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10-16 22:12 来源:本站原创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 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掌握煤层的厚度、煤质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搞清煤的物理、化学性质。
三、分析研究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问题,制定具体的防治水措施,按时进行水情分析,并负责井上下水文补勘设计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矿井生产建设中开拓、延深、改造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五、负责编制井上下地质勘探设计,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六、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面测量、地面控制点的标定及保护工作,编制大于3000m导线距离的贯通测量方案设计;进行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设施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施工,参加采掘工程进度验收。
七、积极开展岩移观测工作,根据本矿、邻矿和其它矿区的岩移观测资料,提出本矿使用的岩层地表移动参数,预计方法满足“三下”采煤、环境保护、造地复田,迁村购地和保护建筑物的需要,并积极与科研单位协作,配合采采掘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三下”采煤设计。
八、负责矿井的储量管理和“三量”计算上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煤炭开采情况,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减少损失。
九、负责地测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送检维修工作。
十、积极开展地测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好各类矿图的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更新地测装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二、与机电部门配合,按时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搞好雨季防治水工作。
十三、组织地测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程、规定,使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生产需要,积极为生产服务。
十四、做好地测资料的归档工作。地测资料每年归档一次,地测图纸资料及时会交档案室。
十五、参加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审查和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一、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编制勘探计划,合理布置钻孔,扩大储量范围,提高储量级别。
三、负责日常的储量管理,健全各类图纸、台帐;负责年度储量核实;定期测定、分析、统计损失量和回采率。
四、检查分析回采率完成情况。
五、严格执行储量的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工作。
六、负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及变更,采矿证的办理、变更,负责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其他业务。
七、负责矿井地面及井下的补勘设计、井下钻探工程的管理。
八、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应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三节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探索地下水的运移规律。
二、提供为矿井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专门报告。
三、负责专门的水文补勘设计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提交工程检查验收报告。
四、负责月度水情分析、水情预报、防探水工作和防治水重点监控,编制矿井中长期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用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负责矿井涌水量观测、钻孔水位观测、降雨量观测,按规定作好原始记录,填绘各类水文台帐。涌水量和钻孔水位观测必须符合要求,特殊情况下应加密观测次数。观测数据要准确、可靠,出现异常及时分析汇报,以便制定处理措施
七、负责井下水闸门、水闸墙等防治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协助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水闸门关闭试验,并提交关闭试验报告。
八、参加矿井年、月度作业计划的审查,有针对性提出防治水工作计划
九、参加矿井年度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
十、紧密结合生产开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的科学研究工作,并提出科研技术报告。

第四节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建立矿井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网,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二、根据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和工程措施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四、测绘各种矿井测量图,满足矿井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五、建立地表岩层和建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和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六、根据本矿区和邻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修改各类保护煤柱,参加“三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村庄搬迁的方案实施中的有关测量工作。
七、进行矿井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八、负责矿井季度、年度“三个”煤量的计算,及时分析增减原因。
九、参与矿井的年、月度生产计划的审查工作。
十、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测绘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推广经过鉴定的测绘新技术。

第五节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地测与各部门及施工区队间必须相互协作、配合和监督。相互间的业务联系通过“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做到有据可查、责任明确,确保安全生产。
二、 参与年、月度生产计划的审查,参加矿技术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
三、矿井的采掘设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所需要的地质资料、地质说明书,由使用部门下达通知书,经技术负责人签批后,地质部门按通知书规定时限提供,以满足生产需要。
1、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部门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并在15日内交付。
2、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地测部门在回采工作面形成后5天内提交。
3、采区及水平延深设计地质说明书,提前三年通知地测部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交,报公司审批。
4、临时发生工程需要的地质资料,由地测部门、施工区队商定或由技术负责人确定资料提交期限。
四、各类巷道开门口、工程标定及恢复施工的巷道,地测部门提前3天按要求放线或恢复中腰线,并以书面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五、各类巷道的中、腰线由地测部门现场标定,由掘进区队管理,作为班(组)交接班的内容之一。由地测部门下达放线通知书,区队严格执行。如出现损坏或偏线时,区队要立即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查校正或补测。掘进迎头激光指向仪由区队负责安装使用,由地测部门负责检查校正。
六、掘进巷道贯通前或进入危险区前(综掘巷道50米,其它巷道20米),地测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贯通警戒通知书,经技术、安监等有关部门签批后,下发到安监、调度、通防、施工区队,并在现场用红漆清晰标明贯通地点及警戒地点。
七、导线长度3000m以上的大型贯通或重要贯通工程,工程设计人员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矿技术负责人主持下,通过技术例会,合理确定允许偏差值。由地测部门根据精度要求,编制贯通测量设计,确定测量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型贯通测量设计必须报公司审批。
八、达停头通知书,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产区队严格执行。
九、巷道掘进进尺在每旬、月末由地测部门进行验收,以测量收尺数字为准,对不合格工程、无措施施工工程不予收尺。上井后及时填绘生产用图及进尺报表,发至分管领导、调度、计划。
十、回采工作面进度由地测部门进行验收,以测量收尺数字为准。停采线位置由地测部门在现场标定,需变更时,地测部门及时通知区队。
十一、每月进尺验收后,地测部门及时填绘调度及领导用图。次月3日前完成采掘工程交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按季度)的填绘,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
十二、地测部门要加强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区队的联系,把随时获得的情况及时汇报和通知施工区队。
十三、测量人员现场测量、地质人员现场编录调查时,区队必须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地质人员把获得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填绘到生产用图上,并通知有关部门。
十四、对现场出现的重大问题、急办事项,接通知后,地测人员要及时到现场解决。

第六节 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地测各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情况难以判断时,地质技术人员要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难以处理时,要及时汇报矿技术负责人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公司地测部门帮助研究解决。
三、地测部门要定期组织资料分析,做出必要的评价,对日常生产中急需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提出分析意见。
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1、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位置范围、邻近采区情况、煤层分布情况、地质构造特征、水文地质情况、储量、煤层顶底板及围岩性质、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并附相关图纸。供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地质说明书,包括文字说明、附图。所提供的文字与图纸,内容要相符,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资料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工作面形成后5天内提交,掘进地质说明在编制规程前15天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交;向外单位提供地测资料,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技术负责人签批,否则不得向外提供;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技术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矿技术负责人审批;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上报公司地测部门审批;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报省煤炭部门审批。
五、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严禁丢失。
六、本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一律不预提供。
七、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技术负责人会同档案部门清点后,统一销毁。
八、凡上报图纸必须登记编号。
九、地测资料图件要注意防潮、防蛀,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

第七节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一、地测工作全过程要严格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及压煤开采规程》等七大规程及国家颁发的和地测有关的其它规范以及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程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程、规范、细则、规定),以保证地测资料的质量能满足建设和生产的需要。
二、因没有严格执行“规程”、“规范”、“细则”、“规定”造成地测资料不准确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根据影响生产的程度或事故情节轻重,地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事故直接责任者和地测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直接责任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
三、凡井下发生突水要立即报告矿调度、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并上报公司,采取措施。
四、因地测资料不准造成事故的或造成无效进尺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五、因地质、水文地质和测量工作质量问题造成巷道返工或报废,按“四不放过”认真分析,拿出事故分析报告。
九、凡在年度内地测工作中没有发生事故的地测技术人员,矿上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节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一、微动螺旋,制动螺旋不得旋得过紧,制动要适度,微动螺旋使用中间部分,脚螺旋不能使用过量。
二、在测量过程中仪器迁站如遇通行条件好,距离近时,仪器可以连同架腿迁站,先收拢好架腿,一手托住仪器,一手怀抱架腿,步行迁站。测量过程中测量员不得离开仪器,不能出现仪器无人看管的现象。
三、从箱内取、放仪器时,手抓仪器部位必须正确,仪器箱内保持清洁、干燥,干燥剂必须有效,发现失效要及时进行更换。
四、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贵重仪器,上井后必须及时晾干揩净。仪器的光学部分只准用揩镜纸揩拭,注意仪器防淋防晒,钢卷尺用毕必须及时擦干上油防锈。
五、经纬仪、水准仪由测量员按规定校正,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验结果记入帐卡,不准私自拆卸仪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GPS接收机每年必须送测绘仪器检测站进行一次鉴定。
六、所有仪器、工具等要有专人管理,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有测量小组落实到人保管,地测人员要爱护用好设备、仪器和工具,如遇丢失、损坏时,由地测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七、设备、仪器和工具购进、领用要登记建卡。
八、外单位借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贵重仪器和工具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九、地测人员配备的地质罗盘仪、计算器、三角板、比例尺等工具,不得任意损坏,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节 地测资料、技术总结编审制度
一、各类地测报表、图纸、总结,按规定要求编制,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
二、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按规定提交,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三、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注浆改造设计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四、采区地质说明书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提出后,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审,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五、供水平设计用的地质资料按各专业规程的要求提出后,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行文附完整资料上报公司,经公司再次审查后,上报省煤炭部门。
六、凡因地质和水文地质因素影响储量变动的,在充分核准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权限分别报矿、公司和省煤炭部门审批。
七、矿井地测工作年度计划,由矿组织编制审查后报公司批准,由矿地测部门组组织织实施。
八、除上述以外,需要报公司审查批准的地测资料,按规定上报审查审批。
十、收尺量面管理规定
1、时间:每旬组织一次对掘进迎头,采煤工作面进行收尺、量面。
2、人员按排:正常情况下,验收掘进迎头由两人进行,验收采煤工作面,由一人进行,特殊情况下,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具体按排。
十一、验收内容:
1、掘进迎头:在验收工作中,要严格区分以下情况:
(1)巷道性质:全岩(4/5岩以上)、半煤岩(1/5-4/5岩)、全煤巷道;
(2) 支护方式:架棚(铁棚、水泥棚等)、锚喷、锚网、裸体、其它;
(3)巷道归属:直线性巷道、碎部巷道(包括躲避峒、电器峒、钻机峒、小煤仓等)。
2、采煤工作面:丈量工作面时,应根据工作面的长度每隔10--15m丈量一个测点,每个测点都要测量采高、煤厚、破底、煤层顶、底煤;
3、在对掘进或采煤工作面验收时,每位地测人员都要对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的变化情况(如煤层倾角变化断层构造等情况)进行观测,并作好记录。
4、验收方式:由地测人员与其它有关科室及区队人员组成收尺小组共同对采掘面进行验收。
(1)地测人员一定要做好丈量工作,并将验收内容做好详细记录。
(2)在月末验收时,地测人员必须利用导线点丈量掘进巷道迎头,注明收尺日期等。验收部份巷道注明收字样,采煤工作面丈量导线点至采空区位置。
十二、注意事项:
1、验收人员要在收尺量面的前一天核对资料,包括当月计划图纸及有关数据等,做到心中有数。
2、收尺量面的当天早晨,要等技术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后下井。
3、掘进进尺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如遇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以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上井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再出表上报。
4、在收尺量面工作中,坚持“三不准”原则,即不准虚报产量或进尺,不准对区队卡、拿、要,不准收人情尺。
5、验收人员上井后,要及时填图,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资料交给进尺管理人员和储量员,将报表整理后,需再次进行核对后报出。
6、生产用图和领导用图由实测人员填绘,微机制图有专人填绘,做到一人填图,一人核对。并有部门负责人对图纸进行核查。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