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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0-10-09 14:20 来源:本站原创


XX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二0年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应急预案会审
会审地点 会审时间 年日
会审人员签名
职 务 签 名 审批意见
矿长
副矿长


















目 录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重大危险源危险分析预测
组织机构体系
一、应急组织体系
二、应急机构及取责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构成
四、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预防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二、预警行动
三、信息报告与沟通
应急响应
一、应急分级
二、基本应急程序
三、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结束
信息发布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保险
三、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改进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三、应急装备保障
四、经费保障
五、其它保障
第九章 培训与演习
一、培训
二、演习
第十章 附则
一、预警的备案
二、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三、制定与解释
四、预案实施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矿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我矿在基建、生产过程中,井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备和手段,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矿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矿属有关部门,救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平战结合,专辅互补,充分发挥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队伍、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培育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采集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元化获取事故区域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危险分析预测

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可燃物、爆炸性煤尘,也有意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的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下突出的煤。瓦斯和岩石,装药和爆破作业中的危险源有:装药作业范围内存在杂散电流、明火或火种携带入爆矿区域等,提升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坠罐、蹲罐、高空坠物、过卷、跑车等。根据我矿井特点,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种:
1、矿井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
2、矿井突水事故重大危险源。
3、矿井突水事故衙大危险源。
4、矿井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
5、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重大危险源。
6、矿井提升运输事故重大危险源。
7、矿井爆破作业事故重大危险源。
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采掘工作面,采区以互整个矿井的系统,巷道设备和设施等,后果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矿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如下图)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调度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医院 矿山救护队 安



科 生



科 机



队 供



处 财



科 办



室 保



科 通



队 劳



科 工



会 医





体系框架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应急机构及职责
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
1、办公室: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2、安监科:负责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参与重大事故的抢险。
3、生技科: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与业务范围内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矿山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的报送和处理,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进展情况。
4、物资供应处: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物资、装备。
5、财务科: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
6、劳资、工会: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7、保卫科: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事矿井的治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
8、通风队: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矿井通风机械正常运转满足井下所需风量。
9、机运队: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电话通信联系畅通,正常运送出、入井人员。
10、矿山救护队: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1、医院:负责矿山事故工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三、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构成
设立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长任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安全、机电、通风副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见应急指挥名单)
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基建矿井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指挥部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设备增援。
四、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4、随时与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指令。
5、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生产、基建安全措施
五、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职责
:矿长。处理事故的总指挥,在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下机电矿长。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通风矿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上机电矿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调度矿长。按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第四章 预防预警

危险源监控
1、在矿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点实施重点监控及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
2、矿调度室负责矿井生产、基建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矿井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矿井基本情况和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台账,同时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应立即上报省、市安监局备案同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基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煤尘、顶板、水害监测监控。
预警行动
㈠、矿井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的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必须逐级上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必须逐级上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重大事故的,必须逐级上报吕梁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处。
㈡、矿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㈢、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事故的预兆,矿调度室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以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㈣、一旦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灾难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
信息报告与沟通
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或成员单位负责人。
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应立即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内答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五章 应急响应

应急分级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矿井按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或启动本预案。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重大(一级)四级矿山事故灾难,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重大(一级)依次启动矿级、集团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三级响应(集团公司、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集团公司,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二级响应(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市级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人员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集团公司、市级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事故灾难,省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二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一级响应(国家级矿业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省级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省级矿业救援指挥部上报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事故灾难,国务院认为有必要启动一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发生四级矿山事故灾难,启动矿级应急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发生三级矿山事故灾难,启动本预案,发生二级矿山事故灾难立即上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启动省级预案。
基本应急程序
矿井发生事故达到四级响应标准时,事故矿井即启动矿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则,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1、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下达矿山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灾害情况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应急救援准备。
三、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煤矿企业危险源特点,矿根据事故类别制定专项应急处理方案,包括矿井重大煤矿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冒顶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抢救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的布基础上,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的救援情况,按照专项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施救工作。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井下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第六章 信息发布

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领导下,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性质,伤亡情况应急救援进展等,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发布的时间和内容由总指挥审定。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矿井灾害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设备的损坏,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全理有效地做好事故后期的处置工作,是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 善后处置及恢复生产
为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亲属,集团公司及事故矿井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资料统计,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如果是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的善后处置力量不足,可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抽调人员统一处置。集团公司对善后处理场所的选择、维修、建设、管理应统筹安排,提前制定相关预案。应急救援结束后,集团公司根据统计报告,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发生的救援费用给予补偿和支付。
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即在短期内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由于在此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制定和采取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的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修,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资源必须重新更换配备,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写出救灾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 保险
救援为高危、高风险工作,按隶属关系,集团公司每年统一为矿山救援人员缴纳人身保险金。事故灾难发生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派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改进
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要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矿山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中暴露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现场应急救援各部门和单位都应在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召开战评总结会,全面从预案的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出改进矿山救援工作的建议,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1. 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吕梁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建立畅通的通信网络。
2.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专线电话、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住宅电话和手机作为备用联系方案,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3.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专线通信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通信联系畅通。
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必须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起来。
二、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市矿山救护队和矿井辅助救护队担任。
矿井应与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
三、 应急装备保障
1. 集团公司、市级矿山救护队所储备的重点救援装备齐全。
2. 矿井负责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方木、木板等)等必须救灾装备及物资。
3. 供应处与厂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应急救援时急需的装备能及时购买到货。
四、 经费保障
事故矿井、集团公司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物资、资金保障,将安全费用的一部分作为应急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能随时取出。
五、 其他保障
一、 交通运输保障
1. 矿井必须保证井上和井下运送人员和救援物资的运输车辆的应急使用。
2. 矿井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交通信号的限制,最大限度地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二、 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1. 矿成立医疗救护技术组,为矿山事故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2. 集团公司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负责矿山医疗急救和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
3. 矿井发生事故时,矿井医院负责在第一时间抢救,黄金时间检查急救遇险人员。
三、 治安保障
1. 发生事故后,由公安和保卫等人员维护矿井社会秩序和道路畅通。
2. 矿井成立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章 培训与演习

一、 培训
矿井每年组织对应急指挥成员及行动关键人员进行培训,主要目的是明确各自职责,培训主要针对指挥部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报警、疏散、营救、个人防护、危险识别、事故评价、减灾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二、 演习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章 附则

一、 预案的备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
二、 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矿井根据具体生产、基建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隶属关系组织审查、核准、审批、上报,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每年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三、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朱家店煤矿制定并负责解释。
四、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时间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








第十一章 附件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指挥部成员通信录:
应急救援指挥部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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