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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雨季三防防洪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0-07-13 09:10 来源:本站原创

煤矿雨季三防防洪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SXJM-G-MK03-02-2009

A/0版


2009-06-10 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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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受控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1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概况
2.1 矿区地形地貌
2.2 矿区水文与气象
3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山洪暴发
3.2 泥石流
3.3 山体滑坡
3.4 地表水倒灌井下
3.5 淹井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2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5 预警和预防机制
5.1 信息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行动
5.3 预警级别及分布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程序
6.2 通讯
6.3 指挥与协调
6.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5 应急结束

煤矿雨季三防防洪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煤矿防洪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效防御煤矿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洪应急工作。
2 概况
位于河东煤田,行政区划属山西省中阳县管辖区内,在县城北处。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
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7年6月13日为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开采范围由9个(1-9号)拐点连线而成,批准开采4、6、10号煤层。其井田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井田为一个不规则的五边形,井田面积为22.976km2。现证载改造生产能力120万t/a。
2.1地形地貌
该区属中、低山区,区内地形复杂,南川河两侧侵蚀冲刷强烈,沟谷发育呈羽毛状展布,井田地势东高西低,最高点位于井田东南后焉村北,海拔为1184.2m,最低点位于井田西北角高家沟村东,海拔为959.85m,相对高差为287.15m。南川河谷呈“U”字型,谷宽200—1000m,两岸阶地清晰,其余沟谷多呈“V”字型,局部有阶地残存,故本地表现为侵蚀堆积地貌。
2.2水文
本区地处黄河流域三川河水系,南川河流经本井田西侧外,井田内无大的河流,但沟谷发育,雨季时有短暂洪水泄流均汇入南川河,与东川河、北川河在离石市交口镇一带汇集于三川河向西流入黄河。
南川河为常年性水流。据1957年、1958年水文站观测资料,流量为0.1—42.7m3/s,年平均流量0.07—0.5m3/s。其次,尚家峪沟、白草沟、水峪沟、高家沟等较大沟谷,在夏秋雨季也常有10—20L/s流量,春末冬初略有减小,唯在冰冻期间可致干枯,其余水沟属季节性河流。
2.2气象
该区位于晋西黄土高—地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冬季少雪,春季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阴雨天较多。据1982—1990年离石县城关镇气象资料,年最大降水量为744.8mm(1985年),最小降水量为327.3mm(1986年),平均年降水量507.0mm,降水量多集中在7、8、9三个月;最高气温32.8℃,最低气温-21.7℃,年平均气温8.9℃。年蒸发量为1482—1941mm,蒸发量大于降水量。每年11月份结冰。次年3月份解冻。最大冻土深度0.59m,全年无霜期平均为186d。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最大风速日平均值为3.1m/s。
3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山洪灾害的突发性。陡峻的山坡,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灾害的突发性。
3.2 泥石流
由于矿区山势陡峭,地表植被附着较浅,山洪暴发的同时易引发泥石流。
3.3 山体滑坡
矿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决定了山体滑坡的易发性。岩石大量裸露破碎、风化、植被稀疏,山坡陡峻,受力条件差,极易造成山体滑坡。
3.4 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3.5 淹井
由于降雨集中,导致井下涌水持续增加,而由于井下排水设备达不到防洪要求,导致井下各水平、作业面被淹,严重时可发生井口漫水。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煤矿发生防洪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煤矿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
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四个组:
4.1.1综合组:负责对矿所属区域防洪、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泥石流、滑坡、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1.2调度组: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4.1.3抢险救援组:由吕梁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牵头,矿兼职救护小队与矿应急救援成员参加,主要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4.1.4后勤保障组:由煤矿物资供应库、食堂、财务等后勤部门牵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4.2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由煤矿技术科提供灾害天气信息和实时雨量监测资料,矿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矿调度室应急响应并报警,然后按照矿防洪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随时联动参与。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矿井各单位应急响应,并由各单位负责人通知各单位人员参与联动响应。
5 预警和预防机制
5.1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矿技术科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矿防洪防汛指挥部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等。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5.2 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矿防洪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矿各单位值班室,由各单位值班室负责人通知所属单位人员。
5.3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煤矿所属区域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矿,并发出紧急警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技术科确认与发布。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程序
6.1.1 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的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6.1.2 紧急避灾的预警程序
如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按煤矿→井下→地面的次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第一,气象指标达到警戒数据,由矿技术科向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暴雨信息,再由矿防洪指挥办公室向矿防洪指挥部成员传出。煤矿防洪指挥部接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通知矿所属各单位,再由矿所属各单位通知各单位人员。第二,煤矿出现险情。即煤矿井下涌水增加,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将漫井或矿区山体出现裂缝、滑坡,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防洪指挥部成员发出信号,具体由煤矿责任人及时现场监测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现场负责人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矿指挥部报告。
煤矿做好险情处理,煤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煤矿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煤矿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的应急措施
煤矿防洪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讨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抗洪抢险的指示精神,及时向集团公司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报情况。煤矿除留下必要的值守人员外,其余全部撤离至安全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煤矿防洪指挥部可宣布全矿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立即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及时召开专题协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吕梁市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紧急防汛期间,煤矿防洪指挥部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6.1.3 信号发送手段和责任人
煤矿防洪指挥部与各队用电话联系,汛期矿队两级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到紧急避险区的信号发送分为警报、手机、小灵通、固定电话4种。
6.1.4 人员转移路线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煤矿要确定适当的安全区用于紧急转移。
6.1.5 转移安置的原则
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警戒区;第二,按照先特级警戒区,再一级警戒区的原则;第三,先人员,后财产。
6.1.6 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坚守岗位,勤政务实。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及水雨量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息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议协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离阵者查办,对怠误战机、酿成恶果者绳之以法。
第五,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团结抗灾。
第六,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防灾纪律铁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6.2 通讯
通讯原则上采用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为备用联系方式。
6.3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以应急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需配备救生衣进行现场转移被洪水转困人员。
6.5 应急结束
重大洪水消退后,被安全转移的职工回到各自住所,由矿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重大洪水应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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