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关于50个重点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替代安全资格复训的通知

作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07-09 23:07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

50个重点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

替代安全资格复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4〕17号

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4〕4号),决定在2014年对50个重点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学时安排均符合《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中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复训的相关要求。为减轻煤矿企业负担,参加此次培训并取得《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证书》的主要负责人,等同于2014年参加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复训合格,可以不再参加本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复训。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