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系统整修安全组织措施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6 16:1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井供电系统整修安全组织措施
1、电气线路检修前应由机电副矿长写出书面检修计划报矿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组成人员、检修时间与检修相关连的主要设备和影响区域范围。建议停止作业的地点。
2、停送电前要写出“停电工作单”,一人停电操作,一人监护,不得操作有误。(一般由有经验,对系统熟悉的人员操作;由机电人员操作)
3、值班电工负责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停电操作,其它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维修结束后由机电副矿长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维修结束,由调度员(监控人员)汇报停电区内瓦斯情况,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逐步恢复送电。
4、恢复送电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专人检查设备、瓦斯情况。
5、值班电工认真观察电流、电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断电,同时机电副矿长指派专人对维修的线路、设备进行观察,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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