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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队采煤专业操作规程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07 14:1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采煤机司机……………………………………………………第 3 页

  刮板输送机司机………………………………………………第 6 页

  快速溜子司机…………………………………………………第 9 页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第12页

  胶带输送机司机………………………………………………第14页

  乳化液泵站司机………………………………………………第16页

  液压支架工……………………………………………………第19页

  采煤机修理工…………………………………………………第23页

  液压支架修理工………………………………………………第26页

  综采维修电钳工………………………………………………第28页

  清煤工…………………………………………………………第32页

  支护工…………………………………………………………第33页

  回柱绞车司机…………………………………………………第36页

  洒水防尘工……………………………………………………第39页

  采煤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机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善于维护和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工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采煤机司机要与工作面输送机司机、液压支架工等密切合作,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周围,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和机器转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后,发出开机信号或大声喊话,方可接通电源。

  第4条 严禁采机带负荷启动、频繁启动、带病运转,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采煤机。

  第 5 条 严禁采煤机滚筒截割支架前梁和运输机铲煤板等物体。

  第 6 条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隔离开关或断路器断电停机(紧急情况除外)。

  第 7 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第 8 条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断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司机离开采煤机或检修时,还必须切断电源,断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9条 补换截齿时,必须停止采煤机,摘开滚筒离合器、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其防滑装置要安全可靠。

  第11条 严禁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否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备齐扳手、钳子、螺丝刀、锤子、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等工具仪器及截齿、销子等备用配件。

  第13条 全面检查煤壁、采高和顶底板变化以及支护情况,了解上一班工作、检修及相关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妥善处理。

  第14条 对采煤机进行运行前检查:

  1、先检查采煤机隔离开关是否处在切断电源位置,再检查连接螺栓、截齿是否齐全、紧固,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各部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各种密封是否完好、不滴漏,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拖缆装置及电缆、水管是否完好不刮卡;冷却和喷雾装置是否齐全;水压、流量是否符合规定;滑靴的磨损量是否超过规定。

  3、检查齿轨固定是否牢靠,齿轨上有坚硬物必须清理掉。行走轮与齿轨啮合是否良好。

  4、检查采煤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安装牢固。

  5、内外喷雾装置是否完好,雾化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并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瓦斯浓度。

  第16条 合上采煤机的隔离开关,按启动按钮启动电动机。电动机空转正常后,停止电动机,在电动机停转前的瞬间合上截割部离合器,并固定好离合器手柄。

  第17条 解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等待刮板输送机空转2min达到正常运转,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18条 打开进水阀门供水并喷雾,调节好供水流量。

  第19条 发出启动信号,启动采煤机,并检查滚筒旋转方向及摇臂调高动作情况,把截割滚筒旋调到适当位置。

  第20条 采煤机空转2—3min并正常后,打开牵引闭锁,然后缓慢加速牵引,开始破煤作业。选择适宜的牵引速度,操作采煤机正常运行。

  第21条 遇地质构造需进行爆破作业时,采煤机必须离爆破地点50m以外,并严格落实有关保护措施

  第22条 割煤时随时注意牵引机构运行情况,采煤机前方有无人员或障碍物、有无大块煤、矸石或其他物件从采煤机下通过,电缆拖移装置是否完好。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牵引和切割,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进行处理。

  第23条 割煤时采煤机司机要精力集中,注意顶底板、煤层、煤质变化和刮板输送机载荷的情况,随煤层起伏及时调整采煤机前后滚筒高度,要减少采面起伏坡度,严禁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要按直线割直煤壁,不得割碰顶梁或割破顶网。

  第2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要采用紧急停机方法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1、瓦斯浓度超限时。

  2、有冒顶、片帮严重或透水预兆时。

  3、割煤过程中发生堵转时。

  4、采煤机内部发现异常震动、声响和异味,或零部件损坏时。

  5、刮板输送机上发现大块煤、矸、杂物或支护用品时。

  6、牵引手柄或“停止”按钮操纵失灵时。

  7、采煤机脱轨或拖缆装置被卡住时。

  8、电缆护套破损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

  紧急停机时,应操作急停开关或停止按钮。

  第25条 正常停机的操作程序:

  1、对于液压牵引采煤机,把牵引调速手柄打回到“零”位;对于电牵引采煤机,按下牵停按钮,停止牵引采煤机。

  2、将滚筒放到底板上,待滚筒内的煤炭排净后,用停止按钮停止电动机。

  3、关闭进水截止阀。

  4、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切断电源。

  正常停机时,不得采用紧急停机方法停止采煤机。

  五、特殊操作

  第26条 双滚筒采煤机进刀方式:采用端头斜切进刀方式

  1、采煤机在机头(机尾)沿工作面运输机弯曲段向机尾(机头)牵引进刀,使采煤机前、后滚筒截深均达到0.6m后停止牵引。

  2、推移输送机,使其成为一条直线。

  3、调整采煤机前、后滚筒,牵引采煤机向机头(机尾)割通三角煤,到机头(机尾)后停止牵引。

  4、调整采煤机前、后滚筒,牵引采煤机向机尾(机头)通长割煤,端头斜切进刀距离不少于35m。

  第27条 停机操作结束后,清扫机器各部煤尘,待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煤拉净及推移完刮板输送机后,发出停止刮板输送机的信号。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刮板输送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工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司机应在机头上方操作,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运输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煤流中的大块煤、矸石等杂物,如有,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将其捡出或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3条 运输机的信号和电气闭锁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不许开动刮板输送机。

  第 4条 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制定防止顶人和顶坏采煤机的安全措施

  第6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并点动3次后,才准正式开动。点动试车发现刮板输送机有负荷启动困难时,不得强行开机。

  第7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运输机需反转时,机头、机尾必须有专人看护。

  第 8 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操作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转时,严禁任何人正对机头(尾)作业或逗留,以免断链伤人。

  第 9 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搭接高度不小于0.3m,卸载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0条 工作面运输机移机头、机尾前,应首先检查作业地段周围顶板、煤帮及端头支护情况,处理一切不安全隐患,并清理干净煤壁侧浮煤和矸石,移溜时要有专人观察,指挥机头、机尾的移溜情况,严禁硬顶、硬移。移溜时无关人员必须远离作业地段,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区域。

  第11条 支架拉移后,应及时推移运输机,推移运输机距采煤机后滚筒10-15米处进行,弯曲长度不小于15米。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备齐改锥、钳子、套管、小铁锤、铁锹、扳手等工具和刮板、接链环、链条、铁丝、螺栓、螺母等备品配件。

  第13条 检查机头、机尾处的支护是否完整,两安全出口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附近5m以内应无杂物、浮煤或浮渣,冷却水及喷雾洒水设施是否齐全无损有效。

  第14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转载机的搭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溜子弯曲处是否有脱节现象。

  第15条 检查各部是否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部轴承及减速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

  第16条 检查运输机大链有无磨损或断裂,接链环的销子有无脱落现象,调整大链使其松紧适宜。

  第17条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缆是否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操作顺序

  第18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顺序:检查,发出信号,试运转检查处理问题,正式启动喷雾,正式运转,结束停机。

  五、正常操作

  第19条 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再启动试运转。检查传动链松紧程度,是否有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情况。

  第20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并打开电气闭锁,将控制开关的手柄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21条 待接到允许开机信号后,发出开机信号,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第22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摄氏度,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摄氏度),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并应经常清扫机头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23条 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立即闭锁停机,进行妥善处理: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声。

  2、刮板链漂链、跳齿、断链、拨链器、舌板脱落时。

  4、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6、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锚杆、大块煤矸等异物时。

  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8、电机、减速器无冷却水时。

  第24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严禁人员从机头上跨越。

  第25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机头附近的浮煤清扫干净,待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后,按顺序停机,然后关闭喷雾、冷却水阀门。

  六、特殊操作

  第26条 紧链、掐链工作

  1、严格按照紧、掐链顺序进行工作,人员必须躲开链条受力方向。

  2、必须用紧链器进行紧、掐链,严禁用单体液压支柱或其他物体进行紧、掐链。

  3、紧链前应认真检查紧链装置,如阻链器、刹车器的完好情况,否则不得进行紧链工作。

  4、紧链时,输送机上无浮煤、矸,无杂物,无关人员要远避链条受力方向。

  5、将大链需要调整的部分运行到机头3m左右处停机,将阻链器固定好。

  6、反转输送机,使阻链器楔紧输送机刮板,这时一人点动电机,一人握紧刹车器,待紧到合适位置,拧紧刹车器;然后,进行掐、紧链工作。掐链、紧链期间必须专人把握刹车器,严禁松动,严禁操作刮板输送机。

  7、待紧、掐链完毕,松开刹车器,输送机恢复到正转位置。点动输送机,取下阻链器,正常运转。

  收尾工作

  第27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28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快速溜子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快速溜子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工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运输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煤流中的大块煤、矸石等杂物,如有,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将其捡出或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3条 刮板输送机的信号和电气闭锁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不许开动刮板输送机。

  第 4条 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制定防止顶人和顶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6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并点动3次后,才准正式开动。点动试车发现刮板输送机有负荷启动困难时,不得强行开车。

  第7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 8 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操作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转时,严禁任何人正对机头(尾)作业或逗留,以免断链伤人。

  第 9 条 刮板输送机与集中皮带搭接高度不小于0.3m,卸载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0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备齐改锥、钳子、套管、小铁锤、铁锹、扳手等工具和刮板、接链环、链条、铁丝、螺栓、螺母等备品配件。

  第12条 检查机头、机尾处的支护是否完整,附近5m以内应无杂物、浮煤或浮渣,冷却水及喷雾洒水设施是否齐全无损有效。

  第13条 检查各部是否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部轴承及减速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

  第14条 检查溜子大链有无磨损或断裂,接链环的销子有无脱落现象,调整大链使其松紧适宜。

  第15条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缆是否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操作顺序

  第16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顺序:检查,发出信号,试运转检查处理问题,正式启动喷雾,正式运转,结束停机。

  五、正常操作

  第17条 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再启动试运转。检查传动链松紧程度,是否有跳动、刮底、漂链等情况。

  第18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柄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9条 待接到允许开机信号后,发出开机信号,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第20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摄氏度,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摄氏度),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并应经常清扫机头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21条 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并停机进行妥善处理: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声。

  2、刮板链飘链、跳齿、断链、拨链器或舌板脱落时。

  4、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6、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锚杆、大块煤矸等异物时。

  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8、电机、减速器无冷却水时。

  9、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不燃液喷出时。

  10、集中皮带突然停止时。

  第22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严禁人员从机头上跨越。

  第23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机头附近的浮煤清扫干净,待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后,按顺序停机,然后关闭喷雾、冷却水阀门。

  六、收尾工作

  第24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25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顶板支护的基本知识,善于维护和保养转载机、破碎机,会处理故障,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定对人员无危险,点动3次后方可正式启动。

  第4条 破碎机的安全保护网和安全装置损坏或失效时,严禁开机。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第5条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失效时,必须立即停机。

  第6条 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有金属物件时,必须停机处理。

  第7条 检修、处理转载机、破碎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确认破碎锤头不再转动后方可工作。

  第8条 转载机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易爆片损坏后,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备齐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工具和各种必要的短接链、接链环、螺栓、螺母、破碎机的保险销子等备品配件及润滑油等。

  第10条 检查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是否完好、牢固。

  第11条 检查电动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是否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有无渗油、漏液现象,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2条 检查电源电缆、控制线、监控线是否吊挂整齐、有无受挤压现象,信号是否灵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完好。

  第13条 检查刮板链松紧情况,刮板与螺丝齐全紧固情况及转载机机尾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搭接情况。

  第14条 检查转载机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行走小车是否平稳可靠。在空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刮板、链条、连接环有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等。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转动部位后,发出开机信号,先点动3次,再启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16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柄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7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3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第18条 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19条 结束工作面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再向控制台喊话,停止转载机,关闭喷雾阀门。

  五、特殊操作

  第20条 移动转载机前要清理好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浮煤、浮矸,保护好电缆、水管、信号线、液管等,并将其吊挂整齐。检查各液管是否有漏液现象,所用老汉木打紧、打牢,老汉木是否有防倒措施,拉移大链松紧度调整的是否合适。检查巷道支护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移动转载机。

  第21条 拉移转载机时必须由三人协同操作,所用信号要明确可靠,一个在转载机头观察跑道情况,一个在机尾观察,一人操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拉移。

  第22条 移动转载机时要保持行走小车与带式输送机机尾架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转载机机头、机尾保持平、直、稳、油缸活塞杆及时回收。

  六、收尾工作

  第23条 清扫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24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胶带输送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胶带输送机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所有保护装置,如烟雾报警、超温洒水、跑偏、低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均应齐全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行。

  第3条 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4条 禁止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在人员跨越处必须设有过桥。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检查动力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紧固情况、信号闭锁完好情况。

  第6条 检查动力系统油脂、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7条 检查清煤器的磨损情况。

  第8条 检查胶带张紧程度是否适当、胶带接头是否良好。

  第9条 检查胶带是否跑偏,托辊是否齐全并转动灵活,托辊架是否牢固、平正。

  第10条 检查底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现象。

  第11条 检查喷雾装置是否完好。

  第12条 检查油泵电机及抱闸系统是否完好。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发出启动报警信号,并与各岗位取得联系,接到允许开机信号后方可启动运转。

  第14条 胶带输送机启动后,注意观察运行状况,检查各部轴承、电机、减速器等温升是否符合规定,若有异常,停机处理。

  第15条 胶带输送机运行中,集中精力,防止出现误操作。

  五、特殊操作

  (一)缩胶带操作

  第16条 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第17条 根据胶带机尾承载段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并回收至胶带头联络巷码放整齐。

  第18条 操作收缩油缸,把承载部连同皮带机尾一起向前牵引,直到与所剩余的中间架相对接,调整机尾部与中间部的中心,使之在一条直线上。

  第19条 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20条 胶带张紧好后,摘去停电牌,发出启动信号,空载运转试车,检查调整胶带输送机机尾和机头储带仓跑偏情况。

  (二)回撤胶带操作

  第21条 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闭锁。

  第22条 停机前应使要回撤的胶带停在离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23条 停机后在回撤胶带处将胶带锁固。

  第24条 在收带接头处把非收的胶带用专用带夹夹住,并打好压戗柱。用带夹把所收胶带连到绞车钩头上,绞车绳不顺向时要加导向滑轮。

  第25条 启动张紧绞车、松胶带。收带绞车司机根据专人的指挥间断地牵引收带,直到所收胶带全部拉出。

  第26条 除去所收的胶带,接好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

  第27条 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张紧,主电机送电,点动空载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28条 载重试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六、收尾工作

  第29条 正常情况下工作结束停车时,使胶带处在最小负荷状态下,避免胶带输送机载重启动。

  第30条 停车后重新检查各种保护及各个部位的状况,处理异常现象。

  第31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乳化液泵站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mm,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3%-5%),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6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不低于30Mpa。

  第7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液压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8条 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修理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9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0条 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按一定方向旋转过滤器1~2次;检测两次乳化液浓度。

  2、每天检查一次过滤器网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每季度化验一次水质。

  第11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12条 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备齐扳手、钳子、温度计、折射仪等工具和铅丝、擦布、油壶、油桶、管接头、U形销、高低压胶管等必要的备品备件及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14条 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柄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规定要求对如下内容进行检查:

  1、泵站附近巷道安全状况及有无淋水情况。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盖的螺钉。

  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

  5、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控制按钮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

  6、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2/3高度位置以上。

  7、配液用水进水口压力是否在0.5Mpa以上。

  8、检查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15条 拧松乳化液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的箭头标记方向一致。

  四、正常操作

  第16条 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

  第17条 开泵后要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转: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Mpa之间。

  4、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0.2Mpa以上。

  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夜。

  7、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第18条 接到工作面用液信号后,慢慢打开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第19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机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箱是否平稳、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液面有无污染物,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自动配液装置启动不正常。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露。

  第20条 当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启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液掺到水中,禁止把水掺到乳化液中。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再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

  第21条 因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时都应首先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然后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再按泵的停止按钮,将控制开关手柄扳到断电位置,并切断电源。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他情况下只许用按钮停泵。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停泵后要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23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或运行记录。

  液压支架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特性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采煤机正常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当支架与采煤机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应当要求停止采煤机割煤,及时超前拉架或勾顶。

  第3条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不得大于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最小支撑高度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使用高度。

  第4条 严禁在井下拆检立柱、千斤顶和阀组。整体更换时,应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首先关闭高压管路截止阀,待更换件的工作腔压力释放后方可拆开。

  第5条 拆除和更换部件时,必须及时装上防尘帽。严禁将高压管口对着人体。

  第6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前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7条 检修主管路时,必须停止乳化液泵并采取闭锁措施,同时关闭前一级压力截止阀。

  第8条 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9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顺序移架。

  第10条 采用邻架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第11条 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5m内不得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过渡支架时,必须在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操作。移端头支架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支架前方的支护情况,防止推倒端头支护。

  第12条 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第13条 必须保证支架紧密接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第14条 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15条 支架降柱、移架时,要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扳手、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等工具及U形销、高低压液管、接头、密封圈等备品配件。

  第17条 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支架是否成一直线,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第18条 检查结构件。检查顶梁、掩护梁、侧护板、互帮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第19条 检查液压件。检查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柄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推移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严禁软联接)。

  第20条 检查电缆槽(挡煤板)有无变形,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铲煤板与联接销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第21条 检查收尾工作面,铺网的质量是否影响移架,联网铁丝接头能否伤人。坡度较大的工作面,端头过渡支架及刮板输送机防滑锚固装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第22条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顶板控制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四、操作顺序

  第23条 正常移架操作顺序:

  1、上下各1组支架的推溜操作手柄扳到推溜位置。

  2、收回伸缩梁、护帮板、侧护板。

  3、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探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

  4、降柱使顶梁略离顶板。降柱时要先降后柱,再降前柱,降柱范围100mm~200mm。

  5、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够规定步距。

  6、调整支架状态,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保持垂直,调整侧护板,使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全工作面支架排成直线。

  7、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保持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接顶后继续供液3~5s,使支架达到规定初撑力。

  8、伸出伸缩梁使护帮板顶住煤壁。

  9、将各操作手柄扳回“零”位。

  第24条 过断层、老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及时支护或超前支护,尽量使顶板缩短暴露时间、缩小暴露面积。

  2、一般应采用“带压擦顶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柄,及时调整降柱手柄,使破碎矸石滑向采空区,移架达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3、过断层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4、过下分层老巷或溜煤眼时,除超前支护外,必须确认下层老巷、溜煤眼已充实加固后方准移架。

  5、其他同正常移架顺序。

  第25条 工作面端头过渡支架的移架顺序:

  1、2人配合操作,1人负责前移支架,1人操作防滑、防倒千斤顶。

  2、移架前将防倒、防滑千斤顶全部放松。

  3、先移里面的一架,再移外面的一架,最后移中间的一架。

  4、移中间一架时,应放松其底部防滑千斤顶,以防被顶坏。

  5、其他操作同正常移架顺序。

  五、正常操作

  第26条 清除架前障碍物,检查本架管线不被刮卡、上下相邻两组支架推移千斤顶处于推移状态时,即可移架。

  第27条 移架操作时要掌握八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各种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匀。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6、支架、刮板输送机要平稳牢靠。

  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尘要清理干净。

  第28条 采煤机的前滚筒到达前应先收回护帮板。带有伸缩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后应立即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

  第29条 降柱幅度低于邻架侧护板时,升架前应先收邻架侧护板,待升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移架受阻达不到规定步距时,要将操作阀手柄置于断液位置,查处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第30条 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等需要爆破时,必须把支架的活柱、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好,防止损坏。

  第31条 移完支架后,将各操作手柄都扳回“零”位。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清理支架内的煤、矸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第33条 向接班的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的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采煤机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第3条 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4条 应熟悉所检修采煤机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和电气部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上岗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7条 修理采煤机时,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的各项规定。

  第8条 检修前,工作面输送机必须停机、断电、闭锁,液压支架停止作业,并通报有关人员。

  第9条 修理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10条 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修理采煤机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作业。应清理煤壁、顶板悬浮煤岩,在煤壁、顶板之间加设防护措施。

  第11条 当修理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12条 在机身上检修其他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第13条 对泵、液压马达、各种阀组等液压元部件按实验报告进行效验,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三、操作准备

  第14条 根据修理内容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第15条 修理地点应清洁,无影响修理的杂物,尤其是修理液压系统、电控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第16条 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第17条 检查机体外部零部件有无损坏、丢失。

  第18条 井下检修工作地点周围要洒水灭尘,要有足够的照明。

  四、操作顺序

  第19条 清理修理现场,检查修理场所的安全状况。

  第20条 试机并了解故障的现象,判断故障原因,确定修理部位。

  第21条 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第22条 关闭冷却水路。

  第23条 清理机体上浮煤、矸石及阻碍物。

  第24条 修理故障部位应遵守如下原则:先电气,后机械;先外部,后内部;先简单,后复杂;先传动系统,后液压系统。

  五、正常操作

  第25条 拆装时,敲击应使用铜棒。

  第26条 拆装锈蚀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27条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工具箱内,不准随处乱放,以防污染。

  第28条 更换零部件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核实后方可使用。

  第29条 浮动油封的密封环不得有裂纹、沟痕,且必须成对使用或更换。

  第30条 O型圈密封圈不得过松或过紧,装在槽内不得扭曲切边,保持性能良好。

  第31条 骨架油封的弹簧松紧适宜,按相关规定调整。

  第32条 零部件装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擦洗干净,涂上清洁的润滑油。润滑和液压系统的清洗应用干净的棉布,不得用棉纱。零部件装配后,各润滑处必须注入适量的润滑油。

  第33条 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

  第34条 修理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35条 恢复送电前,修理人员应清理现场,拆除工作帐篷,清点工具,撤到安全地点。修理负责人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命令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试机。

  第36条 对于液压牵引采煤机,牵引部的液压系统在井下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7条 液压件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措施。

  第38条 更换滚筒和截齿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

  第39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40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修理,按电气设备修理操作规程进行。

  六、收尾工作

  第41条 修理结束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42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第43条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修理场地。

  第44条 井下修理完成后,应在采煤机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液压支架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必须熟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液压支架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的液压支架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3条 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检修前先检查工作区段的顶帮支护等情况,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在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第6条 大的零部件检修时,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

  第7条 当检修地点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闭锁、停电、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第9条 检修支架前应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第10条 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工作情况。

  第12条 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13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4条 需更换液压锁及关键的液管时,为防止发生意外,支架自降时必须及时在支架下方架设临时支护。

  第15条 检修阀组类元件时,为防止掉入煤尘颗粒,应提前在支架顶端吊挂篷布护顶。

  第16条 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第17条 检修支架顶部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四、正常操作

  第18条 支架液压系统的各种阀、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阀或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阀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第19条 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第20条 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的承载件卸载时,必须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第21条 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第22条 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第23条 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开泵站,不允许带压作业。

  第24条 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第25条 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型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其他物件代替。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

  第27条 检修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动作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第28条 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承载。

  第29条 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30条 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综采维修电钳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分布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区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合格。

  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第9条 排除威胁人身安全的电气故障或按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行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 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第15条 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不准约时送电。

  第16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7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3、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8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19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应每年效验一次,使用时应在效验有效期内。

  2、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仪表的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 准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1条 停电检修前与工作面其它需要用电人员联系,并告知预计检修完成时间,以便于其它工作的展开。

  第22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操作顺序

  第23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第24条 需检修的电气设备按停送电规定进行停电操作。

  第25条 需打开隔爆盖检修的电气设备,先测瓦斯符合要求后再操作。

  第26条 按规定程序进行正常操作。

  第27条 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做好收尾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28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9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30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玷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31条 维修电气设备需要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设备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第32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记清所拆的零件和线头的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措施而发生事故。

  第33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宝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4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5条 采煤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移动电缆的检查与维护,避免其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6条 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7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第38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应使用电缆夹。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巷道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六、特殊操作

  第39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条 发生电器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灭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1条 发生人生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出点着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为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七、收尾工作

  第42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纪录。

  第43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除后方可离岗。

  清煤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清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清煤有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清煤工必须在完好的支护下清煤。

  第3条 清煤过程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第4条 清煤时随时观察顶板、煤帮状况,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5条 人员进入机道内攉煤时,必须先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并进行闭锁。

  三、正规操作

  第6条 清煤时,清煤工站在支架与工作面运输机挡煤板之间,面向采煤机前进方向(在采煤机后方),并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不小于25m。

  第7条 清煤时要握紧锹把,自上而下清煤。

  第8条 浮煤清理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清到运输机内,且必须清见底板,严禁清到支架中间。

  第9条 清煤时应先装块煤,后装碎煤,不许将矸石等杂物清入刮板输送机内。

  第10条 清理完支架前的浮煤后,要清理干净支架推移油缸、底座及支架脚踏板上的浮煤。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收拾好工具,放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支护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单体液压支柱的特性和使用发法,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进入工作地点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支柱和顶板情况,改掉歪扭、失效等不合格支柱,卸载的单体要进行补液,确保工作范围内的支护安全可靠。

  第3条 支护工的升柱、挂梁、戗柱窝等所有操作,无特殊情况时,都要站在倾斜上方操作。

  第4条 所有单体的手柄、注液阀的方向位置要一致。

  第5条 在乳化液泵停开期间,严禁对承载支柱进行降柱操作。

  第6条 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柄工具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7条 随时观察巷道动态,发现大量支柱卸载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

  第8条 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柱帽、柱鞋。

  第9条 顶梁与顶板应平整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10条 不准将单体支柱架设在浮煤上,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11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的高度的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m,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2条 不准站在转载机上或站在正在运转的运输机上进行支护。

  第13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m内不得有人。

  第14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5条 支柱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16条 不得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手柄。

  第17条 在用单体液压支柱三用阀不得正对人行道。

  第18条 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柄、锹、镐、锤、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0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1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2条 架设戴帽点柱程序:

  1、量好排、柱间距,清理柱窝,竖立支柱,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1人扶柱,将手柄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开动液枪手柄均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2、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防倒链。

  3、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3条 架设“一梁三柱”棚程序

  1、量好排、柱间距,清理柱窝,把单体支柱放在棚梁中间位置,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1人扶柱,将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两人协同抬起棚梁,将棚梁放至临时支柱上,放平、放稳。

  2、给单体支柱注液,使棚梁接至顶板,棚梁两端用8#铁丝固定在顶板上。

  3、将棚梁两端的单体支柱分别按规定打起,撤掉中间的临时支柱。

  五、特殊操作

  第24条 架设木垛操作程序:

  确定垛位,清理垛位。顺走向码放底层,顺倾向码放第二层。顺走向、倾向交替码放到与顶板紧密接触为止,打好加紧楔。

  第25条 架设木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设木垛应选用相同规格的木料,其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木料之间必须采用平面接触,不准使用三棱木、腐烂、破损和变形的木料。

  2、木垛一般应架设成长方形、方形或实心的,靠工作面一侧及其侧面的一面必须打齐。四角都必须打紧楔加紧楔不得打在顶层。

  3、木垛层面应和工作面倾斜面相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相一致。上、下方向各层的接触点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4、木垛应码放在机头1#支架的上方,必须先架设好木垛后再拉移支架。

  5、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必须将木垛分别码于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方码一个木垛。

  6、倾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架设好护柱,架设前应在垛位的上方设置挡卡。

  第26条 密集支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27条 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与基本支架接实。

  第28条 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29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0条 按规定进行交班。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3条 必须掌握工作地点的巷道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状况、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回柱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回柱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等)。

  第5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6条 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向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m时。

  第8条 滑轮及滑轮柱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柱子小头直径不小于200mm。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mm,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mm,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7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栓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m,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木,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栓滑轮的钢丝直径必须不小于18mm的新绳,不得使用。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9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及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11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12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戗柱是否符合作业规程;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3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4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先进行2~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信号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备性。

  第16条 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7条 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0摄氏度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8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m以外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9条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或矿灯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20条 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住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盹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21条 信号工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2条 信号工始终要和操作人员位置保持5~8m距离,随工作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

  第23条 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五、特殊操作

  第24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及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压、戗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5条 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备,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6条 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度~75度。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下,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7条 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按规定现场交接班。

  洒水防尘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洒水防尘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第4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第5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定不洒水灭尘。

  第6条 操作时,要注意胶带输送机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三、操作准备

  第7条 洒水防尘工应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8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有工具和器材。

  四、操作顺序

  第9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静压水管→装置)→洒水防尘。

  五、正常操作

  第10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1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第12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第13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4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

  第15条 冲刷巷道积尘操作如下;

  1、冲刷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冲刷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3.冲刷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16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

  六、收尾工作

  收拾好工具,放好防尘管路及连接头、U型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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