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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1-26 23:23 来源:本站原创

目 录
第一章 采煤…………………………………………………1第一节 示范采煤工作面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1第二节 示范采煤煤工作面管理办法…………………..……….3第二章 开拓 掘进……………………………………….5第一节 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5第二节 示范开掘工作面管理办法…………………………………6第三章 机 电 运 输……………………………………8第一节 地面供用电管理及收费办法(试行)……………………8第二节 风水管路现场管理暂行规定………………………...…9第三节 机械设备管理及维修……………………………………11 一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11 二 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15三 皮带、刮板运输机现场管理规定…………………………18 附件:………………………………………………………………..23巡检内容……………………………………………………………….23文明卫生管理细则…………………………………………………….25检修内容………………………………………………….……………25第四节 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及奖励规定………28第四章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30第五章 地质 测量…………………………………………35第一节 地测仪器、仪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35第二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6 第三节 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有关规定………………37第四节 贯通测量奖惩暂行办法……………………………………39第五节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43第六节 2008年地测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46第六章 调 度…………….………………………………51第一节 调度室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51第二节 调度室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52第七章 政 工……………………………………………54第一节 **矿安全文化手册……………………………………54 第二节 职工工作行为“六规范”…………………………………55第三节 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55第四节 干部管理制度……………………………………………57第五节 信访稳定工作制度………………………………………58第六节 民事调解制度……………………………………………59第七节 普法教育工作制度………………………………………59第八节 消防管理制度……………………………………………60第九节 矿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61第十节 档案管理制度…………………………………….…61第十一节 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63第八章 经营管理………………………………………………….66第一节 内部用煤管理办法……………………………………….66
第二节 地面生产系统物品回收管理办法…………………………………66
第三节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67
一 电雷管全电阻检测编号制度………………………………67
二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67
三 爆破器材管理奖惩制度……………………………………68
四 爆破器材警卫防火制度……………………………………68
五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68
六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69
七 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69
八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69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三铁”、“轨道”、“管线”
物 资 管 理 办 法………………………………………………………70
第五节 煤质管理办法…………………………………………………….71

第一章 采 煤

第一节 示范化采煤工作面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长期目标
1、综采队职工素质目标:全年员工全部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培养出5-10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职工。
2、区队建设目标:安全生产,争创公司先进区队, "安全先进单位"、"质量达标先进单位"和"先进区队"。
3、安全生产无事故,质量达标先进单位。
二、生产经营目标
(1)安全: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生产:坚定不移地执行正规循环作业,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生产。
(3)工程质量:积极倡导推进本质安全型质量标准理念,严格落实程序化质量验收制度,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达到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范示工作面,实现动态达标。
三、安全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一)安全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人生事故
2、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3、杜绝严重"三违"。
4、杜绝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事故。
5、采面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
(二)安全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1、指标为年度指标,并逐月考核。
2、考核细则,针对综采队三个生产班及地面勤杂人员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及二级以上轻伤事故,除按矿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矿对队的罚款由出现事故班及个人承担50%。
3、当日各班出现严重三违,当月没收安全生产抵押金,其余按矿规定处理。
4、当日出现五大灾害事故对五大员及责任人按照矿规定处理。
5、当月采面一次采面工程不达标,除按照矿对队的处罚外,队对责任人及责任班组扣减其工资。在矿组织的验收中评定为不合格品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当月工程款5%的罚款,并要求返工处理;
6、针对当月班组出现轻伤1人次,罚当班长及责任人罚款200元。
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1、 具体实施要按照《采煤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认真执行,从建制度、措施落实、现场管理、明确责任、质量验收五个方面认真落实执行。
2、每月完成矿下达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10%的奖励,完不成计划的进行当月工资10%的处罚。
3、每季度由公司对矿采煤工作面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处罚。
4、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对矿采煤工作面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处罚。
5、年底矿完成采煤工作面质量达标任务,考核达到“省一级”,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奖励,没有达到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处罚。

第二节 示范采煤煤工作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矿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矿安全基础管理,把我矿建成 “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的矿井, 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采煤科也积极组织,精心筹划,共同制定了符合我矿实际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示范采煤工作面
根据**字【2008】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确定11080综采工作面、11040综采工作面、11030综采工作面、11050综采面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示范采煤工作面。
二、建立各项制度,加强现场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严格质量验收。
三、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负责达标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四、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
   五、 在编制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时,要针对本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制定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计划
  六、 示范采煤工作面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示范采煤工作面管理小组,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七、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考核评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八、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由矿相关科室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联合验收,并进行质量评定。
  九、 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班验收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现场管理。
  十、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相应考核办法及奖罚政策,每月考核完毕,按照奖罚政策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罚。
十一、 每年10月1日前由矿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评审,10月1日-10月31日,向公司申请预验收。
十二、 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矿根据自检情况和预验收情况,向集团公司申报,并做好迎检工作。
十三、 年底矿完成“五优”矿井创建目标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采煤工作面达标,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嘉奖,具体由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开拓掘进

第一节 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按照**矿《关于继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努力创建“五优”矿井的通知》文件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为加强开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成立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同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掘专业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凡开工的开掘井巷工程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未达到的必须返工处理。
  第四条 凡开工的开掘井巷工程要求精细化管理、精益求精,争创优良品。
  第五条 开掘施工单位要完善班验收制度,每班必须设兼职质量验收员,负责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六条 开掘施工单位每旬要对本单位施工工作面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并保存有关资料。
第七条 每月月底前由矿组织有关科室联合对全矿开掘工作面进行一次质量达标及文明生产验收,并打分评级。
第八条 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标准按照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07版)执行。
  第九条 在矿组织的验收中评定为不合格品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当月工程款5%的罚款,并要求返工处理;评定为合格品且文明生产达到35分以上的,不奖不罚;评定为优良品且文明生产达到35分以上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当月工程款5%的奖励。
  第十条 每月完成矿下达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10%的奖励,完不成计划的进行当月工资10%的处罚。
第十一条 每季度由公司对矿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处罚。
第十二条 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对矿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处罚。
第十三条 年底矿完成开掘工作面质量达标任务,考核达到“省一级”,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奖励,没有达到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述考核及奖罚期为2008年全年,自矿安办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节 示范开掘工作面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建设“两型三化”矿井和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一级”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努力创建“五优”矿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年度开掘计划、开掘实际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确定采区轨道下山、采区运输下山、采区回风下山、11100机巷、11030机巷、11100风巷、11080机风巷掘进工作面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
第三条 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负责达标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 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
  第五条 在编制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时,要针对本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制定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计划。
  第六条 示范开掘工作面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示范掘进工作面管理小组,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考核评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第八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由矿相关科室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联合验收,并进行质量评定。
  第九条 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班验收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现场管理。
  第十条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相应考核办法及奖罚政策,每月考核完毕,按照奖罚政策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罚。
第十一条 每年10月1日前由矿示范开掘工作面达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评审,10月1日-10月31日,向公司申请预验收。
第十二条 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矿根据自检情况和预验收情况,向集团公司申报,并做好迎检工作。
第十三条 年底矿完成“五优”矿井创建目标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达标,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嘉奖,具体由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机 电 运 输

第一节 地面供用电管理及收费办法(试行)
一、供电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1、供用电职能管理单位:机电科
2、供用电管理执行单位:机电队、办公室(物业)
3、供用电管理收费单位:公司财务部驻矿财务室
4、供用电管理配合单位:经营科、办公室、保卫科
二、供用电管理办法
1、矿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用电的责任和义务,违规用电必纠。
2、办公楼用电以科室为单位,明确负责人,人走灯灭。走廊灯管理以科室占用走廊长度为准,谁的谁管理。
3、办公楼(科室)禁止使用以下电气产品:100W以上灯泡;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茶壶;电暖器等。确需使用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及相关领导审批,办理用电许可证。
4、职工宿舍楼禁止使用以下电气产品:100W以上灯泡;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暖器等。确需使用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及相关领导审批,办理用电许可证。
5、矿上的临时家属户必须装表计量。
6、矿职工食堂必须装表计量。
7、对违规使用电器、窃用电及损坏计量装置的集体和个人, 要给予处罚。对违规使用电器的,按1元/w处罚。对窃用电的集体按1000~5000元处罚,对个人窃用电及损坏计量装置的按500~2000元处罚。对常明灯每盏罚款50元。对违规启封、启动空调的户室罚款200元。
8、供用电检查:(1)、公司有关部室不定期检查。(2)、矿有关科室不定期检查。
三、收费办法
1、矿职工食堂必须装表计量,基数为6000kwh,超出部分按kwh综合电价计费。
2、矿上的临时家属户必须装表计量,是矿员工的每人补助8kwh,超过部分按kwh综合电价计费。
3、职工宿舍楼以单元户为计量单位,四居室每户补助50kwh,三居室每户补助40kwh,二居室每户补助30kwh。空调用电补助月份是:夏季6、7、8月,冬季11、12、1、2月,补助1.0匹空调120kwh/月,1.5匹空调160kwh/月。超过部分户内员工分摊电费。
4、若电表损坏,用户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机电科认可),当月电费按用户实际照明及电器收费。照明按5小时计;冰箱按12小时计;电视机、空调按6小时计;其它电器按4小时计。
5、抄表时间:每月25—30日;交费时间:每月10日前。
6、交费办法:(1)、集体单位的从当月整体工资中扣除,附当月用电告知书。(2)、个人的每月10日前将电费交到公司财务部
第二节 风水管路现场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矿井风水管路的现场管理,明确责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望矿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1、副斜井、主斜井、二煤轨上山、五煤轨上山、大巷、等地点的主风水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维护管理。凡巷道开口处,由工程部门及施工方提出申请,由机电科指定位置并出单据,由机电队负责开口加装闸阀。
2、从主风水管路引出,去各采掘开工作面的分支风水管路,自闸阀起,由各使用单位维护管理。从主管道引出的闸阀归机电队安装维护。主风水管路一年防蚀处理不少于一次。
3、两个单位公用一趟风水管路时,公用部分由靠近主管路的单位维护管理。
4、各采掘工作面施工完毕,风水管路不再使用时,应报请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及时拆除;若暂不能回收,或暂时不用的,应及时关闭闸阀。
5、地面水管主管路和分支管路室外部分由机电队维护管理,入户以后由各使用单位管理;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澡堂、公厕等地点,由后勤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管理。
6、各单位对风水管路的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经常巡查,防止跑水漏气;查出有跑冒滴漏现象时,一处罚款50元。
7、凡需拆除回收的管子,一般不再升井,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调配使用。
8、机电科绘制管线系统图纸,标明管路规格走向 、阀门规格、位置等技术参数。每季度校对修改不少于一次。
9、矿设“三铁”专职管理员负责各头面现场管线管理,建立在用及备用管材台帐。
10、各头面撤下的2寸风水管和4寸排水管,一般在井下周转使用。由三铁管理员指定位置,清点数量,施工单位码放整齐待用。
11、井下各单位需用水管时,由“三铁”管理员统一调配,尽量使用井下待用的管子;确需从地面调配入井时,必须持“三铁”管理员签发的入井证,运输队把钩工方准予入井。
12、对及时拆除回收不用管线的单位,按照矿物质回收管理办法,给予提取回收奖励。

第三节 机械设备管理及维修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规范设备的计划、选型、购置、发放使用、安装、检修、回收、报废和现场管理等行为,使矿井机电设备运行安全、经济、高效,达到质量标准化规定的 “90、5、1” 标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职责划分:
1.1、矿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设备的技术选型,设备的验收、调配、现场管理,以及设备的检修、报废等工作。
1.2、矿经营科负责机电设备的数量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设备调配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负责,并建立台帐,库管员收发、清理数量,并建立台帐。
1.3、机电设备管理原则:谁使用、谁保养、谁管理。
2、机电设备综合管理
2.1 机电科应设专职设备管理员2~3人,并牵头成立一个由基层单位参与的专业设备管理小组(或网络),负责矿用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各基层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主抓机电的副职,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并建立本单位设备台账,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
2.3 由机电科做好设备的建帐、分类、归档工作,做到帐、卡、物、微机四对照。
2.4设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合理地配置库存,调拨设备,使其充分发挥最大效能,安全可靠地服务生产。
2.5、所有生产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和挪用设备,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2.6、机电科应定期召开设备管理会议和组织设备完好运行检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必须保证其完好率不低于90﹪,每低于1个百分点,对单位罚500元,对单位正职罚100元。大型设备及人车必须台台完好,发现一台不完好时,对单位罚款200元。
2.7、在用电器设备严禁失爆,发现一处失爆,对单位罚2000元,对责任人罚100~200元,对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罚100~200元。
2.8、在用设备应清洁卫生,发现有积尘或泥浆覆盖,不及时清擦的,每台罚款50元。所有防暴开关必须台台完好并上架,否则每台罚款50元。
2.9、保护接地系统应合格,接地线的截面和局部接地极应符合要求,并正确连接、埋设,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2.1 0、过流保护整定要符合实际,严禁甩掉保护或者超值整定,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2.1 1、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线必须长于火线,接线工艺要符合“三无”、“四有”、“两齐”、“三全”的要求,无压绝缘、接线室内卫生保持干净、防爆结合面定期加凡士林,并且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隔爆腔内必须放置干燥剂。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3、设备技术管理
3.1、机电科应设专人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要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
3.2、机电科要严把机电设备的技术选型关,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生产实际需要,符合安全、可靠、经济、效益的原则。大型主要设备的定型,应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审定。
3.3、开展微机辅助管理工作,健全设备的帐、卡、图、板管理。
4、设备的计划
4.1、矿各基层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计划进尺的预计,于每月的中旬向机电科提出书面设备需求计划。
4.2、机电科负责于每月的20号前编制出月度设备计划,并交经营科汇总,上报公司。
5、设备的入库验收
5.1、设备到矿后,必须经机电科设备管理员、经营科仓库保管员、经营部驻矿人员共同按照合同的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大型生产设备和高新技术设备,由机电科共同组织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其进行验收。
5.2、所有矿用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井下使用的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其它设备,应符合行业标准。
6、设备的领用、入井与回收
6.1、各单位需用设备时,必须向机电科出具工程设备使用设计或说明。机电科确认后,方可开具设备领用出库单,使用单位持单到仓库领取。
6.2、使用单位领取设备出库前,必须对设备完好及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通电试验,无误后方可下井。设备入井时,还必须持机电科签发的设备入井使用证,交与井口把钩工,发现无证入井者,处罚井口把钩工50元。
6.3、单位采掘工程结束后不用的、或更换下来的设备,原则上三天之内应及时升井交库,每超过1天处罚单位100元。交库设备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和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按仓库保管员指定位置摆放整齐,然后给其开具收到条(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交物单位一份、机电科一份)。
6.4、若两单位须在井下移交设备时,可由机电科牵头,组织当事双方现场检查验收设备完好状况,双方签字办理转帐手续;否则,接方可不与接受,直至交方把问题处理好。
6.5、各单位应加强对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的管理,特别是在拆除升井过程中,容易丢失的小件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否则,按照丢失件价值的2倍给以处罚。胶带输送机胶带两头必须有扣,严禁任意截割,否则发现一处对单位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
6.6、整机设备上的配套设施,禁止任何单位任意拆卸,应保证其完整性,如确因生产需要拆卸时,须经机电科长签字并在下月做出配件计划,由拆卸单位负责安装。
7、设备的检修
7.1、日常检修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三八工作制应保证平均每班有不少于1小时的检修时间。
7.2、由矿平衡,每月月末的某一天停产,各单位可申请对重要设备或系统进行停电停产检修检查。
7.3、在井下修理不了的设备,应及时升井,由机电科交机电队修理,或组织外委修理。
7.4、设备修理由机电科集中管理,需外委修理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签字。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5、设备周期检修费用,由矿统一承担,因使用不当或检查维修不到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及承担配件费用。造成电机烧毁的,按每千瓦70元对单位进行处罚。
8、设备的报废
8.1、一般设备,经机电科检验认定,确已失去原有性能且无法修复的,报请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废或退租。
8.2、大型固定设备或综采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评审论证后,确已失去原有性能且无法修复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8.3、煤专设备除外,其它设备,五年内一般不准报废。
二、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小绞车的使用管理工作,实现小绞车管理规范化,现将有关小绞车安装及使用的有关规定整理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1、凡需用小绞车的单位,必须提供布置图以及安装、使用管理措施,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机电科方可办理设备出库手续。
2、小绞车的安装、摆放必须牢固、平稳,与轨道外侧的间距不小于600mm,与巷帮的间距不小于250mm.
3、在用绞车必须实行包机管理,经常保持完好。现场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管理牌板。绳卡不得少于四个,钢丝绳联接钩头必须使用护绳环,挂车用插销,严禁用木棍代替。
4、使用绞车的单位必须配一名专职验绳工,发现断丝超限、磨损超限应及时采取措施或更换。
5、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凡使用小绞车的巷道,都必须在上部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器;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在下坡点以上10 ~15米处以及片盘口以内1~2米处,设可靠的挡车装置。
挡车装置保持常闭,只有车辆正常通过时方可打开。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挡车器的管理和检查,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7、上、下山绞车轨道质量必须达到: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不得超过5mm;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接头平整度不得大于2mm;线路平直,地滚转动灵活,保证钢丝绳不磨轨枕。
凡在巷道转角处,均应安设转动灵活、固定牢靠的立滚。
8、小绞车司机严格遵守“五不开”的规定,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打结、锈蚀严重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晰不开。
9、信号工必须做到“五不发”即:绞车道有人或作业人员不撤离不发;装车不符合规定不发;不挂保险绳不发;不经把钩工同意不发;超挂车不发。信号发出前,必须对钢丝绳、钩头、插销、三环链再次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发送信号。
10、挂钩工坚持做到“五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超挂车和矿车连接销不闭锁不挂;车辆装载不符合规定不挂;绞车道有人不挂。
1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若需从轨道运输线通过时,必须注意红灯信号,红灯亮时禁止通行,无论JD型、JH型和JM型绞车拉运物件和回柱时,绳道不许站人。
12、各单位必须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信号经常检查,发现红灯数量不足、声光信号不齐全立即进行处理。小件必须上板,开关上架,并有完好的接地系统。
13、严禁使用小绞车起吊设备,如需用绞车起吊重物时,必须制定详细措施,报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
14、倒拉牛绞车的安装、使用,由使用单位写出措施,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投入运行。
15、小绞车的安装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5.1、JD-25型及以上绞车的安装:
对坚硬底板的巷道,可采用打地锚固定绞车,地锚螺栓长为1.5米,直径不小于24毫米。
对底板为软岩或煤的巷道,可采用混泥土基础固定绞车,基础严格按图纸施工。
15.2、JD-11.4绞车的安装:
对坚硬底板的巷道,可采用地锚固定绞车,地锚罗栓长为1.2米,直径不少于16毫米。
对底板为松软或煤的巷道,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
15.3 JH、JM型绞车的安装:
采用打压机柱和后稳绳固定,每台绞车不少于四根压机柱,压机柱必须采用材质坚硬挺直的圆木,直径不低于160毫米,压机柱必须打在绞车底座上,顶部打在巷道的顶板上,做到牢固可靠。
后稳绳必须使用新绳,直径不低于18毫米,且必须做到锚固可靠,受力均匀。
16、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要求挖坑浇注混凝土并按技术要求控制,如水泥、砂、石子的比例,严禁将煤、石杂物填泻入基础沟。基础凝固后由工程科负责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
17、绞车峒室的要求
17.1、峒室净高不得小于1.8m。
17.2、司机操作地点应有不小于2m2的活动面积。
17.3、周围清洁卫生,不得有淋水和积水。
三、皮带、刮板运输机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皮带、刮板运输机的现场管理、规范使用、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安全高效运转,降低事故率,特制订本规定:
1、职责划分
1.1、机电科是皮带、刮板运输机现场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现场运转管理、检修维护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便设备和备件的调配、回收工作,参与追查运输设备出现的事故。
1.2、安检科对皮带、刮板机等运输设备运行质量和现场管理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分析追查各种运输事故。
1.3、各基层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本单位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1.4、机电队管辖范围包括:地面生产系统、主要皮带运输系统、综采工作面机巷皮带、煤仓给煤机,包括其范围内的管线、电缆的吊挂及文明卫生等。采掘工作面与主井皮带和其它主要运输皮带搭接处的挡煤板、落煤槽、挂煤帘、清煤器过桥等附件设施,均由机电队负责加工安装。
1.5、运输设备由安装单位安装施工,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负责文明卫生、设备保养维护及电缆吊挂。
2、检修管理规定
2.1、运输设备检修要坚持状态检查和维护与计划性周期检修相结合,并要以计划性周期检修为主,状态检查维护为铺;各基层单位必须按运输设备规定的检修项目,强制性开展计划检修工作,不得漏检和空检。
2.2、主井强力皮带等运输系统每天8:00-12:00为日常检修时间,每月的月末安排一次停产检修,检修时间不低于8小时;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应各安排一次停产检修。
2.3、各基层单位要配备足够力量的检修人员,设立检修班,并由专职干部分管,在每日8~12点的检修班组织对所管辖的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
2.4、日常检修要制定常规检修措施,每半年修订审批一次;运输设备5小时以上(含5小时)的检修项目,必须另外编制审批施工检修措施并贯彻到每个施工人员。
2.5、各基层单位要制订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设备事故责任到人。
2.6、非检修时间,发生的电器、机械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由调度室统一记录,按照现场管理规定给予罚款。
2.7、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设备和部件损坏要追究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并根据损坏程度对单位和责任人给予1倍原值的罚款。
2.8、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运行、检修记录和材料消耗记录。
2.9、各单位要根据检修需要,及时报材料、备件计划给经营部门,备足备齐正常维修需要用的各种备品配件。
2.10、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及主要配件,建立台帐,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3、强力皮带检修管理规定
违反以下规定每次(处)给予责任单位300~500元罚款:
3.1、强力皮带按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各种制度、记录。
3.2、强力皮带设立专职巡回检查人员,每班全部检查一次。
3.3、每2天要慢速验带一次,皮带接头严禁出现鼓泡、碎边、老化现象。
3.4、强力皮带接头每2周全部检查测量一次,测量的数据要与上一次数据比较有无变化,并做好记录。
3.5、专人检查强力皮带电气系统的各种保护并认真填写记录。
3.6、强力皮带停车检修时,供电设备应停电挂牌并加闭锁。
3.7、强力皮带的各项保护要每班试验,保证其灵活可靠。
4、运转管理
违反以下规定每次(处)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4.1、严禁使用皮带输送机运送物料、配件等。
4.2、工作面严禁大渣块(大于200×200mm)各种金属杆件、木棍等杂物上皮带,以避免堵仓、堵眼。
4.3、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与强力皮带搭接转载处下方5米以内必须在下皮带加装清煤器,搭接处巷道上方5米,下方10米处文明卫生,归皮带、溜子使用单位打扫清理。
4.4、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与强力皮带搭接转载处必须有不低于2米长的挡煤板,落煤应落到皮带中心,下方10米处,垒设一道挡煤矮墙,淤泥煤泥并及时清理,严禁落煤下流,机头不得压挡煤板。
4.5、皮带运输设备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4.6、皮带运输机严禁出现托辊不转、缺托辊、坏托辊的情况。
4.7、机电运输设备各机头电控小件必须上板。
4.8、行人需要跨越皮带的地点,必须装设有扶手的过桥。
4.9、皮带、刮板运输机配备的液力耦合器必须使用不燃液和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4.10、采掘工作面的皮带、溜子与强力皮带搭接转载处要有堆煤喷雾、洒水装置,暴露的皮带滚筒要加防护栏;搭接转载处的清煤器、挡煤板并由机电队统一制作安装。
4.11、皮带运输设备机巷内水沟应畅通,无积水,无积煤,无淤泥杂物。
5、设备现场管理
违反以下规定按现场管理规定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责任单位300~500元罚款
5.1、新进机电运输设备必须达到主体部件(包括附件)完整,图纸资料齐全。
5.2、设备库对机电运输设备大件、机身管件等实行分类码放,不得混杂堆积。
5.3、机电运输设备入井前地面试车,达到设备完好,配件齐全,测试合格。
5.4、所有入井的机电运输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电科签发入井证,方可入井。
5.5、机电运输设备装车和井下运输,不得丢失和损坏,严禁野蛮装卸。
5.6、安装完工后,由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车。
5.7、皮带、刮板机机头处应按规定悬挂各种管理制度牌板(包括:皮带司机岗位责任制、皮带司机操作规程、皮带输送机巡回检查制度、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刮板输送机巡回检查制度),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巷道整洁无积尘、无杂物。
5.8、皮带输送机无严重跑偏,托辊齐全,转动灵活,禁止底皮带拖地运转。
5.9、机巷内电缆悬挂应整齐,严禁电缆与皮带接触摩擦。
5.10、司机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11、皮带输送机机头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每部皮带机头必须达到“三有”:有沙箱,有灭火器(不少于两台),有消防软管(不少于15米)。两齐全:重要备件齐全,信号装置齐全可靠。
5.12、采掘工作面结束后,不用或更换下来的皮带运输设备,原则上一星期之内应升井交库。所有升井交库设备必须保证无损坏,小件不丢失。
5.13、机电运输设备升井后,由设备管理员和库管员现场检验、查点数量核实后记录入账开具收条由库管员指定位置,由使用单位摆放整齐,如有设备损坏的按原值的2倍罚款,使用单位凭收条到机电科销帐。

附:皮带、刮板运输机巡检内容、检修内容和文明卫生管理细则。

附件:
巡检内容
一、机头部分
1、逆止器运转、润滑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及响声;
2、CST系统各部管路有无渗油泄露,各过滤阀、件定期更换清理;
3、操作台的各项显示数值是否正常;
4、电机、CST系统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声音,各对轮间隙是否正常;
5、CST的油位是否合适,油质是否清洁;
6、各滚筒瓦座润滑是否否正常,有无异常温升,胶皮有无掉缺、破损;
7、机头各部螺栓是否牢固、可靠;
8、各机头架有无开焊变形;
9、检查各种保护是否完好。
二、机身部分
1、各部机架有无开焊变形,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缺失;
2、各处防跑偏托棍是否齐全、完好,防跑偏开关是否动作可靠;3、机身沿停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4、托棍运转是否灵活可靠,有无卡阻现象;发现有托棍不转或卡阻不灵活的马上更换;
5、观察机身皮带有无跑偏磨机架现象,发现此现象立刻调整;
6、各处挡煤板是否齐全、完整,挡煤板皮子如破损马上更换;
7、皮带机身给料点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挡煤板、清煤器是否齐全、完整,皮带缓冲装置是否齐全、工作是否可靠;
8、机身各处信号装置是否完好。
三、机尾部分
1、机尾给料点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挡煤板有无漏煤现象;
2、防跑偏立棍工作是否正常;
3、皮带张紧力是否合适;
4、皮带张紧滚筒及变坡滚筒是否缺油,运转是否正常,胶层有无掉缺、损伤现象,皮带有无磨机尾架;
5、皮带张紧跑车,有无开焊变形等异常,底轮是否转动灵活;
6、防跑车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7、机尾二道清煤器皮子磨损是否严重。

文明卫生管理细则
一、机头、机尾的文明卫生要班班打扫,并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发现卫生差时,可要求交班人员打扫,直到打扫干净,方可接班;如对方不听可上报有关领导,进行罚款处理。
二、机头打扫的内容:
1、溜煤筒清理干净,无积煤;
2、机头架、机尾架无浮煤,地板无积煤、无积水;
3、机头设备、电机、CST无浮煤、渗油部位擦干净;
4、保证机头机尾架托棍不粘煤泥;
5、保持机头信号房内的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浮灰;
6、保证机头沙箱填满、灭火器摆放整齐,消防设备齐全。
三、主井斜巷内水沟畅通,无积水、无积煤、无淤泥杂物。
四、机尾处打扫内容:
1、机尾处无杂物、无积煤、水沟保持畅通;
2、机尾托棍无粘煤泥、机尾架、皮带张紧跑车无浮煤;
3、张紧跑车轨道清理干净、无积煤、跑车运行自如;
4、变坡滚筒及滚筒架周边清理干净,不能被浮煤埋住。

检修内容
一、普通皮带输送机日常检查与维护内容
1、输送带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卡、磨、偏等不正常现象,接头是否平直良好;
2、上、下托棍是否齐全,转动是否灵活可靠;
3、输送机各零部件是否齐全,螺栓是否紧固可靠;
4、减速器、联轴器、电动机及滚筒的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5、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是否有泄漏现象,油位是否正常;
6、输送带张紧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各部位清扫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8、检查、试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
9、检查电器设备(包括电缆等)是否完好;
10、保证各旋转部位的润滑;
11、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二、强力皮带输送机
1、以上输送机的各项内容(机头、机身、机尾);
2、逆止器运转、润滑是否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及响声;
3、CST系统各部管路有无渗油、泄露、各过滤阀、件定期清理更换;
4、CST系统的各项显示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
5、皮带接头处不得鼓泡、碎边、老化现象;
6、机尾张紧车是否掉道,车轮有无损坏,轨道、轨枕、有无变形、错位;
7、机头、机架、机尾各种保护要检查、试验是否完好;
8、有关电器设备、通讯线路是否完好畅通;
9、高强皮带按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管理,执行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各种纪录齐全完整;
10、高强皮带的托棍有专人修理更换;
11、专人检查电气系统保护,并认真填写记录;
12、凡与高强皮带搭接的溜子机头、皮带机头必须装设可靠的急停开关和信号装置;由该处司机每班试验;
13、高强皮带机尾滚筒、皮带张紧跑车处,不得有杂物、浮煤、张紧跑车轨道要清理干净。
三、刮板输送机
1、各转动部分是否有异常声响、剧烈振动或发热等现象;
2、减速箱、液力偶合器、液压缸是否有漏损;
3、减速箱、盲轴、链轮、挡煤板、分链器和刮板螺栓是否松动;
4、刮板、连接环、链条是否损坏;
5、刮板、链条松紧度是否合适、有无跳牙现象;
6、溜槽有无掉销和错口现象;
7、机头、机尾架有无变形;
8、各部螺栓紧固有无松动。
四、破碎机
1、手把、按钮、信号闭锁是否完好;
2、保证各部润滑、开关电缆是否有漏电现象;
3、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前后挡帘是否固定完好;
4、旋转滚筒、刀齿是否齐全、完整、牢固;
5、传动装置、三角皮带、护罩是否完好。
五、圆振筛
1、电机、减速机、对轮及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2、各信号装置、按钮是否完好;
3、电机、减速机、传动部位、各轴承温度、声音、润滑是否正常、各部位螺丝是否紧固;
4、溜矸筒、溜煤筒是否完好,磨损是否超限;
5、蓖子有无开焊、变形,有无异物卡住。

第四节 机电战线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及奖励规定
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关键的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化技术管理水平,推动安全创水平活动的深入,提高矿井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1、机电方面:
(1)管好用好机电设备,考核同期内完成机电工作计划
(2)无特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3)有便于操作的机电质量检查制度及奖惩办法。
2、运输方面:
(1)按每月计划完成运输任务,达到规定质量准确;
(2)无轨道运输按责任死亡事故;
(3)具有检查组织奖惩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按照《煤矿安全规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矿井轨道质量标准》等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
2、科(队)每月检查一次(包括机房、硐室、轨道、机电大小件设备等检查),各部门综合得出评分;
3、在检查评比中,如果有检查结果不符时,以公司标准为准。
三、机电运输标准的奖惩制度
1、各单位把达标规划、考核制度、包干范围等材料报机电科确保计划完成。
2、每月25号前,由机电科包队干部、专工加强督促并联合组成评分小组,对各单位的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考评。
3、各队每个月必须报一项达标任务,矿每季度必须完成一项机电硐室或运输机道达标任务。
4、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达标任务的单位,责令其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由矿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为确保达标计划,按时顺利进行,由矿每月抽出战线工资总额的5%作为达标奖励。完成达标任务的单位,5%的奖励当月发放;完不成任务的单位,5%当月扣除,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制定出整改措施。


第四章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长期目标
1、通安队职工安全素质目标:全体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做到全员按标准上岗、按标准作业。加大准军事化的管理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的工作法,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实践操作规范和服从意识、执行意识,提高通安队的整体形象和达标水准。
2、区队建设目标:争创公司先进区队;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先进单位;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区队。
4、工程质量标准化:积极倡导推进本质安全型质量标准理念,严格落实程序化质量验收制度,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达到公司质量标准化示范通风系统,实现动态达标。
3、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燃发火等事故。
二、安全目标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掌握防治瓦斯基本知识,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检工,经常检查有关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和其他“一通三防”情况。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安设防雷电保护装置;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自动报警,全电压(即各等级电压)断电、故障闭锁功能和断、馈电状态的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上岗人员必须经过通风安全和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自我业务技术水平,熟悉和掌握火工品性能、爆破说明书内容、作业规程,每个爆破工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爆破后按标准作业,严格检查和处理拒爆、残爆,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三、通风安全质量考核办法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2、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并符合最低风速要求。
4、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
5、矿井必须配备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配齐各类监控设备和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量,各类监控设备的安设数量、位置、警报点、断电点、断点范围都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规定。
6、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火系统。有自燃倾向煤层的矿井无发火史,不建立防灭火系统必须经省局批准,必须有矿井自然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实行。
7、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齐全、水量充足。胶带斜巷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地点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不漏水(滴水不成线)。
8、矿井要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其机构设置符合集团公司和《规程》的有关规定,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总结
9、 必须有爆破器材管理领导小组,有一名矿级领导任组长,有归口部门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每月召开专业会议,到会成员不得低于70%,并做好齐全、完整的记录;矿每月自检、每季登记,记录要齐全。
10、对爆破器材的使用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已经持证上岗的放炮员每年复训不应少于6天,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花名册、考试卷等齐全资料并且归档管理,各级检查组要对放炮员进行现场考试,每次不少于5人。
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认真贯彻学习《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活动,增强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号召广大员工按照《新标准》要求,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职工干部严格执行《新标准》,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为提高和增强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改掉以往不标准的操作,以崭新的面貌去迎接“五优”矿井创建的工作,经我队领导认真研究,制定以下罚款制度:
1、认真组织周二、五的学习日活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本职业务技术,学习日没有特殊情况不批假,旷会一次罚款10元。
2、坚持雷打不动的班前会,要求当班人员必须参加,迟到一次罚5元,旷会视为无出勤,坚持每班点名制度。
3、瓦检工必须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发现空班一次,罚瓦检班长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瓦检工在分担的检查范围内漏检一次罚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被罚人员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4、测风工必须认真进行每旬一次测风工作,要求数据准确无误,并及时计算风量,按程序上报领导,否则罚款100元,年底取消评先资格。监测监控工,必须按规定对各种仪器、仪表进行调校,保障通讯线路畅通无阻,不得延误时间处理故障,因延误时间给生产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责任外,视情节给予罚款。被罚款人员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5、爆破工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有做假行为,第一次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第二次按事故处理,并报安检科。对火工品的领、用、退,要帐表实物相符合,否则上报安检科,按事故处理,丢失火工品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6、认真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井下作业人员,对晚下井、早升井、工作散漫、浮漂,一经发现扣除当班工日,罚款100元,对经过教育又不改者,调离岗位。被罚人员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7、周三学习日和班前会,要求必须由副队长以上的领导参加组织,每天八点班班前会,在岗副队长以上干部必须全部参加,旷会一次罚款20元。
8、认真执行请消假制度,请假一天由班长审批,2-4天,由班长审批后报请主管副队长审批,5-7天由队长审批;7天以上者,报主管业务矿长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者罚款30元。旷工超过10天调离工作岗位,依请假条为依据。休班前必须提前一天请假,禁止当天休息当天请假,禁止用手机电话请假或捎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旷工者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9、每季度由公司对矿通风安全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20%的处罚。
10、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对矿通风安全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奖励,没有通过验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30%的处罚。
11、年底矿完成通风安全质量达标任务,考核达到“省一级”,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奖励,没有达到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当月工资40%的处罚。


第五章 地质测量

第一节 地测仪器、仪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一、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损伤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事项等。
二、对本组仪器和工具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或作价扣款。
三、对所负责使用、保管的仪器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护,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责任者处罚。
四、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大修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组长同意,科长批准,归还时进行检校。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情况给予罚款。
五、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进行擦拭,并擦拭机油。
六、经纬仪、水准仪下井前应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应避免剧烈摆动和碰撞。使用后用绒布轻轻擦净仪器上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与三角架腿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必须打伞。
七、激光指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分管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检校由测量部门负责。
八、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所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核正,精度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第二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5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设警戒。

第三节 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技术工作的管理,做好掘进单位的考核工作,正确计量和考核生产单位进尺、断面及煤岩别,维护生产工区的切身利益。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工程进尺。由技术科和地测队测量人员负责收尺、计尺,截止时间为月底最后一天夜班;早、中班的进尺推到下月收尺,测量人员不得提到当月计尺。
二、收尺范围。测量人员要用漆或石灰水现场标明收尺位置及日期(扶棚及砌圈巷道、锚喷巷道应标出上月的收尺位置及日期);收尺位置不标者,发现一次罚测量分管人员10元,对弄虚作假给予纪律处分。
三、巷道交岔点计尺。从刷帮起点中到牛鼻子支巷中进行计尺。巷道夹角小于70°的可计2米虚尺;大于70°的不计虚尺;小回采工程一律不计虚尺。
四、所有巷道计尺,以测量导线长度进行计尺。无导线点者以巷道中拉尺为准,十字交叉巷道不得重复收尺。
五、巷道断面的考核,要以批准的作业规程为准,中间因故增、减断面,要有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的报告,否则不予计尺。影响安全使用的要追究责任。交岔点断面考核,取起始断面和牛鼻子处最大断面之和的平均值。
六、巷道煤岩别的考核。由地测队地质人员负责上报,煤岩总长度要和测量组上报进尺相符。煤岩划分标准为:岩石占巷道毛断面的五分之一至五分之四之间为半岩巷道(不含五分之一、五分之四其中包括夹矸);岩石占巷道毛断面五分之四及以上为全岩巷道(其中包括夹矸)。所报的煤、半岩、全岩巷道要和收集的地质素描图相符。
七、测量所加虚尺,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及虚尺数。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八、不按中、腰线施工的巷道不予计尺。
九、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收尺,以矿验收为准,长度由生产科标准化办公室转帐。
十、不经技术部门批准开工的工程不予收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者处罚。
十一、不按要求层位施工的,无故破顶、破底的不计半煤岩。
十二、没列入生产计划临时修复工程,由生产科负责考核,月底前转到技术科,做表上报。
十三、月中停掘的工程或月中完成的工程,测量人员要及时到现场收尺、填图。
十四、分次收尺的巷道,收尺位置要定期和测量控制导线相碰,检查、考核收尺位置正确与否,测量导线总长度要和上报进尺总长度相符。
十五、进尺、断面、煤岩别一般月底结算一次。进尺断面的上报要在下月1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分管组长发送到矿长、总工、生产科、企管科、定额组、财务科、供应科等有关单位。推迟一天罚款10元,少发一份罚款5元(特殊情况例外)。
十六、工程煤岩别及计尺。2日前在调度会上通报,被考核单位如发现有疑异,可在4日前查询,由技术科安排有关人员现场落实;4日以后概不受理。无理取闹影响公务者,对当事人处10-50元罚款,严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地测人员由于马虎、工作不负责任,报错进尺或断面煤岩数,一次罚款10元。对弄虚作假,多报进尺及煤岩别者,按多报1米给10元罚款,其多报尺数及煤岩别按无效处理。被考核单位唆使多报者给予500元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当事人纪律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十八、对举报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奖励。
十九、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由技术科和生产科协商处理。
二十、以上奖罚由技术科开条,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第四节 贯通测量奖惩暂行办法
为强化井巷工程贯通测量工作的管理,杜绝因测量和施工失误而造成的工程事故和不安全隐患,确保贯通工程的准确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工程》和集团公司《贯通测量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等安全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矿有关科室,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160号文要求,作好所有贯通测量安全技术管理与施工工作,杜绝因测量或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贯通工程事故和不安全隐患,确保贯通工程的安全准确贯通。
2、各生产井的开拓、准备、回采等巷道的施测与贯通测量,由地测队负责。
3、各井所有主要巷道施工前,由矿总办室提交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需要改变原设计的,必须由生产科填写《设计变更修改意见书》总办公室审核,主管副总签字,报总工程师批准。
4、井巷贯通工程施工前,由矿总工程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巷道用途,确定不同用途巷道的贯通测量允许偏差值。生产科按允许偏制定测量方案,当预计误差值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考虑陀螺定向,当10米以下短边多,且中腰线允许误差小于0.3米的,为保证贯通精度,生产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相向贯通。
5、巷道开口或变更施工方案实施时,矿生产科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队及有关单位下发《开拓掘进巷道开口通知单》(以下简称《开口通知单》),没有开口通知单地测队不得标定开口公位置及中腰线。
6、生产科按工程设计及《开口通知单》的要求,进行认真细致检查计算确认无误后方可现场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未标定开口位置及中腰线的,施工队严禁擅自开工作业。生产科按规定负责巷道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及现场标定工作。新开口及变向巷道施工4-8米时,应及时复测检查及重新标定。正常掘进巷道每掘进80-100米时,及时面布设测点并进行检查测量。
7、地测队对施工地点进行测量时,施工技术员负责现场配合与协调工作,确保既不影响生产又能使测量工作安全正常进行。
8、施工队、技术员、验收员,负责巷道施工过程中的中腰线延伸工作。巷道的中腰点要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点,点间距不得小于2米,并用明显标志标记。最前面的一组中腰线点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一段不超过30-40米,在延设中腰线点时,对所使用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须进行检查。
9、地测队对井下主要巷道的经伟仪、水准仪、罗盘收尺等测量标志点负现场布设与统一管理责任;各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等井下作业单位,对自己的生产或管理区域内巷道测量标志,负直接管理和保护负任。
10、贯通工程两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剩余20米,煤巷剩余30米,综掘剩余50米时,生产科必须以《巷道施工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以下简称测量保安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矿总工程师、安检、调度、通风、生产科、施工队等单位的负责人,并要求被通知者签字存档。
11、巷道贯通施工中,严格按中腰线及经过审批贯彻的措施施工。
12、巷道贯通后,地测队测量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闭合测量,计算出贯通误差及精度,写出贯通总结
13、未经矿总办公室设计或审批的工程不得开工,严禁各井擅自进入保安煤柱内施工或回采。
二、奖罚规定
1、地测队未接到《开口通知单》而擅自标定或改变开口位置及中腰线的罚地测队50元,具体责任人30元。
2、各施工队在未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而擅自施工或改变施工设计施工的,罚安检、科生产科科长、施工队长、主管技术员各50元,擅自施工巷道部分月底生产技术科不得考核进尺。
3、开口未及时复测检查或巷道大于100米未布设导线点的,罚地测队长50元,具体责任人30元。
4、各施工队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不及时延伸中腰线造成中腰线超过规定要求的,除按设计进行返工外,对施工队技术员和责任验收员各罚100元。不返工不得掘进作业。月底对仪偏离中线的巷道地测队不得计算进尺。
5、地测队对贯通工程未按要求下达<<保安通知单>>及严格复测算制度的,罚地测队50元,具体责任人30元。
6、各施工队对贯通工程,不按中腰线施工而造成贯通事故的。施工队长100元,技术、验收员各50元。偏离中腰线巷道每米罚200元,且生产科月底不得验收计算进尺。
7、除因动压、修巷等因素外,凡人为破坏、移动、敲击测量标志点,每发现一次管理区段队长,主管技术员,各80元,罚具体责任人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加倍罚外,从严追究责任人直至除名。测量标志被人为破坏经认定属实,且找不到具体责任人时。对测量标志点所在管理范围的施工队长,主管技术员各罚100元。
8、贯通工程精度达不到要求,经分析查明责任,对责任人及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9、贯通误差较大而造成工程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经分析找出具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免职责任人开除。
10、各施工队不积极协调配合测量工作,使测量工作无正常进行或损坏仪器设备的,对施工队罚款300-5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50-100元。
11、对综采工作面及采区主要贯通工程,达到设计精度的奖生产科和各施工队罚款2000元。
施测导线长度大于1000米的贯通工程,符合贯通精度的奖生产科和施工队各1000元。
施测导线长度小于1000米的贯通工程,符合贯通精度的,奖生产科和施工队各600元。
三、附则
1、各井施测的其它巷道与贯通工程,由各井参照暂行办法制订奖惩意见。
2、本暂行办法的奖励,由生产科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工程及贯通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奖励名单,经井领导审查批准,报劳资科备案后发放。
本暂行办法的处罚由生产科每月三日前列出,经矿井领导审查批准后。交劳资科从当月个人或单位工资中扣除。
3、地测队关文件、纪要等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第五节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本上,不准弄虚作假。
  二、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对岩石巷道的观测要及时,做到不漏层、不漏构造,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0米;锚喷巷道规定1-2天观测一次,观测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四、岩石巷道要每10米测绘一个迎头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并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
  五、对煤层巷道的观测,煤厚较稳定、构造较简单的煤层,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5米;煤厚不稳定,构造复杂的煤层,两次观测间距不大于5米,观测点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六、每次观测的结果必须绘制迎头地质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并标在剖面图上。
  七、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以及因地质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撇顶、底煤时,要求每隔10-15米探查一次全煤厚,把煤厚点绘到剖面图上,并用虚线连接出煤层形态。
  八、对工作面的地质观测。工作面每推进10-20米,要进行一次观测。不能采全高的工作面,必须探清煤厚,规定沿走向10米一条线,线上倾斜方向10米一个煤厚点,并填绘在采区地质图或储量计算图上。
  九、在地质工作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地质方面的预报工作,要求做到预报及时、措施有效、单位落实。以提高质量和兑现率,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十、掘进地质预报,要在开拓区域、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巷道掘进中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预报前方地质变化的位置、性质、规模、发展趋势以及对巷道施工影响程度等。
  十一、回采地质预报,要在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对某些有可能影响回采的地质问题,在回采中边收集资料、边分析研究、边预报前方的地质变化、发展趋势和影响生产程度等。
  十二、瓦斯地质预报是在巷道掘进时,对巷道前方的有可能出现的瓦斯和煤尘的涌出进行预报。
  十三、回采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完成;采区总结必须在采区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要求做到准确、详细、完整。
  十四、对“三书”的编写要及时、详细,不准滞后。
  十五、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井下涌水量要定点、定时观测,及时分析其变化情况,“水害”预报必须及时,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
  十六、对预计有水患的区域,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十七、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凡对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探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十八、矿每季度要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对有存在问题的地点、地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单位整改。
  十九、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
  二十、对地质储量管理工作要做到精、细、准,对回采工作面做到准确收集采高并做好记录,精确计算工作面的回采率及损失率,详细做好各项年、季、月报表。
  二十一、对工作面的回采率定期进行分析,对不合理的丢煤及时下发丢煤通知单,并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如实反映储量损失情况。
  二十二、对地质管理工作的各种台帐、卡片、记录齐全,内容丰富、详细、书写工整、干净卫生。
  二十三、对所负责的图纸、资料及时填绘,线条清晰、粗细分明、干净卫生。
  二十四、为减少工作失误,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共同研究,集体会审把关,并把研究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指导生产。
  二十五、坚持资料定期分析管理制度,每月对地质内业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专门记录并予以及时纠正。
  二十六、不得有空压地质资料现象,只要是工作需要,任何人都必须及时提供,并要求资料准确、可靠。禁止提供假资料,一经发现造假者从重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七、做好安全生产联系工作,向有关单位及工区做好地质资料的交低和超前服务工作。
  二十八、积极深入生产现场,认真搜集外业资料,仔细分析整理内业资料,坚持内、外业并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发放通知单。
  二十九、要定期开好月业务工作会,分析总结本月地质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月工作,以便下月改进措施。
  三十、坚持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六章 调 度

第一节 调度室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以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指挥生产,掌握日、旬、月原煤生产量,开拓进尺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二、掌握产、运、销、存情况。
三、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三大规程”组织指挥安全生产。
四、深入实际调度研究,调度员能够按上级有关规定的入井数目要求深入井下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下井均有时间、地点。了解情况或解决问题记录,少下井一次或下井无记录视为没下井,并罚款20元。
五、调度人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便更好的组织和指挥生产。
六、调度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图表、牌板、台帐、各种记录能反映和指挥生产。各种台帐,记录填写要及时,字迹清晰准确,发现一处错误罚当班调度员10元。
七、在矿领导的指挥下,协调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能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协调不力延误生产罚当班调度员20元。
八、对基层反映的情况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否则罚当班调度员20元。
九、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措施,时时刻刻注意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夏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
十、主持召开好各种平衡会,参加各种专业会,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调度人员的日常业绩作为年终各种评先活动的依据,奖优罚劣。

第二节 调度室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
一、为使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再上新台阶,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调度室工作质量标准化执行精细化管理。各种报表、调度记录、台帐作到祥实准确,加强对调度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做到完好率达到100%。
三、调度室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对本系统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质量不合格人员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适应本单位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矿上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问卷考试。
五、利用牌板刊登党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条例、报导先进人物和事迹,每半月对质量标准化内容进行更换。
六、随着高技术监控信息装备的大量投入,调度室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提高专业素质,加强责任心做到一专多能,提高指挥应变能力。
七、调度室全体员工不定时下井到各工作地点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坚持工程质量上尺上线,质量标准化抓严抓细,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坚决制止,同时做好各施工队的服务员,监督员,协调员和管理员。
八、奖惩办法
认真贯彻学习《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活动,增强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号召广大员工按照《新标准》要求,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职工干部严格执行《新标准》,搞好安全生产指挥的自觉性。
为提高和增强调度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改掉以往不标准的操作,制定以下罚款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周二、四的质量标准化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本职业务技术,学习日除了当班值班人员和请假人员外,旷会一次罚款10元。
2、调度员必须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在值班期间外出和睡觉,发现一次,罚当班值班人员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3、调度员能准确掌握当班生产及重点工程进度 ,对于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和措施,随时都应心中有数,务必迅速全面地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态度明朗,指挥果断,处理问题忙而不乱,解决问题善始善终,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违章指挥。
5、针对以上制度,作为年终评先模范对象。

第七章 政 工

第一节 **矿安全文化手册
安全文化愿景:塑造本质安全人,打造本质安全岗,
构建本质安全型现代化企业。
安全目标:杜绝“三违”,消除隐患,实现人、机、环境、制度、系统安全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誓词:做本质安全人,上本质安全岗,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企业发展,珍爱生命,决不违章。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 全 理 念
安全核心理念: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安全价值理念: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理念:安全是第一责任,职工是第一牵挂。
安全道德理念: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安全行为理念:一举一动,严守规程。
安全质量理念:质量是企业的命根子。
安全决策理念:安全具有压倒一切的优先权。
安全投入理念:按需投入,投管并重。
安全执行理念:不打折扣,不找借口,不讲情面。
安全教育理念:关爱人,引导人,警示人,规范人,塑造人。
安全预防理念: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付出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安全管理理念:人人尽责,事事达标,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
范转变,由静态考核向动态达标转变,由硬性约束向自主管理转变。
安全作业理念: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

第二节 职工工作行为“六规范”
一规范标准:依照标准操作,科学规范有序;
学习创新改革,优化提升工艺。
二规范安全:主动辨识危害,消灭事故根源;
推行OSHMS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三规范时效:按时上岗工作,严细勤俭节约;
合理利用工时,效益优先把握。
四规范清洁:清除杂物垃圾,整治美化场地;
注重个人仪表,装束合适得体。
五规范整理:设备定位放置,物料码放整齐;
工具摆放有序,场所布局合理。
六规范素养: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行为文明;
诚信敬业尽责,提高业务水平。

安全宣传教育“八法”
1、媒体宣传 2、主题宣传 3、重点日宣传 4、典型教育5、案例教育6、“三违”帮教7、身心调适8、安全学习日活动

第三节 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接待日制度,根据**集团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如下:
  一、上领导干部及有关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信访接待。
  二、每月5日、20日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天指一定名矿级领导值班),遇节假日顺延。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接待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三、信访接待日当班领导要坚持值班。如因开会、外出等情况不能如期接待,要事先安排好替班领导,并与政工科打招呼。
  四、信访接待日当班领导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一同参加接待。
  五、信访接待日当班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归口办理”,要落实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制。
  1、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法规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可当场直接答复,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答复来访群众,相 关材料交信访办存档备查。
  2、对情况不太清楚或涉及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急、难、重要问题,可在领导接待后,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然后拿出处 理意见,落实责任,督促问题解决,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来访群众,相关材料交信访办存档备查。
  3、对上访反映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因种种原因反复上访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信访协调会,集体研究, 拿出处理方案,明确责任抓落实。同时将处理结果答复来访群众,相关材料交矿政工科存档备查。
  4、对涉及全局性或政策性的问题,由接待领导提交矿办公会或矿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指定包案领导落实责任,督促办理。同时 将处理结果答复来访群众,相关材料交政工科存档备查。
  六、矿政工科陪同领导参加信访接待,作好记录、信息反馈、材料存档工作,并配合领导作好信访接待服务工作。

第四节 干部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坚持按月抽查干部的出勤情况和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季度抽查干部的工作、作风情况。
二、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组织审查的方法,每年对干部全面考察一次,考察鉴定表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三、各级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调动。中层干部的内部调动,必须经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联系协调,提出意见,报矿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调动通知单,杜绝调不出,派不进的现象。
四、各科室对所管的一般干部的职务和工作,无权自行改变,确需变动,必须经组织部门同意,矿党政班子研究后,由组织部门办理职务变更通知手续。各基层单位一律不准与其它科室互相联系干部调动事宜。
五、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定员,不准私自抽调工人到干部岗位。确需增加人员,必须报组织部门待考察后,报矿党政研究同意,方可使用。
六、各单位、科室接干部调动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人,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按时到组织部门报到,交接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分配,通知下达三日内无故不到者,应予批评教育。对无视调动纪律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干部申请调入或调出本单位,由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矿党总支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八、上级和临时单位抽借干部时,应报组织部门,按程序统一安排抽借事宜,干部本人不但擅自做主。
九、矿各级干部要模范遵守矿规矿纪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于律己,当好公仆,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五节 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行政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
二、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规划,具体部署安排。
三、矿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案件和疑难问题的承办处理。
四、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教育职工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来访人员加强党的信访政策教育,对职工的合理要求,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要求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对诬陷他人或无理取闹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六、信访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处理各个时期来信来访人员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要案件的查处结果,及时提交党组织研究讨论。
七、遵循“依法上访,闹访必究”的原则,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避免闹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第六节 民事调解制度
为了及时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矿区安定,防止矛盾激化,制定本制度。
一、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为员工调解工作、并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帮助员工排忧解难。
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三、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四、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做好笔录,根据需要的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签名。
五、调解机构必须遵守一下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六、调解机构应当向治保会反映民事纠纷和调处情况。
第七节 普法教育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及骨干培训班,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考试,结果记入年终干部考核。
三、各基层单位设立普法宣传员,每月组织二次普法学习、各项记录齐全。
四、要利用广播,信息报等宣传手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每年的12.4日法制宣传日要做好组织宣传,要形式多样,通俗易懂。
六、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包括各种学习,会议记录不齐全的将按照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进行扣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节 消防管理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更有义务参加灭火工作。
二、每年都要适时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每月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员工宿舍、办公场所及工作车间的走廊防火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堆放杂物,确保畅通无阻,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根据需要建立专职与义务消防队员承担火灾扑救与宣传工作。
五、灭火救援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及时报矿调度室或报警,任何人都要为报警提供便利,严禁谎报火警。
2、在救援过程中火场总指挥有权根据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性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管制,对人员和财产的抢救确定方案,并设立防火体;
(4)各出入口都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在度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财,防止歹徒趁火打劫,所要逃生人员都应该听从指挥、维护秩序。
六、严禁在有火患、爆炸危险、仓库等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
七、以上规定如有违者除罚款外,并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节 矿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确保决策的政确性和科学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公司**矿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重大部署;
二、矿井发展总体规划、发展方向和某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
三、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安全技措经费审批使用等;
四、机构设置方案和编制定员,干部人事任免、管理、教育、调配、奖惩等;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资金使用和分配方案,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重大财务决策;
六、其它涉及矿井发展,需要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十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档案管理,增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用。矿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由矿档案室专职档案员管理并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矿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完整齐全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矿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按期归档。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原始资料,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矿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矿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借阅
1、矿长、副矿长、书记、副书记、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矿其它人员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矿长或分管副矿长批准,矿长外出时可委托副矿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复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矿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3、凡属密机的档案资料必须由矿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资料,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员必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第十一节 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发挥党政在煤矿生产、经营中的领导决策作用,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党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根据煤矿企业基层工作条例精神,特建立煤矿企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煤矿生产经营和其他工作中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2、贯彻执行党总支、行政的决定、决议和指示。
3、商讨企业发展规划,科研和管理工作等。
二、例会制度
1、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对象是正副书记、正副矿长,由专人作会议记录。
2、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因特株情况,会议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必要时可吸收队、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或扩大为矿务工作会议。
3、会议一般由矿长或书记主持,议题由矿长、书记商定。
4、会议中的决议和会议记录,会议结束时由矿长、书记审阅后存挡。
三、议事程序及决议落实
1、会议议题由分管工作的会议成员提前向矿长、书记提出,由矿长、书记审定后,提前作好材料准备。
2、提出议题的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并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解决所议事项的建设性意见和方案供会议讨论和决策参考。
3、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与会者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集体决议。
4、决议一旦形成,认真贯彻执行,由分管战线负责人或办公室准确、迅速地通知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
四、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相关指示精神。
2、贯彻落实党政的各项决定
3、研究生产、经营及发展总体规划思路。
4、讨论矿井建议和发展,提出每年的工作要点及落实措施。
5、研究职工队伍建议,包括职工教育、培训、业务骨干的选拔,各类技术职称、职级评定工作。
6、讨论人事问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干部调整、配备、表彰和处分等。
7、研究财务管理方案,听取财务收支重要事项汇报,研究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
8、讨论地面大型建筑及大型设备的招投标意向及管理办法。
9、讨论全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10、讨论涉及全矿整体利益的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五、会议纪律
1、与会者必须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2、与会人员必须以全矿发展利益为重,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加强团结,互相协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决议形成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时完成,未能完成的,须在下次会议上说明原因。
4、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增强党的纪律性,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5、党政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团结,改进工作。


第八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内部用煤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内部用煤的管理,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我矿内部用煤管理办法。
一、锅炉用煤:由机电队计算出实际月用煤数量,并填写领用审批表,报主管矿长审批签字后由供销站人员按单过磅发货,建立台账。
二、职工食堂用煤:由行政办公室、供销站共同核定月用煤数量,办理手续,经主管矿长、矿经营科签字后,由矿供销站人员共同参与过磅。
三、外委施工单位用煤按内部食堂用煤管理办法执行。
四、各自用煤单位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流失,如有流失浪费着严肃处理并停止供煤或对其流失煤量的三倍罚款。

第二节 地面生产系统物品回收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加强物品管理,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管理上台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地面生产系统物品回收管理办法。
1、机电队对地面生产系统所有堆积的物品(金属、非金属)应及时回收,运送入库,由仓库负责过磅计量,并填写回收记录及账目。
2、回收物品,由仓库分类管理,在每月25日前由经营科、生产科、机电科组织验收并查清来源追究责任,及时进行经济处罚;符合完好条件的,由矿领导及有关科室签字发放投入生产使用。
3、地面生产系统的机电维修运转及捡矸人员应负起责任,对非金属物品,应及时清除皮带,特别是对火工品要加强管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对捡出人员,根据火工品管理办法进行重奖。
4、对可修复物品,由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安排自修或季修理。
5、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避免机电配件、煤专元件及材料随意流入皮带。如不负责任,造成流入者,给予原值10倍的罚款处理。
6、奖励办法:对回收金属物品按重量每1元奖励。
7、回收奖励的管理办法:在每月25日组织验收,由仓库出具证明或三联单,由联合验收组签属意见后给予奖励。
8、此办法试行中与上级部门管理办法相抵触,按上级部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节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
一、电雷管全电阻检测编号制度
1、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在单独硐室做电阻检查测试。
2、电雷管全电阻检测要原始纪录,并注明厂家、时间、批号。
3、电雷管按照放炮员的放炮证号、编号,并做到准确清楚。
4、库管人员必须要求经电雷管做全电阻检查编号。
5、没有做全电阻检测和编号的电雷管不能出库。
二、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1、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放炮员应及时返库,不能乱扔乱放。
2、退回炸药库的废管废药,要建立专栏,把交废管废药人的姓名、时间、数量纪录准确。
3、废管废药要分开存放,定期专人回收升井,交给火工品管理员。
4、库存废管废药一次不能超过500发和100㎏,由矿火药库集中保管,申报,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同意,直接交化工厂统一销毁。
5、无论什么人,捡到废管废药,都要交给矿安全或保卫科部门,及时送交火工品管理员,入库妥善保管,待数量达到规定时,及时办理销毁手续。
三、爆破器材管理奖惩制度
1、对火工品管理突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人,要定期给予奖励。
2、在火工品管理发放运送中,出现漏洞、工作马虎、不负责的人,要给予处罚。
四、爆破器材警卫防火制度
1、库管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严禁烟火,各种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3、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4、库房内存在药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5、严格执行领退手续,非放炮员不经批准不能领用炸药。
6、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木箱里。
7、对造成火工品丢失事故,要及时汇报,查明原因,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五、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
1、按小票定额发给放炮员火药。
2、要认真发放火工品,准确无误,日清月结,帐、卡、物要相符。
3、领取火工品必须盖章,发给放炮员必须签字。
4、当天用不完的火工品必须退库,用完要向火药库汇报。
5、退库的炸药要在第二天发出,不要积存,以免造成变质失效。
六、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1、装卸运输火药品的工人,必须是经过训练的固定工。
2、运送火药的人员,必须懂得火药的性能和危害。
3、运送火药前先通知调度室、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4、火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专用车并加锁,中间必须隔空车。
5、搬运火工品要轻放在规定的硐室中,堆放整齐。
6、运送火药要保持原包装,专人跟车,不得丢失。
七、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1、火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铺有木板的硐室。
2、每硐室必须按规定均匀摆放,防止挤压和损坏。
3、库内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潮湿。
4、药库地面要用旧皮带铺设一层。
5、保持包装完好,包装齐全,雷管箱不缺螺丝。
6、严禁放炮员在火药库门前摆弄雷管。
八、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各项保安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库房管理。
3、严格火工品发放领退制度,做到各章号人器对照。
4、临时用户须单位介绍信,以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5、坚持雷管编号制度,不准未经编号的雷管发放出库。
6、严格出入登记制度,闲杂人员不准入库。
7、火药、雷管应按不同型号整齐堆放,不准乱放。
8、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杂物。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三铁”、“轨道”、“管线”
物 资 管 理 办 法
为加强物资管理,实现矿井达标,搞好物资回收,旧件复用,修复再用,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管理上台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机采、炮采工作面,三铁、管线、轨道等物资的管理办法。
1、机采、炮采工作面管线、轨道、三铁物资等,是工作面安全支护、运输、排水的重要设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实现安全达标,文明生产。
2、机采、炮采工作面安装竣工后,由供销站三铁管理员及施工单位,对管道、轨道及其附件,三铁物资,清点数量健全台账,双方签字移交。
3、随着工作面的正常推进,管道、轨道、三铁物资由施工单位按程序及时回收至地面并按指定地点分类,并摆放整齐,移交供销站三铁管理人员,并销账办理交接手续。
4、施工单位要教育员工树立勤俭办矿的思想理念,并对道钉、道夹板管理,螺栓进行重点回收,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不负责任造成后果供销站三铁人员不予办理交接手续,并处原植100%罚款。回收率应保持90%以上(工字钢、拉条、轨道、枕木、道钉、夹板)。
5、单体液压支柱应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及时回收,三铁人员定时上岗清点,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支柱的回收管理工作,回收不及时造成埋压,丢失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原值100%罚款,对三铁管理人员,每根处100元罚款。
6、采煤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将单体支柱全部回收升井,摆放整齐,由供销站会同有关单位参加联合清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有丢失与账目不符者将处200%罚款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
7、施工单位对金属支架应及时回收至地面,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由三铁管理人员清点销账。
8、三铁管理人员要定时上岗巡查金属支架动态情况,发现埋压,丢失应及时上报调度室,供销站,并处原值100%罚款。
9、管道、轨道及轨道附件由施工单位按正常推进回收至地面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方可销账移交。

第五节 煤质管理办法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深化“质量是企业的命根子”的质量理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原煤质量,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煤质管理办法: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各工序煤质管理
**公司给我矿下达的2008年灰份指标为:,针对这二项指标我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序管理。
1、煤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重大煤质问题的讨论、研究和决策,经营科牵头,供销站、生产技术科、地测队、机电科、调度室、政工科参与协调。
2、煤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煤质分析会,通过分析找出影响煤质的原因,针对煤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现严重影响煤质的单位和事件,及时召开煤质分析会,并指定专人负责,追查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三定”原则进行落实,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矿长是本矿原煤质量第一责任者,与煤质相关的生产副矿长对原煤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原煤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经营矿长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煤质负责,并选拔质量意识强、技术素质高的职工为成员,各工种必需制定本岗位的质量责任制。
4、在新采区设计和巷道布置时,要考虑保证煤质的措施,加大提高煤质的工程投入,力争做到地质资料论证充分、准确、技术措施齐全、设计科学合理,从技术上做好提高煤质的基础工作;地质条件复杂时,要通过改进设计方案和补充煤质措施来保证原煤开采质量,没有煤质管理措施的一律不准开工。
5、毛煤质量管理是商品煤质量管理的基础,从开采设计、采煤工艺、作业规程编制、储装运系统等各生产环节都必须认真论证和把关。
6、生产技术科在编制完善采掘作业规程时,要有单独的煤质管理措施章节。
7、回采工作面遇到断层、地鼓等地质构造时生产技术科要搞好超前技术管理工作,在满足设备及支护高度的同时,做到少破顶、底,少破矸;顶板破碎时及时上网,及时维护。
8、炮采工作面要加强打眼放炮管理,采面在1.6—2米之间要做到“三不准”(即炮眼不准打夹矸层、不准打顶板、不准打破底版)和“三控制”(即控制炮眼装药量、控制炮眼深度、控制炮眼角度),防止崩碎矸石入煤内,保持矸石有一定的块度,以利选矸。
9、狠抓采掘工作面捡矸石关,在工作面出煤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选”(即采面选、开溜选、专人选)和“两不上”(溜子里有煤不上矸石、有矸石不上煤)。
10、掘进工作面煤巷掘进时,支护要完整,不漏矸、不冒顶;半煤岩掘进时,要做到煤岩分掘、分装、分运,并统一排矸或就地处理。
11、巷道维修事先要有计划,有保证煤质的措施,经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12、井下洒水点要严格控制洒水量,保证毛煤的水份在7.5%—8%之间(即手攥成团,手指一捣即散的最佳状态)。
13、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煤种不同质量的煤坚持分装分运,在存放过程中坚持分别储放,严禁半煤半岩、脏杂物等混入煤堆。
14、煤质监督管理员要抓好原煤生产工程中的质量检查,立足源头抓煤质,把住煤质检查验收关,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生产方式、运输环节等特点,要在矿井的整个生产流程中科学地布置煤质检查网点,实现从井下生产到地面装车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15、采掘第一部溜子处要安装监控设施,调度室随时监控,发现拉矸现象有权通知停皮带,直至处理完毕方可开机。
16、捡矸人员要24小时不间断工作,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严把此关,发现矸石块超过20厘米者,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50元。
17、总工程师负责,计划科、地测队配合预测每一个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地质情况,提出煤质计划,在此基础讨论制定煤质计划并下发实施。
18、对各采掘工作面,定期在溜子头采取煤样,作为考核(矿内部考核)各工作面煤质的依据。
19、定期在井口或主井皮带头取样,作为考核(矿内部考核)机电运输系统的依据。
20、井下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煤质管理员。
21、在煤厂放置一定的捡矸人员,严把最后一道关。
22、加强对专职煤质管理网员的领导,分期分批举办网员技术学习班,增加煤质管理骨干,学习煤质管理技能,提高煤质管理素质,由点带面提高全体员工煤质管理意识,对煤质管理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奖惩
1、矿每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对提高原煤质量和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影响和破坏煤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并与责任人的月度工资挂钩。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矿每月下达的灰份、含矸计划,灰份每降低1%,吨煤加奖0.5元;
实际灰份比计划灰份:每超1% 吨煤罚款0.5元
每超2%—4% 吨煤罚款1元
每超5% 吨煤罚款5元
每超6%以上 吨煤罚款10元
3、罚款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4、对于地质构造或冒顶事故不坚持分采、分掘、分装、分运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对于用水管理不当而出现水煤现象的,根据拉水煤的多少,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100元,因管理不当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6、炮采工作面要做到打眼不打顶、不打底、不打夹矸石,否则发现一次队长、跟班副队长罚款100—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
7、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对没有煤质管理措施的或有措施而不认真落实的,发现一次对队长、跟班副队长罚款100—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
8、开拓队、掘进队需要走大皮带拉矸石时首先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出矸石时间,并及时通知机电队,拉矸石期间禁止采煤队出煤,否则发现一次罚采煤队500元,罚采煤队开皮带工100元,开拓队、掘进队出完矸石后及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采煤队出煤。
9、机电队加强皮带管理,服从调度室安排,煤、矸分运,矸石通过煤仓落入地下,不能混堆乱放,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10、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通知经营科铲车司机,将矸石铲到指定地点。
11、破岩厚度在0.2米以下的巷道,必须做到不人为加大破顶、破底厚度,同时不漏矸、不冒顶。
(1)完成煤质计划时,每米奖2元,否则每米罚2元;
(2)漏矸、人为加大破顶、破底罚款标准如下:
内容 罚款标准
漏矸、冒顶 30元/m3
破顶、底0.2—0.5米 40元/m
破顶、底0.5米以上 50元/m
12、破岩厚度在0.3米以上的半煤岩巷道,必须实行分掘分运,做到分掘分运者每米加奖或混掘混运罚款标准如下:
岩石厚度(米) 加奖标准(元/米) 罚款标准(元/米)
0.3—0.5 15 30
0.5—1.0 20 40
1米以上 25 50
13、井下原煤运输过程中,严禁掺入杂物,皮带巷拉底清理的杂物尽可能填帮处理或在统一排矸时一并运走,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责任人100—200元。
四、煤质抵押
1、抵押时间: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2、参加煤质风险抵押人员,实行年度一次抵押,按季度考核兑现的办法。
3、抵押范围及抵押金额(附后)。
4、兑现条件及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周期内,单位完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且未发生煤质质量事故,则该单位兑现抵押金额的25%。
(2)考核周期内,单位未完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的,且无煤质质量事故:
(2—1)考核周期内,有一个月未完成煤质计划的,则该单位兑现抵押金额的12.5%。
(2—2)有二个月未完成煤质计划的,没收抵押金额的12.5%。
(2—3)有三个月未完成煤质计划的,没收抵押金额的25%。
(3)考核周期内,各单位都完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且未发生煤质质量事故,矿兑现抵押金额的25%。
(4)考核周期内,有一个单位未完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且未发生煤质质量事故,则矿抵押减半兑现。
(5)考核周期内,各单位都未完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则矿抵押不予兑现。
(6)考核周期内,出现原煤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的,没收全矿参加抵押人员的全部煤质风险抵押金。
(7)抵押金没收后,要于下月初重新交纳全额煤质风险抵押金。不交者,完成矿下达煤质指标时不兑现;没有完成矿下达煤质指标或出现原煤质量事故时,没收等额抵押金从工资中扣除。
5、参加煤质风险抵押人员,必须于3月15日前,一次性交纳煤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满(每季度考核一次),经考核后予以兑现。
6、有关具体说明
(1)矿设立煤质专用账户,用于管理煤质罚款及奖励基金提取、发放等;
(2)参加煤质风险抵押的人员,到计划科交纳风险抵押金,计划科出具两份收据,个人存一份,计划科存一份;
(3)应参加煤质风险抵押的人员,不按期交纳风险抵押金者,完成矿下达的煤质指标时不兑现,完不成矿下达的煤质指标或出现原煤质量事故时,按应没收的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4)考核期满达到兑现条件时,由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矿领导签字后,由经营科执行发放。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与公司文件有冲突时,按公司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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