,这才是煤矿安全工作的正道。

 

 

 

 

 

李培育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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