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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三七团煤矿岗位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6-08 15:5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全面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我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生产系统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全矿的干部、职工及合同工必须严格遵守。

目 录

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部:

矿长岗位责任制

2.书记岗位责任制

3.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4.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5.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6.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7.生产科长岗位责任制

8.安监科长岗位责任制

9.综治办主任岗位责任制

10.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11.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12.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3.生产科员岗位责任制

14.材料会计岗位责任制

15.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6.材料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7.治安办科员岗位责任制

18辅助救护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9.辅助救护队队员岗位责任制

井队:

20.采煤队长岗位责任制

21.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22.瓦检员岗位责任制

23.代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24.放炮工岗位责任制

25.工作面装斗工岗位责任制

26.推斗工岗位责任制

27.主提升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28.地面装车工(倒斗工)岗位责任制

29.推沫工岗位责任制

30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31.主扇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32.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33.防尘工岗位责任制

34.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35.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36.井下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37.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38.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后勤:

39.发电工岗位责任制

40.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41.电工岗位责任制

42.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43.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44.卫生员岗位责任制

45.净化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46.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47.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各科室职责

生产技术科职责

安全通风科职责

经营管理科职责

综治办公室职责

机电科职责

矿办室职责

各种管理制度

入井安全,十六不准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安全检查活动日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8.井下事故的处理报告及责任追查制度

9.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队领导值班交接班制度

12.井下密闭墙管理制度

13.测风制度

14.183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15. 183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16.通风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7.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

18.矿灯管理与使用维修制度

19.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20.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21.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22.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23.、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17

24.安全奖罚制度

一、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部:

1.矿长岗位责任制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执行上级政令、指示和党委决议,同时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负责全矿财务管理,审批财务支出、财务报表、生产资料购置、差旅费的报销、筹集资金。

抓好两个文明和各级组织的建设,管好全矿的人、财、物,做到合理安排,合理使用资金。

制定矿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处理一切问题要公正,接受职代会监督。

经常深入井下实际检查,掌握各种资料,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安全生产、财务分析会,解决实际问题。

2.副书记岗位责任制

支持矿长的行政工作,配合完成团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党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支持党的原则,执行党委决议,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抓好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群众组织和后勤工作。

协调党、政、工、团关系,指导工会工作,支持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合理分配住房,解决工人实际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和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3.生产付矿长岗位责任制

在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生产技术,工程质量及产品销售工作管理和实施。

制定工作范围内的各种措施、制度,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

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技术作业规程,并促进它的实施。

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抓好采掘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灭不安全隐患。

制定挖潜,革新改造计划、合理调动机电设备和固定资产,确保生产正常。

管好各井销煤情况,如发现有不符合矿规定的制度给予直接处理。

4.安全付矿长岗位责任制

在党的领导下,协调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及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并负责落实和处理。

严格执行安全方针,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各种“三违”现象,保证“一通三防”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组织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和新工人入井前的“三级”教育。

检查指导安全通风科和辅助救护队的业务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会议,合理使全经费,按年度目标管理规定进行奖罚。

5.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在矿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关心和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经常深入一线,调查了解群众所关心的问题,敢替工人说话办事,解决实际问题。

参与企业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和工会委员会议,讨论解决问题,贯彻好矿实施细则。

合理使用工会经费,重视职工生活、住房,协助抓好矿安全生产工作。

6.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对全矿的经济活动全面负责,当好领导的助手,负责矿经济活动业务和物质供应工作,保证生产、生活的需要。

对本企业正在和已经发展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反映,并掌握经济活动全过程。

根据矿不同的生产环节,组织物质正常供应,保护资产安全完好不受损失。

凡发生经济活动,要正确及时进行处理,并填报各种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保证各种资料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排除一切不合理因素。

掌握、监督和反映企业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本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7.生产科长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程设计,组织合理调配全矿劳力,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合理安排采掘技术,使各井在生产技术上不得出现差错。

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

经常深入井下一线,参加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安全质量措施的编制。

主持各种生产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严格按矿规章制度办事,在管生产的同时,也要管好安全。

8.安监科长岗位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各项矿制定的规章制度。

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包括辅助救护队的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制定奖罚制度,全面负责落实每年安全管理奋斗目标及考核各队安全员的考核办法。

根据矿每年采掘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进行反风演习。

全面负责矿职工的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9.综治办主任岗位责任制

负责全矿的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岗和安全检查。

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所有人的情况,正确处理好矿内矛盾,及时调解人民内部纠纷。

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教育和防范意识。

帮助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健全各项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

遵守并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在矿安委会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负责全矿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宣传安全知识,直接抓好各队安全员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井下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三违”现象,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妥善保管好测试仪表及救护器材,并保持完好。

负责全矿每年两期全员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的培训、办证工作,做好安监科各种台帐的记录工作。

制定年内各项活动的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奖罚兑现工作。

11.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在生产科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学习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爱护仪器,保持清洁,定期校验,不经过领导不能随意借给别人使用。

保证测量的质量,不出现任何差错,做到“三同时”,达到工程质量标准

井口需要测量,要随叫随到,并绘制各种图纸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2.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必须进行深入实际生产第一线,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收集第一手资料,决不许估计代统计。

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填好各种报表,不得拖拉,更不准丢失各种资料。

要按时核对煤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或向领导反映,及时向领导提供所需数据资料。

严格按照细则各种制度办事,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

13.生产科员岗位责任制

在生产科的领导下,协助生产科长制定生产计划、工程设计、合理调配劳力。

经常深入矿井,掌握生产动态,搞好采掘开拓技术。

搞好储量管理,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回采率达到指标。

及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参加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全矿的生产技术。

在管生产技术的同时,也要管好安全工作。

14.材料会计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照细则和财务规定办事,及时认真地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帐证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重要短缺物质,固定资产,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出库。

凡属固定资产,必须设立固定次产卡片,每季度核对一次,凡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处理。

按月与保管所属单位核对材料帐务,对外销售及时收款,并及时向领导提供材料报表。

定期或不定期对材料进行全部或局部核查,保证帐务相符。

提供材料计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15.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财务制度处理业务,对不合理的开支、不合法的手续要进行抵制,有财务监督权。

必须做到:(1)不私自动用公款。

(2)不准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

(3)不准无收付款通知单收付款。

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帐据、空白支票,公家的现金收付全部由出纳经管。

必须做到收付款准确无误,日清月结,每月要进行一次帐务核对,保证现金、银行存款同有关帐务相符。

严格执行细则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严守规定。

16.材料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在矿领导和主管领导下管好家,严格按细则规定的原则管好材料并办理好原材料手续,发现伪劣产品及时报告。

对在库材料、火工品、燃料设备的保管负全部责任,如有丢失和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每月要与材料会计核对一次库存物资数量,按时记清帐务,做到日清月结,帐务相符。

必须做到以出入库单进出入库,禁止打白条。

按时提供材料计划,做到常用物资库房长存而无长期积压。

必须保持库房和材料场地的清洁,物资要按类别、型号进行存放,对有价值的废料要进行收集。

协同材料会计搞好固定资产管理。

17.治安办科员岗位责任制

全面负责矿综合治理、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员的管理。

在派出所的统一安排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部位(炸药库、油库、材料库等)进行查岗和安全检查。

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民的财物和矿公共财产安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学习、对本职工作尽心尽职。

18.辅助救护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在矿安监科的领导下,负责小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小队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

组织辅助救护队的学习和训练,搞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

井下发生事故时,带领辅助救护队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

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

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9.辅助救护队队员岗位责任制

在小队长的领导下,做好预防检查工作,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当井下发生事故时,在矿山救护队尚未到达之前,迅速奔赴现场,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

按规定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要求。

在使用氧气呼吸器作业时,要把自已身体的不正常情况或发现的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小队长。

积极协助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及事故预防工作。

井队:

20.采煤队长岗位责任制

队长在矿领导下,负责全队的生产安排和财务行政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与全队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队长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任务、财务和利润指标,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所能。

队长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生产和安全情况,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安全生产应做到“预防为主”,井下出现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并及时组织人员认真了解、分析,并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再发生。

经常与生产科汇报采掘情况,生产进度,在生产中要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难题,不能随便停工停产,保证任务顺利完成。

要以端正的态度接受上级部门、矿领导、各科室人员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虚心接受安监部门的处理意见。

狠抓煤炭质量和采掘工程规格,严格按照生产制定的采掘规格质量进行。

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队委会,总结和解决生产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矿领导和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1.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在安监科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检查和督促井下工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违”现象发生。

安全员必须每班深入生产第一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经常检查和掌握井下有害气体的浓度和老塘火区情况,并做好记载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全面巡查井下安全生产,回采支柱、巷道支架及偏邦冒顶情况,做到以预防为主,积极提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和违反纪律的行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危害工人生命安全,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对于发生人身事故和机械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及经过,4小时内写出面报告交安监科。

安全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更不准在井下睡觉和呆在安全角落玩。

22.瓦检员岗位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在矿安监科领导下,进行各井队的瓦斯测风、测温、巡检等工作。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各工作面的有害气体检测牌板上,并且每天向矿安监科报瓦斯检测报表。

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通知现场人员该工作面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规定: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矿规定进行检查,不空班漏检,检测数据要精确。

有权行使安监员权利,发现违章现象,严格按矿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爱护瓦斯检测仪器,发现仪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送矿更换或修理,因责任损坏和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23.代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必须代好一个班,必须跟班作业,对本班次生产安全以及安全技术、机电设备、本班次的采掘、顶板、支护等管理工作要全面负责。

组织好当班的劳力,坚持劳动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上下班人员清点制度,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安全生产情况,作好交接班工作和记录。

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坚决禁止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处理之前有权停止作业。

负责本班次的劳力组合、考勤、记工工作,完成各项队下达的各项任务。

配合队领导开好班前班后会,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生事故后如实向队长或安监科进行汇报。

24.放炮工岗位责任制

在队长、代班长的领导下进行打眼、放炮、排险、支护、破煤等工作,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回采和掘进。

必须在指定工作面进行工作,保证出好煤,不准乱采乱掘。

炮工要对所在采掘面工作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勤排险、勤观察,勤支护,确保运输工和自身的人身安全。

炮工除了本班次放好煤,还要给下班次留好一定数量的煤,坚决不准自已只顾本班次,不顾下班次的现象出现。

严格交接班制度,每个班次都要向下班次交待,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双方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25.工作面装斗工岗位责任制

工作面装斗工进入工作面要在放炮工、安全员的带领下进行,进入工作面时要仔细查看瓦斯检测牌板的有害气体浓度是否在安全范围之内。

装斗工在进入工作面工作地点时,首先要检查周围的支护情况,有无片邦,顶板是否有裂纹或破裂现象,要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如有险情,及时与安全员、放炮工报告,在没排除隐患之前,装斗工有权拒绝进入工作面工作。

装斗时,斗子要装满,严禁超高或超宽,并时刻注意大块煤滑落砸伤自己和他人。

爱护井下劳动工具,不乱动井下各种设备,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

26、推斗工岗位责任制

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人力推车时,推斗工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禁止蹬车、搭车和放飞车。

同方向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如有斗子掉道,必须及时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

推车时,思想要集中,接轨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矿车掉道、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信号。

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27.主提升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服从领导,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术,保证绞车安全运转,做到懂性能、会操作。

当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不许与旁人说谈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保证绞车整洁卫生,对易损配件的维修和更换要做好记录。

必须经常检查绞车的固定部位,刹车装置、天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和绞车各滚动部位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认真搞好交接班工作,并按矿要求填写绞车运行记录。

操作时,做到起动稳、停车准,经常与倒斗工联系,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熟悉掌握各种操作信号和深度指示器,做到无信号和信号不清不开,如绞车在运行中,负荷忽高忽低应立即停止运行。

必须做到六不开车,即交接班不清不开车;上班时未亲自检查绞车各方面情况不开车;刹车不灵不开车;电压不够不开车;绞车固定装置有问题不开车;信号不清不开车。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权抵制违章指挥,若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各种事故,除按比例赔偿损失外,还追究责任。

28.地面装车工(倒斗工)岗位责任制

必须服从领导,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交接班。

上班前,首先要检查平台的道叉、阻车器、信号按钮等是否符合标准

加强调拔单管理,认真检查调拨单是否与车号和时间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装煤,并正确填好估计吨位。

平时无车时,把盖板盖好,防止将煤倒入煤槽下面,煤槽下面掉下的大煤必须清除,保证车辆通行。

严禁车未停稳或正在运行中倒矿斗,倒斗时必须与驾驶员取得联系,车厢已停到位置后,方可倒斗因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失自负。

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周到,不徇私舞弊,更不准收驾驶员钱财,私让吨位。

29.推沫工岗位责任制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推沫时注意安全,要保持轨道清洁。

在工作时,不准干私活和离开工作岗位。

严格按矿安全规程工作,按要求发送信号,并且做到准确清楚。

矿车上平台后,首先要关闭阻车器,下放时开启。

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

30

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矿灯是矿工的眼睛,所以充电工作十分重要,必须提前半小时作好发矿灯准备,发矿灯时,必须持有《下井证》,无证者不予发放。

经常保持矿灯的完好率,做到不漏液,若电线、灯头、灯销、玻璃有损坏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合理掌握充电电压保证充电时间、保证充电充足,确保矿灯充电12小时以上,连续使用在8小时以上,若充电不足12小时者,严禁发放,使用8小时以上者要立即充电,保证比重合适,电液清洁。

提高充电技术,做到加液适时、适量,延长矿灯寿命。

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加强矿灯管理,建立矿灯卡片,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向队领导汇报。

凡领进的新矿灯,必须根据《矿灯使用说明书》进行充电、放电等。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矿灯损坏和丢失的,由管理者照价赔偿。

137煤矿

2007年3月13日

31.主扇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值班人员要做到对主扇勤检查、勤加油,保证主扇的正常运转,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不准随意停机和反风,如维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机时要报矿领导批准,方可停机。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必须能在10分钟内实现反风。

保持机房、机电设备的清洁卫生,并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32.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在安监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工作,合理对工作场所进行配风。

通风工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把测风结果填写在记录牌板上。

经常检查各种通风设施、构筑物,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必须爱护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定期按要求进行校正。

发现井风量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向安监科汇报。

按矿规定上报瓦斯班报,并准确统计通风方面的各种数据。

33.防尘工岗位责任制

在矿安监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搞好防尘管理工作。

经常检查防尘管理、阀门等防尘设施是否完好,定期清理浮煤,进行洒水降尘。

及时清理巷道,巷道内无堆积物,污泥积水,杂物直径厚高不超过30公分。

井下电器设备及所有通风设施,必须保持无尘堆积,保证工人身体健康。

管理好井下一切防尘设备,严禁空班漏检,做好各种记录。

34.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坚守工作岗位,提前10分钟交接班,不允许擅自离岗位,按时检查,保证入井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矿井财产不受损失。

检身工必须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身,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或向上级汇报。

检身工必须根据规程“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的规定要求进行检身。

对携带烟、点火物品下井者,直接向安监科进行汇报,如发现井下有带烟入井或在井下抽烟者,要追究其责任。

检身人员要确切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火工品的使用情况,详细做好检身记录。

35.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在队领导下,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一声停,二声提升,三声下放,四声慢上,五声慢下)不违章作业,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信号工在发送信号时应准确、迅速、清晰。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本工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工作水平。

36.井下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玩忽职守。

上班时间不喝酒,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爱护机器设施。

配合参加提升设备检修工作,检修完毕,认真进行试运转和验收。

认真做好规定的各种记录,学习与本工种有关的《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37.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非挂钩工代替挂钩工进行工作。

各矿斗联结装置联好后,要仔细检查链条、插销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开车信号发出后,挂钩工应严禁有人进出人车,不得超员。

井口和井底挂钩工在摘挂钩时必须做到安全、迅速、准确。

38.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有事必须请假,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爱护设备,保持泵房和电器设备清洁,保证水泵正常工作。

抽水前做好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冬季严防管道冻裂,把水仓水抽干后,必须把管道内的水排放干净。

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

后勤:

39.发电工岗位责任制

坚持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有事必须请假。

保养维护好动力,随时准备供电,一但出现停电,必须在15分钟内把电送出。

做好发停电时间记录和消耗登记,认真实行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期间不准读书报和干私活,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努力钻研技术业务,力求达到一般小故障能够排除。

40.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机修间各工种必须坚守岗位,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

必须服从分配,临时变动工作,必须听从安排,不得各行其事。

爱护设备,材料工具损坏或失落照价赔偿,经常保持室内清洁。

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矿领导。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病有事必须请假,不能随意外出。

41.电工岗位责任制

严格执行矿细则的一切规定和考勤制度,确保全矿电路、线路畅通无阻,要经常检查电路、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严禁带电安装和维修各种电器设备,停止工作地点,必须切断电源。

对外维修必须通过领导批准,凭派工单接收,严禁私自维修,私自收款。

要认真负责管好矿区民用电,各小家户每月用电度数按时送到财务科,以备扣电费。

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电器设备和拆接线路,保证线路、设备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42.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在管辖内,如被盗、被破坏或发生火灾,警卫人员必须赔偿损失,发生严重偷盗案件追究其责任。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矿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案件立即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受破坏。

要大公无私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制止并报告,不得私了。

严格遵守并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

43.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必须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办法之规定,按章办事并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及有关知识。

库内必须保持清洁,防止炸药、雷管受潮失效。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带入库房。

必须有发放、回收的明细帐,认真填写爆炸物品登记表,不得随意涂改和发放。

库房内严禁炸药、雷管混放,回收后必须分别保管。

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一次帐,并及时与各队核对是否有误。

严禁将炸药、雷管私自送人,如发现罚款100—200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4.卫生员岗位责任制

在矿和团医院领导下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患者服务,急病人所急。

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保持卫生室清洁卫生,并与工会共同搞好住区的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发生。

坚守工作岗位,外出就诊必须请假,遵守工作时间,并对重病号随叫随到。

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

45.净化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办事,保证全矿范围内的生活用水,按票供水。

熟悉水处理设备的构造、性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保证水质标准和设备正常工作,定期对水处理设备进行酸洗保养、维修。

保持室内和设备清洁卫生,认真填写运行日记。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设备周期制水量,降低水处理成本。

46.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在主管后勤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调配。

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认真填写审核各种记录,对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掌握锅炉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理锅炉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保证供热达到规定标准。

不违章指挥,拒绝执行违章指令,严格交接班制度。

负责抽查司炉工人员工作情况,对锅炉的重要操作必须亲临现场。

47.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燃烧调整,稳定压力、温度、水位等,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遇有锅炉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运行记录,对记录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

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锅炉房和周围环境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二矿各科室职责 1. 生产技术科职责

按矿年度制定生产和采掘,编制作业规程及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矿的总体计划,进行长计划安排,按照矿生产环节和具体情况分月分季度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协助矿长搞好矿区建设,健全并完善各井的采掘图纸资料。

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问题,每项工程都要做到“三同时”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杜绝乱采乱掘。

按时给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生产完成情况报表,年底写出生产技术总结报告。

2.安全通风科职责

负责全矿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指导各井安全员的技术业务工作。

监督制定执行“矿安全规章”严格把好采掘支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重伤事故和火灾的发生,狠抓“三违”,搞好全矿“一通三防”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执行奖罚制度,做到日、班、周、月有检查,并做好记录。

负责事故的调查报告,并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和技术档案,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二期,坚持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经常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年底必须有书面总结。

3.经营管理科职责

承负全矿的经济活动业务和物质供应工作,对正在和已经开展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反映,并掌握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根据国家政策、法令、会计制度以及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而工作,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要及时正确全面并要按时填报各类报表,为领导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帐物要做到: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根据本矿不同的生产环节,组织物资供应,保证生产生活的需要,掌握监督和反映本矿资金来源和占用,核算收入,计算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经济分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并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和考核。

负责本矿财务人员的培训,对矿属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严格遵守和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综治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护煤矿公共设施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协助有关科室查处有关销售方面的漏洞。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调查和裁决工作,协助公证机关代办暂住证手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定期或不定期对警卫点进行查岗,并要进行登记,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建立健全本矿治安保卫制度,有组织、有检查、有分工,对各种治安案件、民事纠纷要及时处理,在十五日内必须结束,并定期或不定期逐级上报。

做好节假日的保卫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扫除“六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收费和罚款。

5.机电科职责

管好全矿的机电设备及维修、保养、安装、零配件的制作,确保全矿的机电设备完好率在80%以上。

负责全矿机电人员的安排和技术指标,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全矿机电人员的技术素质。

制定各种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质量、制作件质量标准,设计制作件的图纸,制作方案,制定大件维修和制作工时。

监督检查促进机电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时提供设备,原材料及零件购置计划。

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固定资产台帐,并经常进行核对。

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矿办室职责

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及考勤工作,组织劳动。

承负矿服务车辆的派车任务,接待来往客人。

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工作。

起草各种文件,拟定各种文书、文稿及一切会议记录。

搞好办公室卫生,安排会议场所。

收集生产过程的有关数据、资料及时向矿领导提供数据。

三、各种管理制度

1.入井安全、十六不准

不戴安全帽不准下井。

不准乘坐或爬矿斗出入井。

不准在主井提升时上下行人,且必须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不准在井下使用明火和抽烟。

不准在井下大便。

不准在井下打闹和搞娱乐活动。

不准无关人员乱动井下线路和电器设备。

不准酒后下井工作。

不准在井下东游西逛,更不准随意进入设有栅栏地点。

不准带亲朋好友下井游观。

不准迟到早退,出井时代班长要检查工作人员是否缺少

不准一人下井。

不准顶撞领导,坚决服从工作分配。

不准换班、顶班。

不准在井下随意拆卸矿灯、电钻和其他电器。

不准带电在井下拆接线路和转移电器设备。

2、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严格新招收合同工的审查培训制度,对新进矿的工人,首先必须经矿、队领导同意,到卫生室检查身体,合格后到综治办办理暂住手续,签订合同,再到矿安监科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术,规章制度等培训。

新合同工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学习完后,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下井证,并由培训人员和被培训工人双方签名,后由生产科协调分配工作,到现场实习作业时,必须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传、帮、带10天,使新工人不断地了解和掌握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操作方法,能完全掌握操作以后,方可独立工作且井队、班长和新工人都要在记录册上签名,双方确认已能胜任该工作。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素质,每一年矿工会、安监科、综治办必须举办两期职工(合同工)全员培训班,并且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坚持“强制、全员、经常”的原则来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达到预期的目的。

3、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根据规程“每一矿井必须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入井人员必须由检身工进行检身,并进行登记。

检身工根据规程“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的规定,严格进行检身检查。

检身工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检查,保证出入井人员不携带违禁物品入井。

对爆炸物品进入井的数量或剩余量均要由检身人员进行登记,以便核实。

检身工对出入井人员要进行清点,入井人员和下班时出井人员必须一致,如发现出入井人员不一致时应讯速报告队领导,查清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和和原因,上报矿调度室。

4.安全检查活动日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有利措施:

每月矿对各对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其参加人员由矿安委会成员和各队队长、安全员组成,时间为每月30日。

每周五由矿领导、安监科和生产科人员对各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抽查。

矿安委会人员(安监科和生产科人员)不定期对各队进行零点突击检查,各队每天要对本队的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和密闭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月检查后,安委会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比会议。

根据煤矿特点,每年红五月中开展好安全红五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周活动,在冬季大干期间开展大干100天安全生产劳动竟赛活动。

所有检查人员如因检查不认真或漏检而发生的事故,一次处理检查人员各50-100元。

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每月矿长要组织一次科室人员会议,小结上月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情况,对各职能部门人员进行百分考核,安排布置下月工作计划,并进行当月奖罚兑现。

每月各主管领导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奖罚,安排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每月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安委会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小结,评比会议,其参加人员有矿安委会全体人员和安全员。

各队每班要组织上下班人员进行班前班后会学习,学习入井后注意事项,井下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上级文件精神等,找出当班的差距,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安全生产,并有详细记录 。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监科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和措施必须经安委会和支委审批。

生产科制定的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措施(如巷道支护问题、工作面安全出口问题等)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通风瓦斯日报首先由各队技术员审阅,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主管领导汇报。

矿长、矿技术人员必须每日对瓦斯日报进行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具体措施进行处理。

各队在开拓、采掘前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经安监科、生产科审批签字生效后方可实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十个环节执行。

7.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我矿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183团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矿长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分管付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安监科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难度大,难度小,难度大的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解决,难度较大地由矿解决,难度较小的由班组或安监科解决。

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8.井下事故的处理报告及责任追查制度

严格事故上报制度,各单位不论井下或任何地方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当安全员必须立即上报矿安监科或矿领导,讲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伤害程度,并在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交矿安监科,否则一次罚当班安全员10元。

安监科接到事故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调查,进行调查取证,找出事故原因,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井队队长、安全员不得瞒报事故或拖延事故报告时间,更不能阻止他人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要派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破坏,否则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凡因领导违章指挥发生的一切事故,根据情节轻重,一次罚100—200元,造成财产损失的仍按矿细则财产损失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因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罚违章者50—100元,并仍按矿细则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各单位发生的轻、重伤事故按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9.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矿内各要害场所(如炸药库房、锅炉房、材料库房等),非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外来检查或指导工作,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有关人员带领下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私自带亲朋好友或小孩进入工作地点。

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顶班、换班。

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并迅速处理。

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相关记录内容。

对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按细则和各科室目标),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说明书中有关“使用与维修”的规定。

2.所有购进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由保管员验货入库,必须有三证方可进入库房。

3.各井队的所有设备,调动时必须经生产科开调拨单,统一管理。

4.设备在使用时,其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四会”,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合理使用。

5.设备损坏后,各队要立即送矿进行维修,矿维修人员要尽职尽责,保证维修质量,以备随时急用。

6.各项保养维修后,均要有详细记录,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11.队领导值班交接班制度

坚持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

记好交接班记录,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

掌握井上井下人员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上下班人员清点制度。

井上下发生事情要及时处理协调,并向领导汇报。

12.井下密闭墙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矿规定的要求标准砌好每座封闭墙,并做好详细记录。

井口安全员每班必须检查封闭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时刻注意封闭墙是否有漏气等现象,如有类似现象发生,马上组织人员维修,同时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各队密闭墙的工程质量由本班安全员全面负责,矿安监科每月要定期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密闭墙建筑好后,由安监科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13.测风制度

在主要风巷中,按照测风站要求,均要建立测风站,以便正确测定风量。

测风工作由矿安监员直接担任,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因填写在测地点的记录牌上。

矿安监科根据平时测风结果进行风量调节,合理配风。避免工作地点的风量过大或过小。

每次测风结果和调风采取的措施,按旬报矿长或主管技术人员,按月报上级主管部门。

按照规程要求配足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测风员要爱护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定期送取有计量合格资格的单位进行校正。

14.183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15.183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16.通风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通风仪表、仪器,按照标准规定应定时校正。

仪表、仪器要定时保养,维修工在维修时,若发现有损坏应问明原因,并将本人意见填写在记录上向主管人汇报。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仪表、仪器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救护人员救护除外)。

不按期保养、维修,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库内各种仪表、仪器要清洁排放整齐,每个仪器都要单独建立档案。

17.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矿安监科每周对各井的瓦检员工作进行检查:查记录、手册、牌板和报表。

每一个月到井下抽查,抽查不少于6次。

瓦检员对其它通风工、主扇司机、防尘工的业务有权检查。

每次检查应填写在办公室瓦斯检查记录上。

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一通三防”违章现象,应在现场采取措施同队长一同处理,必要时报矿监科。

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空班漏检,应将自己的处理意见填写在记录本上。

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对职工安全负责。

18.矿灯管理与使用维修制度

矿灯房的灯完好率比正常用的总数要多出10%。

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的人员要专人专灯,对临时使用的人员有本矿下井证者方可发放。

充电工应随时检查充电架的完好情况,对损坏的表头和其它配件要及时整修或更换,对矿灯的使用和维修心中有数,每盏灯都有启用时间加液时间和数量损坏及维修记录等资料。

矿灯要随时保持完好,如有漏液、亮度不够、电线损坏、灯头封圈松动、封闭不严、玻璃损坏等情况,不准发灯。

灯房应登记发灯、收灯时间,凡出井或下班半小时后未交回矿灯的应立即报告,收灯时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

使用矿灯的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私自拆卸,无故损坏矿灯者,照价赔偿。

充电架无电源时,要将灯头搬到停止充电位置,以免造成漏电。

19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工作岗位进行接班。

到点后,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双方检查,认为无问题,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

做到“六不”交接:

双方不在现场不交接。

当班运行情况不清楚不交接。

绞车司机可处理的问题未办理不交接。

配备材料、工具不齐全不交接。

设备和工房不清洁不交接。

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

20.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工作岗位进行接班。

到点接班时,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并报告领导。

双方检查认为无问题,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

做到“六不”交接:

双方不在场现院不交接。

当班入井出井人数、矿灯不明确不交接。

上班的情况不明不交接。

工具设备不全不交接。

设备和工房不清洁不交接。

记录不清不全不交接。

21.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上一班运行情况,查阅运行记录和上级有关指令,根据职责范围进行现场检查、清点。

交接班人员应严肃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要交班时间内,如果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发生事故,不得进行交接班,应以当班为主,接班者配合共同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后方可交接班。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其内容有: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和准确。

打扫场地、设备卫生,清点整理工具并整齐存放在规定位置。

应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灵敏可靠。

接班人员到后,交班人员应全面真实地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情况,并在记录上双方签字后方可交班。

22.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主管锅炉的领导应每月到锅炉房进行现场检查,锅炉管理人员每周到锅炉房进行检查,并应根据检查情况做出指令和记录。

值班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对设备进行监视,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如实填写记录。

在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向班长或有关人员汇报。

锅炉压火或停电时,当班司炉不得擅离职守,应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水位和温度变化情况。

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锅炉和辅机设备停用后或因设备发生故障检修后,从新投入使用的。

遇有气候异常变化的。

遇有设备出现故障,但不能立即消除需带病运行的设备。

23.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各井必须设立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登记。

禁止非工作人员下井,对井口周围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必要时,由矿保卫科出面调查。

绞车房、暧风机房、主扇机房必须跟班作业,并做好运行记录,对非工作人员(检查除外)严禁入内。

井下重要设施要登记造册,由当班值班人员统一管理,并进行交接班。

所有值班人员不能早退、迟到、脱岗,如有此现象,按矿《细则》进行处理。

24.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惩罚办法:

出入井乘座矿车或运输上山巷内爬坐矿车者,一次罚款100元,在主井或运输上山巷提放斗子时上下行人者,一次罚款20元,如被矿检查人员查出,除罚违章人员外,另一人次罚队长、当班安全员各10元,罚单位50元。

对携带烟或点火物品下井者,一次罚50元,在井下抽烟者一人次罚100元,并强制学习3天,对当班检身人员给予罚款10元,队长、当班安全员各罚20元,单位罚款50元。

井下放炮工不使用放炮器,一次罚放炮人员20元,放炮时不按规程要求操作者,一次罚20元,如单位无放炮器或因放炮器不能使用,一次罚单位100元,队长、当班安全员各20元。

井下放炮时,炮眼不使用炮泥或使用炮泥不够者,查出一个炮眼罚炮工5元。

井下线路没有按要求悬挂或电器设备未按要求垫高者,一处不符合要求,罚队长、安全员各5元,有一处明线头或有一个防爆器材失爆者,罚单位30元,队长、安全员各10元,矿灯因管理失爆或矿灯使用不够4小时每一盏罚队10元。

凡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微风(无风)作业,查出一次罚此工作面工作人员(包括运输工、放炮工、当班安全员、队长等)各10元,单位50元。

因责任造成一次矿井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罚单位1000—3000元。对队长、安全员等有关责任人各罚1000元。

凡因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财产损失,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罚违章者50—100元,并仍按矿细则财产损失处理办法处理。

凡因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发生一切事故,根据情节轻重一次罚100—200元,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矿细则财产损失处理办法处理。

各队领导值班干部,当班脱岗一次罚50元,如因脱岗造成事故,在原罚款和赔偿损失的基础上加罚50%,如下班时提前上井或上班时晚下井,不跟班作业,一次罚15元。

凡在年内出现两次违章,在原罚款基础上加罚50%,对情节严重者加罚100%,并自带学费每天5元强制到矿安全通风科学习3—7天,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班。

安全奖励办法:

全年内井上、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出勤率在95%以上(节假日、正常停工除外),无“三违”现象、无工伤休假、年薪工资达到矿规定标准,可评选为安全先进个人,给予50—100元的奖励。

在本年度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成绩,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一次奖励50元。

在当月中,各单位无任何事故、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改,无“三违”现象,给予队长、安全员各奖30—50元。

对检举和制止“三违”现象有功人员,根据情节给予20—50元奖励。

井口推车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2、推车时注意安全,要保持轨道清洁。

3、在工作时,不准干私活和离开工作岗位。

4、严格按矿安全规程工作,按要求发送信号,并且做到准确清楚。

5、矿车上平台后,首先要关闭阻车器,下放时开启。

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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