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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破碎段加强支护安全措施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13 08: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顶板破碎段加强支护安全措施

  一、遇顶板破碎段巷道形成时,应采取短掘短支,依据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减小循环度,尽力缩小空顶距,尽力缩短空顶时间,锚索、锚杆及时紧跟工作面。

  1. 锚杆(锚索)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鉴定,符合设计要求。

  2. 锚杆(锚索)的安装应符合操作标准

  3. 锚杆(锚索)锚固力除按规定定期检查外,还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达不到要求者,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制定相应措施

  4. 巷道掘进过程中,要先打超前锚杆或其它临时支护进行维护,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5. 巷道如遇顶板破碎或地质构造区,可缩小锚杆排间距,并可使用挂网,喷浆联合支护,同时要加大检查力度。

  6. 对锚杆(锚索)支护巷要定期检查支护效果,经常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制定补充措施

  7. 对锚杆(锚索)支护的排间距、锚杆(锚索)角度、锚固力、预紧力、联网质量要经常进行检查,严禁为图省事,偷工减料而违章作业。

  8. 对巷道的变化和顶底帮强度、顶板离层情况加强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二、锚杆(锚索)锚网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 每10m必须进行一次可锚性试验,采用φ20×2500mm的螺纹钢锚杆,用2支CK2350树脂锚固剂,锚杆锚固力达到60kN即为可锚,小于60kN即为不可锚,必须采用架棚支护或棚索网支护。

  2. 定期进行井下锚杆(锚索)锚固力拉拔试验,每次不少于3根,如果发现锚杆实际锚固力与设计值相差较大,必须对锚固参数进行调整和修改。

  3.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须对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抽检,抽检指标为顶锚杆(锚索)锚固力不得低于90kN(230kN),预紧为力矩100N·m(130N·m)。发现不合格锚杆(锚索),应在其周围200mm(300mm)的范围内补打合格锚杆(锚索)。

  4. 掘进时形成的巷帮超宽或片帮超宽时,应及时处理,可采用加长托梁和补打锚杆的方法进行补强。

  5. 巷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程度,调整支护参数或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如采用锚索加固或缩小排距。

  6. 掘进过程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变化,一旦发生异常时,立即停止掘进,撤出人员,并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同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7. 张拉锚索时,每次使用要两人协作,张拉油缸时应与钢绞线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加压后,工具锚卡住钢绞线方能松手,并用8#铁丝将千斤顶绑上顶网上。操作人员要避开张拉缸轴线方向,以保证安全

  8. 张拉时,发现不合格锚索,必须在其附近300mm的范围内补打合格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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