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杨煤矿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各部门:
为了严格落实“以质量保安全、促进度、争效益”的工作方针,加强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增强职工的责任心,规范职工的行为,防止职工的不作为,保证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制度落实不到位,处罚区队200元,如井下空班一小时处罚500元。超过2小时按空班处理处罚1000元。
二、井下特殊工种工资实行安全进度挂钩制度,不交接班、交接班不清楚、迟到、早退的一次处罚50员。
三、放炮员在上班期间不负责任,因火工品丢失外流,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追究行事责任。
四、运输队工资按生产进度考核,工作面需要出渣、进料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当班任务,延误了运输每次处罚200元。
五、井下严禁“蹬、扒、跳”如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罚,每次处罚责任人1000元,带挂队长500元,并开除。
六、运输队人员要搞好巷道文明生产,绞车、开关完好,记录牌板要保存清晰,如检查不完好有一次处罚50元。
七、井下必须有值班电工,确保工作面设备运行正常,必须做到每班检查、每天维护。如因机电设备影响施工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八、井下瓦斯检查员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如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罚1000元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半月,并严格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探放水人员要严格执行矿的探访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并每天检查探放水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如违反规定视情节处罚50—200元/次。
十、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收集、传达井下一切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如因调度不够及时延误生产每次处罚50元
十一、库管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要保证生产材料供给及时,必须保证库房材料够足够的备用量,如发现材料不足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及时提供材料计划进行购买,并做好材料领用记录,如因材料供给不及时延误生产每次处罚50员。
以上管理制度以下发之日起执行,望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纪行为一切按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